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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占

先占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18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外交、国际关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3篇、专利文献56篇;相关期刊102种,包括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东方法学、法学论坛等; 先占的相关文献由251位作者贡献,包括陈万士、S·侯赛尼、蒋靖等。

先占—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33 占比:70.37%

专利文献>

论文:56 占比:29.63%

总计:189篇

先占—发文趋势图

先占

-研究学者

  • 陈万士
  • S·侯赛尼
  • 蒋靖
  • J·李
  • 崔宇辰
  • 朴奎镇
  • 骆涛
  • J·孙
  • 杨桅
  • A·马诺拉科斯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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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海燕
    • 摘要: 实现共同富裕是公有制经济制度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国家所有权制度的设计初衷。为落实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应当运用法治方式完善和落实国家所有权制度。为降低民众生活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法律不宜将气候资源设定为国家所有权。为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建议规定先占制度。为体现物尽其用、机会公平的理念,国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透明化改革方向。在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领域,一律采取公开招投标的竞争方式选择经营者。为确保民众从国有财产中获得直接收益,建议建立国有企业的全民分红制度,优化轻徭薄赋的减税降费法治体系。为完善国家所有权的司法保护制度,建议允许国资管理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对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建议确立人民代表诉讼制度,完善人民群众有奖举报制度。
    • 王贤斌
    • 摘要: 虽然民法典已经颁布实施,但是在民法典中仍然缺少对无主财产的认定,同时我国目前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处置无主财产的制度均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利于无主财产价值的利用和处理。文章建议认可事实中的先占行为并引入时效取得制度作为我国目前处理无主财产方法和所有权制度的有益补充,以降低我国日益增加的闲置物品处置成本。
    • 徐国栋
    • 摘要: 罗马法规定了极为精致的无主物制度,依据政策考虑,把无主物分为以先占—发现取得的、以添附取得的和以加工取得的.总体来讲,无主物制度先解决自然资源的分配问题,次解决所有人不明物的归属问题.《民国民律草案》承认了无主物制度的这两个功能,但《民国民法典》抛弃了无主物制度的自然资源分配任务,让无主物制度失去了首要功能.1986年《民法通则》基于道德理想主义力图为嗣后无主物寻主,把无主物的概念也"丢失"了.这样的安排与《民事诉讼法》的确认财产无主制度相冲突.令人遗憾的是,中国《民法典》保留了上述缺陷,笔者建议通过完善无主物学说弥补立法的缺憾,以无主物概念整合在我国各部门法中广泛存在的无主物规定,并把无主物制度的重心移转到对自然资源的分配以及为抛弃物寻主上,同时建议国家制定《无主物法》综合解决各种类型的无主物的归属问题,以贯彻绿色原则.
    • 赵自轩
    • 摘要: 法律中的财产所意指的并非是价值实体,而是法律主体对支配客体享有的一系列财产权利关系的总和.财产权的获取必须经受财产原始取得模式的检验,即先占取得模式或劳动取得模式,先占取得模式的构成是"无法律禁止性规定+先占行为+生存必要",劳动取得模式的构成是"生产要素资料充足+改良性劳动".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过程和功能导向决定了其不适用先占取得模式.根据劳动取得模式,经营者基于经营行为原始取得网络店铺的财产权,付出算力、电力的"挖矿人"原始取得比特币的财产权,网络运营商则基于设计、开发、运营行为原始取得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的财产权.
    • 包毅楠
    • 摘要: 在传统的领土取得方式中,发现与先占有着密切的关联.然而,长期以来,国际法学界并没有对发现取得领土主权的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本文尝试通过归纳18世纪中叶以前欧洲列强依据发现取得领土主权的国家实践,解读发现与先占之间的关系,梳理西方国际法学者对于发现取得领土主权的法律效力的争论,进而总结出发现取得领土主权的国际法规则:纯粹的发现无法取得领土主权,而伴随象征性行为的发现可以取得初步的、不完全的领土主权.据此,发现是先占的初级形式.尽管如此,发现在现今的国际领土争端中依旧有着不应忽视的重要价值.
    • 何宏
    • 摘要: 先占的客体应以无主物为限,同时该无主物应适合于先占,当适用先占制度将违背其社会公共使用目的时,国家可以对其适用先占取得所有权进行前置性条件限制,以使其价值得到最大程度利用.国家未来立法应将无主物进行类型性划分,对于诸如陨石这类对于科研具有重要价值的无主物,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应将其纳入无主物先占登记取得所有权类型.在财产属性上应将陨石定位于社会公益性目的财产,在其所有权归属问题上,应坚持效用优位于所有权原则.通过构建国家公权与私权对接融通机制,建立陨石用益物权与所有权"二权分离"的利用模式,从而确立科学合理的物权利益分享机制.
    • 朱勇
    • 摘要: 当今世界上已经不存在可以先占的"无主地",但是不少无人岛屿主权争端依然存在,先占原则在澄清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有其重要意义.提供证据证明在无人岛屿上存在先占,是岛屿争端谈判常用手段,我国与周边国家存在岛屿主权争端,从先占进行论证,有利于获得国际支持与理解.
    • 秦敏
    • 摘要: 先占的历史悠久,我国古代就有关于先占的规定,然而我们国家却没有针对先占制定相关立法,实属遗憾.现实生活中先占的事件不在少数,但却没有与之对应的法律规制这一行为,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以及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我国需要从立法上确立先占制度.从先占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通过分析我国先占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其不足,得出我国物权法立法中尚未对先占予以规定的结论.因此为顺应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更好地维护先占人的利益,需要在未来民法典立法中对先占制度加以规制.
    • 郝雅琪
    • 摘要: 目前无主的荒废的物在不断被利用发现,数量日益增多且价值显著增大.但由于目前我国对于无主物权属界定的相关立法不明晰,使得现实中无主物权属纠纷案件司法实践困难.继2012年四川天价乌木案之后,2015新疆狗头金事件又引起学术界的热议.同时以民法典编纂为契机,笔者通过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深入研究无主物权属制度.
    • 母彩佳
    • 摘要: 对于中菲南海问题,我国一直尝试以和谈的形式解决,不过菲律宾当局明确表示拒绝与我国进行交涉,不与我国和谈.我国政府对于菲方当局的行径表示遗憾,同时也对菲方当局无视中国主权,强行提交仲裁明确反对.本文从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出发,对我国的立场和态度进行简要分析,提出仲裁庭对案件实际并不存在管辖权的观点,希望在我国今后的海洋争端中能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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