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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共有的相关文献在1997年到2022年内共计33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73篇;相关期刊139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电子知识产权、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等;共有的相关文献由556位作者贡献,包括严健、D·B·韦纳、B·费拉罗等。

共有—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62 占比:48.21%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30%

专利文献>

论文:173 占比:51.49%

总计:336篇

共有—发文趋势图

共有

-研究学者

  • 严健
  • D·B·韦纳
  • B·费拉罗
  • N·Y·萨德赛
  • M·P·拉马纳坦
  • 大卫·B·韦纳
  • K·穆图玛尼
  • 卡鲁皮亚·穆苏马尼
  • A·J·莫菲
  • D·R·巴克勒

共有

-相关会议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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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杨文圣; 李旭东
    • 摘要: 共有、共建、共享是共同富裕的本质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有”是中国人民在基本经济制度下共同对国家政权和国家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是从法理维度对共同富裕所有制关系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建”是从事正当行业且有劳动能力的适龄人口通过“自组织”与“他组织”统一的方式,建设以物质文明为主,精神、政治、社会和生态文明为辅的整体系统,并通过对困难地区和群众的帮扶,构建起全国共建的格局,是从生产维度对共同富裕物质基础的规定,凸显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共享”是共建主体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分配制度下,通过劳动和各种生产要素获取报酬,共同享有五大文明发展成果,是从分配维度对共同富裕价值追求的规定,彰显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三者的协同关系表现为三者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撑、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缺乏任何一方都将造成共同富裕的性质改变和实践障碍;同一关系体现在目标维度统一于共同富裕、主体维度统一于人民群众、理论维度统一于历史唯物主义、时间维度统一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发展阶段上。
    • 王耀海
    • 摘要: 基于社会主义制度本性和党的领导内在要求,为激发社会有效需求,我国必须深入推进共同富裕。为实现有差别的可持续的共同富裕,应该普遍实现基于产权支配性的共有制。共有才能共享,共享才能共同富裕,而这需要经由法治提供模型化规范来加以保障。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加强法治建设,法治建设能够促进实现共同富裕。两者的互动关系为共同富裕的建设拓展出新的可能性。还需要从国家层面,持续不断地加强法治自循环,为进一步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源源不断的制度动力。
    • 刘强
    • 摘要: 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背景下,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的实施能够得到促进。修改后的《专利法》在制度发展路径和具体规则构建方面能够为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提供法律依据。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适用范围可以在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类型、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权利内容,以及科技成果混合所有的权利流转法律行为等方面进行拓展。在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权利行使中,在认定专利权共有类型、确定共有比例、转让共有份额等方面能够提供更多意思自治空间,可以建立权利行使表决机制并赋予科研人员分许可权。
    • 武帅
    • 摘要: 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是国有企业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将企业文化和党建工作搞好,员工才能以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度去参加工作,从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国有企业文化建设之间共同的内涵和共促策略进行了系统化的研究,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一些借鉴.
    • 德谢立敏
    • 摘要: 民事合伙的主体性问题,即权利能力和当事人能力,不应当通过其是否具有组织性来解答。凡是对外参与经济生活的外部合伙都可以被认定为具有主体性。民事合伙不仅是所有合伙的基本形态,也具有其独立的价值。(单个)合伙财产虽然为全体合伙人共有,但并非必定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在遵循单个合伙人不得处分合伙财产(份额)的原则下,两种共有关系都可符合民事合伙的特点。民事合伙的立法欠缺与共有关系的制度衔接,共有关系所包含的团体关系属债权性质,但是只在物权法下进行了规范,从而使得(单个)合伙财产(份额)的处分等问题可能受到民事合伙与共有关系两种制度的同时制约,并出现关于优先购买权的矛盾。民事合伙的应用场景应进一步扩展到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的各领域中。民事合伙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需要予以加强保护,合伙人的退伙、解散和清算应当拥有独立的规定或者类推适用《合伙企业法》。
    • 本刊评论员
    • 摘要: 9月28日,司法部发布《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同往年一样,民法是很多考生最“头疼”的部分,与之类似,在《中国不动产》编辑部往期收到的来稿和来电交流中,婚姻、继承、合同等情形交织的不动产登记案例占比一直很高。其中,不动产“共有”情况的复杂难解,是相关案例确权难、登记难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 李平亮; 赵鹏飞
    • 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同乡会馆的治理既有社会因素,又有经济需要,集中体现为对各省会馆财产的登记和接收.江西省会馆财产的清理与接收,经历了由分散到集中,从地方公产转为人民财产的两个阶段,既利用了旅京江西同乡会,又借助了"三反五反"和"三大改造",是在北京市民政局的直接领导下间接完成的.这一点,既反映了清末以来现代政权对民间组织不断侵蚀的趋势,又体现了新中国初期政府与民间组织关系的特征.
    • 左梓钰
    • 摘要: 合作作品是主体间基于创作作品的合意而共同投入独创性智力成果所成的作品.学界一般以共有理论来解释合作作品著作权之行使的问题,但有违法理,因此文章不赞成将其逻辑应用于法体系解释中.在判断共有形式时应首先推定为共同共有,合作作品应当首先被推定为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可分割使用的情形仅在有约定的情况下才成立.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限制还涉及创作者之间的权利限制.无论是可分割还是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有关各自创作部分的利用问题,宜在合作作者之间达成协议.对于合作作者利用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独创性部分进行创作的行为是否侵犯原作品的问题,应当分情况讨论.歌曲中的词曲是彼此不同而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歌曲在词曲作者无约定的情况下应被视为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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