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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据

企业数据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2年内共计641篇,主要集中在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经济计划与管理、工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95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558234篇;相关期刊289种,包括新金融世界、中国金融电脑、金融电子化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吉林省第七届科学技术学术年会、2008年电力信息化高级论坛、2005石油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学术研讨会等;企业数据的相关文献由838位作者贡献,包括黄鹤、刘伟、赵长林等。

企业数据—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495 占比:0.09%

会议论文>

论文:5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558234 占比:99.91%

总计:558734篇

企业数据—发文趋势图

企业数据

-研究学者

  • 黄鹤
  • 刘伟
  • 赵长林
  • 刘鸿宁
  • 卢文达
  • 叶丹
  • 夏恺
  • 沈永成
  • 王晓平
  • 白云川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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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豪
    • 摘要: 客观存在的数据加以智力劳动的数字化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的整体运转,尤其是以经济为导向的数据商业模式,可以深挖数据价值,建立消费者偏好体系,规划商业整体运营。在商业经济导向下,企业发展极有可能会忽视个人信息的保护与规制,因此应强化企业数据监管与运营,压实企业数据合规责任。目前,数字化日趋重要,而在整体数据库中的个体数据信息的保护也亟须跟上商业经济发展的步伐。
    • 代立扬; 邓璐芗; 姚占雷; 富寅捷; 许鑫
    • 摘要: [目的/意义]通过分析与归纳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运行规律,发现其与相关重大经济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从而提供数据支持。[方法/过程]针对企业研发、风险和投资等领域,重点采集了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的工商注册、对外投资、控股企业、软著、专利、裁判文书、失信记录、经营异常记录、行政处罚、融资、竞品和新闻资讯等方面的数据,总计165万条数据。[结果/结论]本数据集能对分析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概况、研发趋势和经营风险等提供数据支撑。
    • 江芷悦; 申璐璐; 田师园; 陈飘飘
    • 摘要: 从个人数据字典的构建原理和内容为基准出发,探讨企业构建个人数据字典来记录个人数据处理全生命周期的详细流程,确认企业利用个人数据的各个流程和场景是否符合合规要求,同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进行控制。
    • 马牧青
    • 摘要: 数字时代下,企业数据因蕴藏着海量的个人信息而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被誉为21世纪的石油。然而当前有关企业数据的支配、利用则会因与个人信息纠缠而显得异常混乱,究其原因则是企业数据这一无形物本身的权利归属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尚无定论。嵌套于企业数据的个人信息作为人格权的权利客体,具有人身专属性,但通过梳理人格权的理论基础,可以发现人格权同时具有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企业数据在此基础上合法收集个人信息的生成过程即可与现行法的相关概念进行衔接,从而明确企业数据的权属问题,为后续数据利用提供合法性与正当性基础。
    • 付新华
    • 摘要: 为了明确权属,降低交易成本,激励企业生成、收集和交易数据,为企业数据提供强有力保护,学界提出数字经济时代应创设企业数据财产权。然而,企业数据财产权与数字经济运行的逻辑特征相悖,不仅无法达到创设这一权利的目的,还将带来权利分配难题、威胁个人隐私、数据垄断等诸多困境。数字经济的发展并非一定要将数据完全归属于谁,重要的是定义企业之间的数据使用权。企业数据使用规则的构建应当转变自上而下的规则创制思路,由具有利益关系的公司通过合同和技术措施分配并实现企业的数据使用权。政策制定者可以发布企业数据使用合同指南,促进企业探索可靠标识数据源等技术解决方案。
    • 陈绮倩
    • 摘要: 在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企业数据权利保护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之一。用户信息是企业数据的重要来源,厘清二者的权利界线是划分个人数据的可携带权和企业数据权利关系的重要前提。企业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模式在认定以及发展趋势上都具有局限性,无论是商业秘密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都只是解决数据竞争纠纷的权宜之计。结合司法实践,平台企业应依其与用户的约定对合法处理的非敏感个人数据整体享有排他性的使用、收益、处分权能。此外,以促进数据共享、激励数据市场繁荣发展为目标,对数据可携带权的研究能够为进一步构建完整的数据保护体系提供参考和借鉴。
    • 陈来瑶; 马其家
    • 摘要: [研究目的]平台企业数据共享是维护市场安定、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中的重要一环,数据所具有的竞争法品性,使得平台企业数据共享需要被纳入反垄断法进行规制。[研究方法]在反垄断背景下分析平台企业滥用数据优势的行为及危害,进而阐述平台企业数据共享的理论根源和实践现状。从平台市场竞争失序的理论根源研究出发,据此提出平台企业数据共享的理论支撑。对平台企业数据共享现状进行研究,发现平台企业数据共享运作机制存在着市场垄断风险。[研究结论]反垄断视角下,构建平台企业数据共享制度,主要从三个方面出发:一是创建平台企业流通共享企业数据的强制共享机制,二是制定平台企业数据共享的官方指南,三是完善平台企业数据共享市场的公平保障措施。
    • 张静; 苏蓓蓓; 黄星杰; 尚智婕; 赵金梦
    • 摘要: 传统入侵检测方法检测次数较少,防入侵效果不理想,文章设计以一种基于TCP/IP数据包匹配技术的企业黑客入侵检测方法,实现提高黑客入侵检测的次数的目标。基于TCP/IP数据包匹配技术的企业黑客入侵检测方法先处理企业黑客入侵检测初始数据,然后对黑客入侵检测数据进行整合,并根据整合的数据,构建企业黑客入侵检测模型,设置相应的阈值描述入侵检测过程,计算入侵检测模型的相异性度量,改进异常入侵检测指标,进而实现对企业黑客入侵的检测。完成理论研究后,进行仿真对比验证,结果表明新方法检测到的入侵次数与实际入侵次数相差0~1次,而传统方法的检测次数与实际入侵次数相差3~10次。因此,基于TCP/IP数据包匹配技术的企业黑客入侵检测方法的应用效果更佳,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 慎先进; 申丰熊
    • 摘要: 随着企业数据权利研究的兴起,关于企业数据权属的各学说竞相林立,大体产生了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说、企业数据财产权说、有限排他权说和分阶段确权说。在众多学说中,分阶段确权说应当是构建企业数据权利的最佳路径。分阶段确权规则是指由企业依据捕获规则,对其付出劳动收集、分析、处理的数据享有财产权;数据主体依据关联规则对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数据享有所有权,以限制企业的搜集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对于分阶段确权规则的合理性,还要经过伦理学和法经济学的检验。
    • 朱涟漪
    • 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企业竞争中的核心要素。但我国企业数据保护制度不完善导致企业之间的数据纠纷案件难以迅速解决,在司法实务中,一些企业虽然通过著作权或者商业秘密、专利等形式来保护企业数据,但在面对重大数据纷争时,往往并不能有效解决。因此急需构建统一的法律标准以解决问题,当前,可以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法律上的认定,确定统一化标准,以实现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在此基础上,对于其所无法涵盖的内容,则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进行细化规定,推进立法工作,从而建立新型企业数据财产权,促进企业产业数字化的发展,实现对于企业数据的法律保护,进而推动国家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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