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价出资
作价出资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1年内共计111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9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46篇;相关期刊89种,包括领导决策信息、经济研究参考、财会月刊(会计版)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5年年会暨何梁何利学术高峰论坛、福建省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等;作价出资的相关文献由93位作者贡献,包括吴子云、赵艳斌、丁晓良等。
作价出资
-研究学者
- 吴子云
- 赵艳斌
- 丁晓良
- 何俊
- 侯国伟
- 俆向宇
- 储国强
- 冯达为
- 刘佳
- 刘寿明
- 刘畅
- 包珍珍
- 司贺中
- 吴寿仁
- 吴小林
- 吴庆玲
- 吴晓红
- 吴邱卫
- 周敏
- 哈伯先
- 姜亚兰
- 小方
- 尹锋林
- 崔劲
- 崔惠绒
- 张军
- 张启芳
- 张宏亮
- 张志伟
- 张贵强
- 徐琳
- 方圆
- 朱军华
- 朱双庆
- 朱荣章
- 朱迪
- 李传江
- 李伯侨
- 李品娜
- 李慧
- 李晶
- 李浩然
- 李韶峰
- 杜建仁
- 杨一苗
- 杨为国
- 杨德强
- 杨玲
- 林辉
- 欧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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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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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虽然获得政策立法的肯定,但在具体操作上面临一些制度困境,需要采用多元手段化解:其一,针对土地经营权因不能依法转让而不符合作价出资条件的困境,可以从回避、模糊处理与制度再造两个层面进行突破.其二,针对"保底分红"分配方式面临"分红乃以有可分配利润为前提"的制度障碍,需尊重实践创造并进行制度调适.其三,针对成员退出时土地经营权处置的制度困境,需尊重自治与兼顾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其四,针对土地股份组织解散时土地经营权处置的制度困境,需在坚持入股土地经营权作为责任财产的基础上灵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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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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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展"三旧"改造工作,企业拥有旧厂房的工业用地按补交土地出让金,自行改造模式下,采用何种合作开发路径对企业良性发展有重大决定性作用,本文通过无偿划转、作价出资及后续股权转让路径的财税研究,分析不同路径的税务成本和财务成本,以支持企业做出合适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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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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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使用权期限届满,原权利人无权转让土地;工业用地不能自动延续,继续使用须申请续期;作价出资与出让同权,续期须符合相关规定。有一则案例,2020年5月,某冷链物流公司(以下简称“冷链公司”)通过法院拍卖取得了某市旧城改造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地块原为该省重型机械厂(以下简称“机械厂”)的企业改制作价出资用地,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作价出资至2020年7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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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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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日渐增多,城市轨道交通所面临的资金压力日渐增大.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企业中实施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有助于优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实现融资、降低企业债务的作用.本文围绕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实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问题进行了研究,旨在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角度出发,拓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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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团结;
杨德强;
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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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重要的要素,除了划拨、出让(包括招拍挂和协议出让)、租赁方式外,政府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是一种较新的方式.目前由于国家对土地作价出资的程序和规定不甚明确,导致实务中该方式很难落地.基于业务实践和理论研究,文章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建议,即:制定上位法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适用范围和具体程序;改善会计核算办法;明确税务处理;加快PPP复合型人才培养等.以此促进PPP政策的完善和实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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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锋林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5年年会暨何梁何利学术高峰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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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科技人员在利用知识产权进行创业时,一旦创业失败,不仅前期投入血本无归,而且还有可能拖欠国家巨额个人所得税,甚至会身陷囹圄.因此,该通知将对创新创业的科技人员产生重大税务风险,也与当前国家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不符,需要进行检视和改善.因此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具有特殊性与必要性,以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契机,尽快进行调研,统筹设计和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在所得税实际征收过程时,对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做出合理安排,避免发生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获得任何实际收益却需要缴纳所得税的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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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锋林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5年年会暨何梁何利学术高峰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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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科技人员在利用知识产权进行创业时,一旦创业失败,不仅前期投入血本无归,而且还有可能拖欠国家巨额个人所得税,甚至会身陷囹圄.因此,该通知将对创新创业的科技人员产生重大税务风险,也与当前国家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不符,需要进行检视和改善.因此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具有特殊性与必要性,以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契机,尽快进行调研,统筹设计和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在所得税实际征收过程时,对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做出合理安排,避免发生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获得任何实际收益却需要缴纳所得税的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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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锋林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5年年会暨何梁何利学术高峰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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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科技人员在利用知识产权进行创业时,一旦创业失败,不仅前期投入血本无归,而且还有可能拖欠国家巨额个人所得税,甚至会身陷囹圄.因此,该通知将对创新创业的科技人员产生重大税务风险,也与当前国家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不符,需要进行检视和改善.因此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具有特殊性与必要性,以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契机,尽快进行调研,统筹设计和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在所得税实际征收过程时,对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做出合理安排,避免发生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获得任何实际收益却需要缴纳所得税的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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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锋林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5年年会暨何梁何利学术高峰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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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科技人员在利用知识产权进行创业时,一旦创业失败,不仅前期投入血本无归,而且还有可能拖欠国家巨额个人所得税,甚至会身陷囹圄.因此,该通知将对创新创业的科技人员产生重大税务风险,也与当前国家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不符,需要进行检视和改善.因此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具有特殊性与必要性,以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契机,尽快进行调研,统筹设计和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在所得税实际征收过程时,对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做出合理安排,避免发生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获得任何实际收益却需要缴纳所得税的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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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辉
- 《福建省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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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到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主要依据的文件为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8)第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两个文件。上述两个文件有效地解决企业改制时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减轻了企业改革成本负担。但在执行当中也遇到问题,本文试就结合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性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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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辉
- 《福建省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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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到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主要依据的文件为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8)第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两个文件。上述两个文件有效地解决企业改制时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减轻了企业改革成本负担。但在执行当中也遇到问题,本文试就结合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性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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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辉
- 《福建省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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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到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主要依据的文件为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8)第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两个文件。上述两个文件有效地解决企业改制时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减轻了企业改革成本负担。但在执行当中也遇到问题,本文试就结合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性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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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辉
- 《福建省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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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到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主要依据的文件为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8)第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两个文件。上述两个文件有效地解决企业改制时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减轻了企业改革成本负担。但在执行当中也遇到问题,本文试就结合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性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