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辜制度
保辜制度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2年内共计8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史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6篇、专利文献470篇;相关期刊72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制与社会、政法学刊等;
保辜制度的相关文献由77位作者贡献,包括谢军、李中和、牛忠志等。
保辜制度
-研究学者
- 谢军
- 李中和
- 牛忠志
- 侯飞
- 周福生
- 孙大明
- 封志晔
- 崔璨
- 庞琳
- 张艳云
- 杨敏
- 杨菲
- 王琼珶
- 邱文浩
- 钱一一
- 陈荣飞
- 陈鹏飞
- 于子傑
- 任永鑫
- 余飞
- 侯继虎
- 典雅丽
- 冯蕊1
- 刘喆玉
- 刘晓梅
- 刘涛
- 刘高勇
- 卢帅
- 卫凯博
- 只培琳
- 周璐
- 唐义红
- 唐吉宏
- 姚广洲
- 姜洋
- 孙绮远
- 宋冰
- 尹子玉(译)
- 张勇虹
- 张华
- 张叶航
- 张志祥
- 张辰英
- 彭薇
- 戴滢
- 朱晋云
- 李峰
- 李永伟
- 李洁
-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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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绮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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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代保辜制度源起秦汉,流行于明清,扩展于东亚诸国,历经千年,其科学性和逻辑性仍然熠熠生辉。保辜制度的慎刑思想、因果关系的认定、对法医鉴定的补充,使其充满人文和科学性。保辜制度内容丰富,逻辑严谨,影响深远。保辜制度对当代刑法的刑法谦抑性、刑事和解、司法效率提升等方面亦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是法律历史资源的富矿,等待我们进一步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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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滢;
邱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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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民间的实践情况,刑事和解制度在化解纠纷矛盾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功能。然而,由于理论背景的不完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唐代保辜制度中蕴含的明德慎罚、恢复性司法、儒家和文化、习惯法思维等思想,对当代的刑事和解产生新的启示。保辜制度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启示主要有理论上对刑事和解制度的肯定,以及实践中对刑事和解制度的应用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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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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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相关史料记载,保辜制度起源于春秋时期,兴盛于唐朝,在清朝时期保辜制度已经发展的十分完善了。在近代清末修律之后,受到西方刑法理论的影响,保辜制度最终被废除。保辜制度中蕴含的儒家思想虽然有些已十分落后在当代并不可取,但仍有一部分精华值得我们去思考。保辜制度的核心要义是犯罪人主观上的悔改与挽救其造成的损失,这对于我们今天的刑法理论有着一定的借鉴吸收的意义。现代刑法的谦抑性所表现的内涵与保辜制度有一定的相同之处,因此保辜制度对现代刑法的未来发展仍有着一定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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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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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在大力创建法治社会的环境下,应该选择性的进行法律继承.保辜制度从初见端倪到成为刑罚中的普遍法律适用,存在了几千年的历史,并且经过实践的检验见证了保辜制度在缓和社会矛盾、减轻狱政压力、弘扬仁君善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效用.对此本文将对古代保辜制度的发展历程、古今对比及借鉴意义阐述研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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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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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辜制度是中国古代立法者在长期的实践和经验总结中创造出的极具特色的法律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行为人在殴伤人后,由官府验其伤之轻重程度规定一定时间作为对死亡负有罪责的期限,视期限内后果之发展认定行为人负殴伤罪责还是负殴死罪责的制度。这种特别的刑事制度已经在中国历史上发展了上千年,在唐朝逐步发展成熟,在清朝过后才被废除,它体现出了古人“重民命而慎刑罚”的法律思维,起到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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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梅凌寒;
尹子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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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言在许多法系中,对受害者的人身或经济等方面的损失予以评估和赔偿是法庭的一项主要职责。在西方法内,它是侵权法的核心目的之一,而侵权法本身是法的基本分支之一。中国传统法律中,是否存在解决受害者的赔偿问题并区别于其他法系的特定措施?从成文法和司法实践这两个视角出发,笔者主要关心的问题在于考察明清法律是否对死伤案件中的受害者加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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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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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辜制度在中国古代的法治进程中中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是中华法系的伟大智慧结晶,当代中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实质上是保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的有选择性地法律继承;保辜制度是恢复性司法在中国古代的一种"体现",对当代中国"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具有一定的意义.同时,保辜制度里面所蕴含的儒家思想和"慎罚"原理也是我国当代社会治理、社会调解中所不可缺少的精神,也是我们在改革的过程中应当考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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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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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辜制度是中华法系一项独具特色的法律制度,是一项对被害人和加害人双重保护的制度,其从西周开始出现一直到唐朝达到了鼎盛时期.本文以卢方杖杀部民案为视角,探析唐朝的保辜制度.唐朝保辜制度尽管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完善仍有很大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