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16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0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2180篇;相关期刊92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中国海商法研究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gineering and Business Management2010(EBM2010)(2010年工程和商业管理国际会议)、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等;共同海损的相关文献由162位作者贡献,包括傅廷中、杨建国、丘耳等。
共同海损
-研究学者
- 傅廷中
- 杨建国
- 丘耳
- 叶伟膺
- 吴军
- 孙丹
- 孙宇
- 应世昌
- 张郑军
- 徐子粒
- 徐峰
- 徐昕
- 方奇
- 曹玉堂
- 蒋圣力
- 丁亚楠
- 丁伟
- 丁晓蕾
- 乔卿
- 付旭梅
- 付飞飞
- 何丽新
- 倪学伟
- 偶见
- 傅文强
- 傅文强1
- 刘 宪
- 刘全中
- 刘后平
- 刘建章
- 刘晓雯
- 刘正江
- 刘洋
- 刘潇
- 刘鹏
- 叶伟膺1
- 吴凯
- 吴百福
- 周斌
- 唐丽娅
- 姚新超
- 姚磊
- 孙思琪1
- 孙璐璐
- 孟祥伟
- 宋萍
- 寇昕
- 尹海凤
- 岳兴军
- 岳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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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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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际商会下属国际海事局海盗报告中心和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球共发生海盗和武装抢劫事件195起,比2019年的162起增加33起,增幅超过20%,并且全部发生在西非海域。船舶被海盗劫持后,船舶所有人通常需要支付高额赎金,以确保船员生命安全和船货财产安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海盗同时劫持船舶和货物,则船舶所有人可以宣布共同海损,与货主及其保险人共同分摊相应损失;如果海盗仅劫持船员,则除非船舶所有人单独投保绑架赎金险,否则较难通过其他险种获得补偿。本文比较海盗赎金相关保险,并提出船舶所有人应对海盗风险的保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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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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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论是共同海损还是紧急避险,行为人所采取的措施都是有意为之,且都是因为合法权益面临紧迫的危险。两种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合法的利益,且都要求所造成的损害不得超过合理的限度。共同海损和紧急避险关注的都是直接损失而不是间接损失。紧急避险所保护的法益比共同海损更加广泛,在"危险"的性质上,共同海损制度与紧急避险制度侧重点不同。从紧急避险的角度分析共同海损的问题能为确定共同海损的法律性质提供一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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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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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08年以来,全球海域相继发生了海盗袭击事件.根据国际海事局(IMB)海盗报告中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共计发生了132起海盗袭击及骚扰事件,其中超80%的海盗劫持事件是通过支付赎金的来解决,海盗行为所导致的损失给共同海损制度带来全新的成立性和范围性认定争论.本文将从共同海损构成要件以及相关学者观点等方面进行分析,并结合英国最高法院于2017年10月25日新近做出的“TheLongchamp”案的判决,对海盗行为给共同海损法律制度带来的影响及其认定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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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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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要]就共同海损理算问题,法院应进行如下三个层面的审查:一是有关理算的适格性问题,即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共同海损理算”是否为我国法律认可的共同海损理算;二是有关作为理算前提的理算规则和海损事故相关事实的确定问题,即开展共同海损所适用的理算规则是否准确、依据的海损事实是否客观;三是有关共同海损费用认入的问题,即相关费用依照理算规则是否应当认入共同海损,由各方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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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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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海盗赎金的定性相关法律并不完善,所以船东为赎回船货所支付的海盗赎金在船货双方、保险方之间如何分摊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合理确定海盗赎金的分摊对于航运当事人而言意义重大.本文通过浅析海盗赎金的构成及性质,探讨海盗赎金在共同海损下得以认定的正当性,以期为我国共同海损制度规定与实践提供适当的建议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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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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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原油进口主要依赖海洋运输,由于运输周期长,受海况及天气影响大,船舶航行过程中极易遭受各种海上风险的威胁,且因部分原油具有易挥发的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作为石油贸易公司防范应对原油海运风险的方式之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在海上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从SANCHI与CF crystal碰撞案例入手,对事故应急处置中保险相关工作内容及流程进行了系统梳理,以期为指引后续应急处置操作、降低原油进口风险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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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泽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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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同海损制度是海上运输中一项古老而重要的制度,随着经济全球化,一方面共同海损制度不断更新,迎和更多方的需求,许多国际规则不断改进完善,同时也使共同海损制度不断融入新鲜血液,影响着航运贸易的发展。