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19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政治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95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3975篇;相关期刊154种,包括求实、法学、犯罪与改造研究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二届中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等;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相关文献由162位作者贡献,包括祁时、乔新生、周冬蕾等。
公民的基本权利
-研究学者
- 祁时
- 乔新生
- 周冬蕾
- 李昱晓
- 李洁
- 胡康生
- 莫纪宏
- 闵红
- 丁爱萍
- 业大总校宪法教研组
- 丛淼
- 中国司法顾问组
- 于善旭
- 任进
- 余勇
- 余杰
- 冯建仓
- 冯建仓1
- 刘佳
- 刘昆岭
- 刘晶
- 刘根生
- 刘稳丰
- 刘西平
- 博达林
- 厉民
- 叶兵卉
- 吕卫青
- 周云龙
- 周佑勇
- 周凤玲
- 周勋
- 周威
- 周德金
- 周相卿
- 周薇
- 团子
- 夏利民
- 夏阳
- 姜明安
- 姜清明
- 孙友祥
- 孙展
- 宋寒松
- 宋英辉
- 宗方
- 寇成茂
- 封红伟
- 尹小平
- 左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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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靖;
韩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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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代之前,档案利用具有阶级性和特权性,直到开放原则的提出才使得档案利用逐渐成为各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档案法》是推动我国档案事业发展,指导档案工作实践的专门性法律。伴随着它的几次修正(修订),我国对档案开放和公民档案利用权的规定也在发生变化。1987年《档案法》首次颁布,便在第四章“档案利用与公布”中制定了涉及档案开放与档案利用的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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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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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教育是小学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通过开展启蒙性学习,引导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建立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普及宪法常识,使学生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那么如何在小学实施宪法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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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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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对于促进和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公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生命与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和永恒追求。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梦想,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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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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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教材分析本课选自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以下简称"教材"),教材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第三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第四单元,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教材内容围绕法律法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等内容开展教学,组成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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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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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信,是人们取得联系、交流思想、互通有无的重要方式之一。从古至今,通信方式不断变化,古有飞鸽传书寄思念,今天的人们则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手机等多种方式与他人沟通交流。不过,不论用什么样的通信手段进行交流,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都受法律的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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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日前,国家发改委等21个部门发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两个保障”等9方面、22大类、80个服务项目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具体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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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斐;
杨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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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义务教育阶段,要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基本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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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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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了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我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其中,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在义务教育阶段,宪法和法律是如何保障我们的权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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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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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对法治教育的落实,一是各册渗透,确保法治教育不断线;二是专册呈现,突出法治教育的重点。在小学六年级上册法治专册中,就是以宪法精神为主线,突出了国家意识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两个重点。下面,笔者以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例,谈一谈如何立足学生生活实际,开展法治意识的培养。一、聚焦真实事件本课是学生初次接触公民的权利知识,内容比较枯燥,如果脱离学生的实际进行教学,他们就会失去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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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有了国家标准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日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简称《标准》)对外公布,明确了现阶段国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为此,国家发改委会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20个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标准》。《标准》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保障“两个保障”,共9个方面、22大类、80个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