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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

伪证罪的相关文献在1978年到2020年内共计20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04篇、专利文献82篇;相关期刊132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博览等; 伪证罪的相关文献由231位作者贡献,包括王超、陈秋兰、叶凤珍等。

伪证罪—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04 占比:71.33%

专利文献>

论文:82 占比:28.67%

总计:286篇

伪证罪—发文趋势图

伪证罪

-研究学者

  • 王超
  • 陈秋兰
  • 叶凤珍
  • 孟亚生
  • 江卫社
  • 王和岩
  • 王淼
  • 贺信
  • 郝静
  • 陈任飞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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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向华
    • 摘要: 我国翻译人准入制度、翻译人了解案情制度、翻译质量保障制度、翻译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双语记录制度、翻译人回避制度缺失,导致翻译人伪证罪在主观故意、客观事实、犯罪主体等方面,存在认定上的困难,应早日完善我国的诉讼翻译制度.
    • 彭海青
    • 摘要: 在泸州李波受贿案尚未宣判时,出庭作证的证人已因涉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并被立案,其暴露出刑事证人保护中存在对出庭作证的证人缺乏特殊保护措施、公安司法机关对出庭作证证人保护与追诉的角色冲突、证人出庭作证后涉罪处理程序不公等新问题.应对这些新问题,首先,应在对审判前作证的证人和出庭作证的证人分类保护的基础上,设立出庭证人律师帮助制度.其次,在将出庭作证证人的保护机关与追诉机关分离的前提下,设置专门的证人保护机构.最后,对涉嫌犯罪的证人应由与证人出庭作证案件的审判机关所对应的公安机关平级的另一公安机关处理.
    • 王若思
    • 摘要: 伪证行为严重干扰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运行,正确认定伪证罪能够维护刑事诉讼追求的公平正义价值.此文对近二年的伪证罪案例进行了实证分析,之后分别讨论了伪证罪的主观目的问题,伪证罪主体之"证人"的范围问题,以及伪证罪的既遂状态问题,并分别得出了以下结论,即伪证罪的主观目的应限定在"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主体之"证人"的范围不应包含被害人和被告人,伪证罪的既遂状态应排除在侦查机关做假证后又翻供做真实证明的行为.%Perjury behavior seriously interferes with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criminal proceedings,and a correct rec-ognition of perjury can help guarantee the equity and justice of criminal litigation.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cases of perjury crimes in the past two years,and focused on the subjective intention of perjury,the scope of"witnesses"of the perjury and the status of the accomplishment of perjury.To conclude,the subjective intention should be limited to"framing others or concealing evidence",the scope of"witnesses"should not include the victim and the defendant, and the status of the accomplishment of perjury should exclude the retract behavior of false evidence of the investiga-tion organ.
    • 李振杰
    • 摘要: 在中国刑事案件的审判中,长期阻碍案件审理的问题是证人出庭难、出庭率低.在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语境中,证人出庭是其核心要领所在.本文首先分析了证人出庭具有查清案件事实、保障诉讼主体权利、符合改革需要的功效.其次,分别从立法、司法、证人自身三个方面论证证人出庭率低的"病因"所在.最后,在三方面问题的导向下,针对性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 曾威
    • 摘要: 伪证罪是一个古老的罪名,即使其不像抢劫罪、盗窃罪等发生的那么频繁,但是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不容人们忽视.因古今中外的法学理论界对还最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伪证罪对于现在的刑法学界仍有很大的研究意义.当今社会,司法实践中也面临各种疑难问题,需要谨慎处理,协调各方利益.
    • 李江霞1; 王霞1
    • 摘要: 2018年6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伪证罪,被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3月28日,古交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武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应被告人武桌某的辩护人中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出庭作证,谎称其在2016年10月8日中午驾驶武某某的黑色帕萨特轿车,意图使武某某免受刑事追究。经古交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武某某2016年10月8日中午饮酒后,于当日16时40分许,驾驶车牌号为晋A2992V的“帕萨特”轿车行驶到古交市古城路白天鹅旁蜜雪冰城饮料店路段时,与过马路的行人马某某、闫某某发生纠纷。
    • 郑曦
    • 摘要: 《美国法典》第1621条和第1623条是美国联邦法域惩罚伪证罪的基本依据,但这两个条文存在许多差异.实践中美国联邦法院和法官更倾向于选择用第1623条的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伪证罪,是因为该条对于伪证罪在适用范围、时间要件、主客观方面的要求、证言和待证事实关系、控方证明负担、阻断追诉路径等问题上的规定更便于司法运用.我国当前针对证人的伪证罪在适用上出现了异化和扭曲,影响了案件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的实现,可以参考借鉴美国联邦立法与司法适用的经验,对伪证罪的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 姜远亮; 刘寅
    • 摘要: 伪证罪定罪之关键在于对“伪”的认定.在“伪”的判断标准上存在着主观说、客观说与折中说之争.折中说对主观说与客观说的批评不中肯,客观说又存在无视程序法思维与证据意识的致命缺陷.主观说不仅契合了程序法思维,同时也与司法实践相协调,是刑法学界与司法实务界应当坚持的观点.
    • 秦坤; 向小涵; 陈培; 刘玉莲
    • 摘要: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款增设是因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扩大了律师的诉讼权利,为了避免律师对其权利的滥用,而对律师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自从刑法第306条设立以来,社会各界对此褒贬不一,对于这一条文,社会各界存在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可归纳为两种类型,一种主张废除,另一种主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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