我国是一个航运大国,对共同海损制度在国际航运中的地位、意义、存在的必要性以及正视其不足并加以完善等方面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研究基于共同海损的法律制度,探究共同海损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完善共同海损制度的举措,如准确界定共同海损制度的范围、有效简化共同海损理算的程序、加快完善共同海损制度的立法。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基于共同海损制度的法律构成,详尽分析共同海损制度在实践中的问题,具体包括过失分摊问题和实践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等,以此为起点探索共同海损制度的发展趋势,以求能够完善共同海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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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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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3月末,埃及苏伊士运河因船舶在航道中搁浅导致堵塞多曰,进而引发全球航运市场和供应链的巨大震荡。事故发生后,错综复杂的处理程序、责任关系和保险理赔也引发了业内的广泛关注。本文以事故中的各类损失为出发点,重点分析了损失情形、损失金额、法律关系及背后可能涉及的保险安排和索赔,并对有关风险敞口和行业发展进行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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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肖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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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3月23日,长荣海运定期租用的长赐轮在苏伊士运河搁浅。此事件发生之初除了新闻报道,海运界人士大多基于爱护长荣海运商誉的立场不作评论,记者得不到相关方的正面回应,因此谣言满天飞,最后让涉事企业不得不回应。错误的危机公关令这个中国人以个资创立、在台湾首次发展集装箱、首度大胆开辟欧洲航线、迄今成为全球第四大航运集团的长荣海运的声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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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晓蕾
- 《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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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由于许多政治原因、社会原因等造成索马里海盗活动猖獗,给国际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不仅仅危及人命、财产的安全,而且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保险问题、赎金定性问题等等。解决这些问题,有很大的现实意义。这篇文章对赎金可否列入共同海损进行了简要的分析,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将赎金列入共同海损参与分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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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
- 《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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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英国法下,海盗行为造成的损失应被列入共同海损。而在中国海盗赎金损失的地位尚不明确。但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可以发现,在中国海盗赎金既可构成共同海损也可构成施救费用,具体构成哪项取决于航程中是否有不同的利益方。文章在最后探讨了赎金的合法性问题和赎金的共同海损分摊问题,指出支付海盗赎金的行文应当被认定为合法,而且在共同海损分担中船东互保协会也应当承担合适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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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
- 《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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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盗问题近几年来成为威胁国际航运业的重要安全因素,目前看来,大多数海盗劫持事件最终通过船东缴纳海盗赎金解决。人们认为,海盗赎金应当分为船货赎金、船员赎金和乘客赎金三类。应当根据赎金的性质和海上运输法律关系来确定海盗赎金的最终承担者,其分别为:船货获益方分摊、船员用人单位和乘客本人及家属。在设有特别海上保险的情况下,应当由承保海上保险的保险人最终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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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
- 《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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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盗问题近几年来成为威胁国际航运业的重要安全因素,目前看来,大多数海盗劫持事件最终通过船东缴纳海盗赎金解决。人们认为,海盗赎金应当分为船货赎金、船员赎金和乘客赎金三类。应当根据赎金的性质和海上运输法律关系来确定海盗赎金的最终承担者,其分别为:船货获益方分摊、船员用人单位和乘客本人及家属。在设有特别海上保险的情况下,应当由承保海上保险的保险人最终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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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
- 《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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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盗问题近几年来成为威胁国际航运业的重要安全因素,目前看来,大多数海盗劫持事件最终通过船东缴纳海盗赎金解决。人们认为,海盗赎金应当分为船货赎金、船员赎金和乘客赎金三类。应当根据赎金的性质和海上运输法律关系来确定海盗赎金的最终承担者,其分别为:船货获益方分摊、船员用人单位和乘客本人及家属。在设有特别海上保险的情况下,应当由承保海上保险的保险人最终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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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
- 《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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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盗问题近几年来成为威胁国际航运业的重要安全因素,目前看来,大多数海盗劫持事件最终通过船东缴纳海盗赎金解决。人们认为,海盗赎金应当分为船货赎金、船员赎金和乘客赎金三类。应当根据赎金的性质和海上运输法律关系来确定海盗赎金的最终承担者,其分别为:船货获益方分摊、船员用人单位和乘客本人及家属。在设有特别海上保险的情况下,应当由承保海上保险的保险人最终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