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知情权
公民知情权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292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法律、信息与知识传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89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5280篇;相关期刊217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人民司法、保密工作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第十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2011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2009年行政法年会等;公民知情权的相关文献由309位作者贡献,包括张胜利、马伟利、魏永征等。
公民知情权
-研究学者
- 张胜利
- 马伟利
- 魏永征
- 刘建伟
- 刘煜
- 周志新
- 张峰
- 曹绮
- 朱丽
- 李营辉
- 杨智勇
- 杨静
- 毕颖
- 汤曼娜
- 王金涛
- 白原
- 苏海光
- 蒋国方
- 蔡学平
- 赵灵敏
- 郁影
- 阿计
- 陈钢
- 隋成龙
- 颜海娜
- 马康
- 黎石秋
- Li Li
- Sun Xiaolei
- 丁川
- 丁璇
- 丁黎萍
- 严晓丽1
- 于海涛
- 京华
- 付春杰
- 何丽杭
- 何宏甲
- 何斐明
- 何琳
- 余静英
- 余韬
- 余飞
- 倪晓岩
- 傅鼎生
- 兰方
- 冯保军
- 凌思远
- 刘传
-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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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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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标志着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事业有了根本的法律保障,在充分彰显我国对公共图书馆事业高度重视的同时,也对我国公共图书馆信息公开有了指向性要求。文章通过实地调研、网络访问、馆员咨询等方式对宁波地区11个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的信息公开现状进行调查,指出信息公开途径内容不全面、获取方式不便捷、时效性有欠缺、反馈效果不佳等问题。文章提出完善制度、规范目录、健全反馈机制以及协作强化地方特色信息公开等措施,以期维护公众知情权,促进公共图书馆领域现代化治理,固化各级公共图书馆在实践中的经验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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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常雨;
史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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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疫情信息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重要意义,而对其法律属性的准确认识与判断,是有效规制政府对其公开行为的前提。当前“新冠肺炎”事件,暴露出规制政府疫情信息公开行为的法律规范存在全面公开原则缺失、法律规则过于原则化以及公开责任主体不一致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为有效规制政府疫情信息公开行为,健全国家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有必要运用国家治理法治化、精准化的思维,从政府疫情信息全面公开法律原则的确立、相关配套法律机制的构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等方面,完善对政府疫情信息公开行为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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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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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大学校长遴选程序的比较遴选程序的规范性、科学性与制度性对于大学校长遴选能否成功至关重要。遴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反映大学校长遴选能否广泛代表各方意见,从而体现协商共治的治理理念;遴选范围的广泛性影响大学校长遴选的公平性、多样性和质量;遴选过程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反映大学校长遴选的公开公正,会影响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以及大学的社会公信力,是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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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逸凡;
戚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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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数据时代,各类数据都以爆炸式速度增长.数据本身具有信息属性,经过挖掘之后能够转变为信息,信息直接关系到公民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在行政、刑事执法过程中产生和收集了大量数据,因此公安机关也是数据占有的主体之一.本文认为,公安机关应以信息公开原则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合法、合理地公开其掌握的执法信息,以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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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
凌思远;
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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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税收史学上讲,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权责对等"维系着经常性赋税所形成的长期稳定的税收关系,国家接受公民让与部分私权必然需要承担按照公民意愿支出财政资金的责任.而国家预算作为实现权责对等的必然手段,其预算信息公开本质上则成为实现权责对等的具体实践形式.国家预算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是公民监督政府是否按照公民意愿支出财政资金的起点,也是实现预算参与、预算民主的先决条件.在分析英美国家预算信息公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历史教训,认为需要在健全预算法律、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拓展信息渠道四个方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以促进权责对等,从而发挥国家预算的治理作用.%From the history of taxation,the"authority with corresponding responsibility"between citizens and nation sup-ports the long-standing and stable tax relationship formed by recurrent taxes. A nation accepts a part of private rights transferred by citizens and it is necessary for the nation to take on the responsibility to spend the fiscal fund according to the citizen's willing-ness. The state budget is a necessary measure to realize the"authority with corresponding responsibility", so in essence the budge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s a concrete form of practice to realize the"authority with corresponding responsibility". The state budge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has guaranteed the citizens'right to know. It is the beginning for citizens to monitor the governments whether to spend the fiscal fund according to the citizen's willingness and it is a prerequisite to realize the budget participation and budget democracy.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experiences in state budge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the UK and the USA,com-bined with the historical lessons in China,this paper proposes to protect citizens'right to know from four aspects,i. e. improving the budget laws,perfecting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strengthening the audit supervison,and expanding the information chan-nal,so as to promote the"authority with corresponding responsibility"and make the state budget play the role of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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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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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想要让公民知情权得到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更是前提条件,从目前我国的现状来看,公民知情权在实现的过程中,政府在该方面的认识存在不全面,而且在信息公开方面涉及内容比较少,法律法规上较为缺失等情况.所以,为了对公民知情权进行维护,必须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价值取向进行培养,更要对相关的法律及制度进行完善的建立,才能让其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本文针对公民知情权保障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进行了论述,希望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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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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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想要让公民知情权得到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更是前提条件,从目前我国的现状来看,公民知情权在实现的过程中,政府在该方面的认识存在不全面,而且在信息公开方面涉及内容比较少,法律法规上较为缺失等情况.所以,为了对公民知情权进行维护,必须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价值取向进行培养,更要对相关的法律及制度进行完善的建立,才能让其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本文针对公民知情权保障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进行了论述,希望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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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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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提升,人们也意识到了自身知情权的重要意义,这一基本人权也受到了社会的关注.但是在各类因素的影响下,公民知情权遭受侵犯的问题屡见不鲜,本文针对公民知情权的问题与实现措施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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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玲琍
- 《第十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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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民主与法治的社会里,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知情权得以实现的必然要求,知情权和信息公开体现主权在民和国家资源共享的民主、共和原则,体现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也是保障公民个人生活安全的需要,更是防止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知情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的前提,信息公开是国家权力主体对公民对社会的义务,是实行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众所周知,电子政务是现代政府实现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因此,通过加快建设政府网站等电子政务的途径,充分发挥网络传输信息的便利性这一作用,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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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冰;
贺颖来
- 《2011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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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用事业部门与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且具有一定的行业垄断性.长期以来,公用事业部门存在收费虚高、办事环节复杂、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这给人民群众造成了诸多不便,也滋生了许多腐败.本文通过分析制定江苏省《公用事业部门信息公开条例》的必要性,介绍了《江苏省公用事业部门信息公开条例(建议稿)》的主要内容,指出公用事业部门的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手段。我国的公用事业部门信息公开才刚刚开始,尚存在很多的争议,同时也必定会产生很多纠纷,而解决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民主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遍守法、有效监督。在这一意义上,公用事业部门能否实行信息公开、能在多大程度上实行信息公开是江苏省注重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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