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证券化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2年内共计97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6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577231篇;相关期刊79种,包括经济研究导刊、商情、福建质量管理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文献由118位作者贡献,包括徐吟川、曹汇、任丽明等。
企业资产证券化—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77231篇
占比:99.98%
总计:577328篇
企业资产证券化
-研究学者
- 徐吟川
- 曹汇
- 任丽明
- 吴秀伦
- 张文越
- 张红旭
- 李荣锦
- 李黎
- 王颖
- 许登月
- 邓海清
- 邱成梅
- 陈思涛
- 丁辰晖
- 严瑾
- 伦宗健
- 兰恒敏
- 刘兆云
- 刘建昌
- 刘慈航
- 刘涛
- 刘灵鸽
- 吴义辉
- 吴俊丽
- 吴越
- 吴长波
- 周文静
- 唐旭
- 唐杰
- 唐甜甜1
- 唐音
- 姜建刚
- 孙刚
- 宋瑞波
- 崔宁1
- 左飞1
- 廖科智
- 张佳竹
- 张姝嫔
- 张宏
- 张敬石1
- 张文京
- 张旭
- 张洁
- 张胜松
- 徐涛
- 徐英军
- 戴祁临
- 易金平
- 朱威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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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威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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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资产证券化(ABS)是国家鼓励的创新类直接融资方式之一,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过程中满足了企业大量资金需求,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意义,而如何降低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成本进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也成了值得关注的研究课题。本文基于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对标准化的交易结构,分析了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成本的定性和定量影响因素,采用敏感性分析法,阐述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成本对定量影响因素的敏感性程度,并结合分析对发行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提出了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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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慈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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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下,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采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其特殊目的载体。在功能实现层面,SPV模式的不合理性会导致无法实现基础资产的真实出售,难以达成破产隔离目标。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相比,间接委托代理关系下的专项计划难以解决证券发行的性质问题以及基础资产归属问题。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将信托关系引入特殊目的载体对于监管优化仍具有局限性。基于对上述问题的研判,本文提出,应当重拾信托本身所涵盖的组织特性,合理借鉴美国“制定法”信托经验,引入企业性质的商事信托作为特殊目的载体。在规范路径上,建议在《信托法》中专设“商事信托”一章,作为组织法层面的突破,形成“信托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的监管合力,以解决现有的法律结构冲突并防范监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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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岳;
廖科智;
耿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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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新基建背景之下,为缓解部分科技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基于融资优序理论,本文构建了一个包含资产证券化在内的均衡模型,讨论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如何导致投资临界线的偏转,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同时结合中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结构和现状讨论了限制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研究结果表明,资产证券化费率和融资后的股权结构是决定资产证券化行为与企业投资不足关系的重要因素.在费率低、老股东权益占比大的情况下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助于缓解企业的投资不足问题.此外,基础资产的过度限制和相关机构的发展不成熟也成为限制中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重要原因.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规范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运行秩序,推动发行费率的降低和发行标的物的合理创新,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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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思琪;
段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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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迅速.对于一直存在融资难的中小企业而言,资产证券化开辟了企业融资的新途径.本文从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出发,探讨中小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出现的问题,围绕推动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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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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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山东省属企业双喜临门:中泰证券上市;山东玻纤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即将上市。这是省国资委、山东证监局、省属企业、保荐机构、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成果,可喜可贺!山东是国企大省,国企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据统计,截至2020年5月底,山东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42家。以A股市场来说,山东省属企业有26家上市公司,广东有19家,江苏有20家,浙江有17家。但从整体看,形势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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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波;
张姝嫔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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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中,证券公司多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下开展.资产证券化预防破产风险的核心在于破产隔离机制,而破产隔离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转移必须符合真实出售的标准,二是SPV本身是破产隔离的.一般需要基于基础资产的相关性质对真实出售作出判断处理,尽量克服其可撤销交易风险、实质合并风险、重新定性风险、混合风险.掌握破产中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中破产隔离的特殊性,主要集中在具有中国特色的SPV载体——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但其存在容易出现资产混同,过于依赖原始权益人的诚信和信用等问题.完善企业资产证券化,一方面,需要界定好基础资产、确定真实出售的法定标准,考虑建立统一登记公示制度;另一方面,需要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法律定位,设立破产限制性条件,统一资产证券化立法制定资产证券化专门法律.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监管者协调监管,各方努力改进和完善相关机制,使中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市场更加健康、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