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
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文献在2016年到2022年内共计28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83篇、专利文献3981篇;相关期刊134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文献由235位作者贡献,包括孙晋、黄军、于左等。
公平竞争审查
-研究学者
- 孙晋
- 黄军
- 于左
- 叶光亮
- 孟雁北
- 李胜利
- 汪改丽
- 王先林
- 王守泳
- 苗沛霖
- 金竹
- 黄彦钦
- 佘殿福
- 侯志强
- 刘大洪
- 刘晓宇
- 卫才旺
- 叶卫平
- 周晨
- 张一武
- 张二鹏
- 张泊宁
- 张炯珑
- 方翔
- 曾荔
- 朱汝月
- 李婷婷
- 李鑫
- 杜川
- 段葳
- 汪永福
- 王丽娟
- 王乐
- 王晓晔
- 翟巍
- 荣朝和
- 葛欣
- 袁日新
- 袁野
- 谢蕊檐
- 逯鑫赫
- 郑和园
- 陈以勇
- 陈林
- 马幸荣
- 马铭婉
- 黄洁
- 丁国峰
- 丁茂中
- 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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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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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目前采取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平竞争审查监督方式,但内部监督及外部监督的相关依据散见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配套文件之中,并且当前公平竞争审查监督机制的相关规定均较为原则化,缺乏对于公平竞争审查体系化监督的细化规定,难以为监督工作提供实际、可靠、合理的路径依据。为此,有必要深入分析我国公平竞争审查现行监督机制存在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监督机制进行优化。内部监督方面,我国可参照OECD的先进经验确定科学可行的定期评估周期,将适用例外规定政策措施的逐年评估交由政策制定主体负责。外部监督方面,我国应建立畅通高效的社会公众举报渠道,着力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案例信息公开的充分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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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增忠;
阚大春;
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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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扬州市坚持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聚焦民生热点,着力维护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使扬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并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评价体系调研视频会议上介绍了扬州经验。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专门就制度落实情况来扬调研交流。扬州工作经验在“学习强国”、“中国质量网”等主流媒体被多次宣介,全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对扬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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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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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 5.0 版改革 政策,按照北京市政府统一部署,2021 年 12 月 22 日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召开营造公平竞争 市场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会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重对 2021 年 认真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总体要求,深入推进 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实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 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维护首 都首善一流市场竞争环境的做法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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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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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我国开始着力构建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但此制度与我国相关的产业政策存在不协调之处。而协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产业政策的关键在于公平竞争审查的适用除外。本文通过借鉴域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进而提出完善公平竞争审查适用除外制度的方法以期协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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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炯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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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山西省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通过“五个注重”,科学高效指导全市统一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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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太轩;
杨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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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出于协调竞争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考量,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设置了例外制度安排,允许实施具有限制竞争效果但符合规定情形和条件的政策措施。但是,由于相关规则抽象模糊,例外制度的适用存在滥用或误用的问题,有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效。当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已正式出台,但例外制度的适用在实体与程序方面均存在较多问题。为了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平竞争审查例外制度,在实体层面,应根据比例原则和附属限制理论明确例外情形和限制性条件;在程序层面,需要形成科学可行的操作流程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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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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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取得卓越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野蛮生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平台经济发展进行规范成为当务之急。竞争法治是规范平台经济并使其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新时代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的竞争法治建设采取了立法完善、执法推进与协同监管相结合的实践进路。在规制平台企业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相关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立足平台特点、对焦现实问题、着眼规制实效,从事前事中事后的角度发布了多项指南与规定,积极开展执法活动,完善法规制度、更新执法理念,同时注重执法工具的创新与柔性执法方式的运用。在规制行政垄断方面,为了防止和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发展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协同监管方面,我国正在构建跨部门协作、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模式,对竞争文化的宣传普及工作也已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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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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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6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围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着力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明确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细化了对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公平竞争审查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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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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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维护公平竞争的上位法依据包括《反垄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2019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行政规章《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2021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五部委发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这三份制度性文件对如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了具体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