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益
人身权益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12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2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1369篇;相关期刊92种,包括法制博览、检察风云、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学术年会、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等;人身权益的相关文献由114位作者贡献,包括张兆利、张洁、吴优等。
人身权益
-研究学者
- 张兆利
- 张洁
- 吴优
- 姜强
- 张新宝
- 赵刚
- 邓蕊
- 陶玉荣
- 万珊
- 于维琴
- 京青
- 傅达林
- 关建江
- 再言
- 冯万富
- 冯玲
- 刘克梅
- 刘海靛
- 刘添
- 刘竹梅
- 刘芸志
- 刘贤立
- 刘长兴
- 刘震
- 卞保田
- 史智军
- 叶嘉敏
- 吴景明
- 吴涛
- 周友军
- 周新霞
- 周阳
- 唐建文
- 多言
- 姚辉
- 子君
- 孙林霞
- 孟凡一
- 宦爱燕
- 寇艳芳
- 张伟
- 张华
- 张宝
- 张平
- 张文娟
- 张杰
- 张清泉
- 张蕾
- 彭智
- 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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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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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导读之声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遭遇事故,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如果用人单位具有过错的话,也构成民事侵权。由于工伤赔偿项目中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赔偿外,是否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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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竹梅;
王振宇;
苏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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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项体现宪法、法律尊重和保障公民人身权益的重要制度。2010年修改的国家赔偿法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在责任范围和方式等方面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进行规范,实现了国家赔偿制度的重大发展,使国家赔偿领域对公民人身权益的法律保护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因此,贯彻落实好这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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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1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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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追偿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这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因为你的酒驾行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牵连,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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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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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现实反思:法官人身权益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大多数法官都有面对不同当事人的心理准备,但在人身权益保障上,法官实属弱势群体。因本职工作需要,笔者做过法官受到案件当事人人身伤害的主要类型及数量的统计。侵犯法官人身权益的方式主要有电话短信骚扰、跟踪、威胁恐吓、诬告陷害、侮辱诽谤甚至暴力伤害。对象不限于法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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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伟;
韩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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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害法官人身权益的极端恶性事件已多次出现,无不令人震惊与痛心。然而,数据显示见诸报端的事件还仅是冰山一角:人民法院是守卫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从某种意义上说,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往往已陷入转圜的困境,而人民法官的曰常工作正是解决这些棘手的案件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如何维护法官履职安全是一个应当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除了对违法者的健责与惩罚,还需要思考的是侵害事件发生的原因有哪些?针对这些原因应如何预防侵害事件的发生并形成保障制度?又到一年岁尾,正是法官们办案压力最大的时候,我们推出本期策划“法官人身安全保障研究”,向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们表达我们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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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利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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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营商环境的主体是企业及企业家,企业家又更为重要.保护企业家权益就是保护了营商环境.根据司法实践,保护企业家权益又可细分为民事权利、产权制度、人身权益,尤其是要防止刑事风险的不当存在.也要看到,企业家自身法律风险意识淡薄,对于合法合规经营的抵触情绪,都会导致得不偿失的法律风险.这要求我们应当从矛盾中解决矛盾,即通过培训提高企业家法律意识,提高企业学法用法的水平,进而提高全社会的学法用法水平,让法律成为企业发展的基石,真正实现法治服务社会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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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
刘芸志;
祝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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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一般不予受理,其中,“一般”可反向理解为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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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活中,我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如果遭受不法侵害或遇有违约行为,导致法律纠纷,民法典对依法维权追究责任的方式等,作了哪些规定?责任产生:民事主体(如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等)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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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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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妇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聚焦维权工作重点难点,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建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保护女童安全健康成长,自觉扛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