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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物

人格物的相关文献在2007年到2020年内共计5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一般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4篇、专利文献255篇;相关期刊37种,包括西部法学评论、法学、法学论坛等; 人格物的相关文献由57位作者贡献,包括冷传莉、杨光武、黄满珍等。

人格物—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54 占比:17.48%

专利文献>

论文:255 占比:82.52%

总计:309篇

人格物—发文趋势图

人格物

-研究学者

  • 冷传莉
  • 杨光武
  • 黄满珍
  • 倪桂芳
  • 刘强
  • 刘轩妤
  • 吴晓红
  • 姜淑明
  • 姬蕾蕾
  • 孙亚贤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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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樊馥嘉
    • 摘要: 随着我国动物保护水平的提升,饲养宠物的人数越来越多,人类与宠物之间的情感关系越来越紧密,宠物身上具有一定的人格利益,承载着饲养人的情感利益,在宠物受到侵害时饲养人会产生巨大的精神损失。但是在宠物侵害精神损害赔偿还面临着许多困境。随着近年来涉及宠物伤害财产纠纷案件的越来越多,为了体现社会公平和法律的人文关怀,我国应秉持必要和适度的原则,将符合一定标准的宠物认定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确立可提起侵害宠物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构成,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 高荣林
    • 摘要: 为了解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被毁损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规定,侵害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而造成其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受害人可以诉请赔偿精神损害。不过,上述"司法解释"的最大弊端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的范围不明确,导致法院在处理以上问题时,相同的案件,判决结果却不尽相同。为此,文章收集到相关案例,对这些案例进行分类研究表明:逝者的骨灰、遗骨、棺材、坟墓,具有纪念价值的照片或视频(结婚、生日)、学位(历)证书、荣誉证书等,都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法院在宠物、新房、人事档案等物是否具有人格属性上,还存在分歧,需要有新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案例进一步明确。
    • 冷传莉
    • 摘要: 人格物是“具有人格利益的特定物”,其既承载人格利益,亦承载着财产利益,这些民事利益可被具化为不同的民事权利,为相同或不同的权利主体所有,继而可能在人格物上发生权利冲突.人格物上的权利冲突主要有四种类型,分别为人格权与物权、人格权与财产权、物权与物权、物权与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人格物上权利冲突之司法化解应以利益衡平为原则,辅以其它相关原则进行协调、补充与说明,除此之外,尚需引入一系列不预设何种利益优先的程序与规则来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高聪迪
    • 摘要: 人格物是兼具财产利益与人格利益的物.由于人格物存在特殊的属性,侵害人格物不仅会产生财产损害,而且会产生人格利益的损害.人格物上人格利益的价值远远大于物本身的价值,受害人往往会因人格物的毁损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对其精神损害进行赔偿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对有关人格物的理论基础和法律规范进行分析,论证了侵害人格物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在责任构成方面表明了自己的见解,并提出立法、司法以及法律政策上的建议.
    • 彭博
    • 摘要: 2018年8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其中的侵权责任编草案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新增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并对精神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则等作出了修改.那么该草案对于扩大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修改在于,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增加规定:故意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基于此,本文就在民法典编纂背景下通过典型案例来分析特定物的精神损害赔偿规定,以期能够寻求一个合理的精神利益保护体系.
    • 王静
    • 摘要: 为应对新时代背景下财产权和人格权不断交融的趋势,对民法中传统的人的主体性和物的客体性二元论进行延伸探究,以更好地保护蕴含人格利益的物.首先阐释了人格物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人格物保护的必要性.人格物保护的必要性表现在司法实务的需求和一般人格权保护的延伸.最后从实体法方面,诸如人格物的现有法律保护、人格物的归属与处分,以及人格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等方面探究人格物的保护,以便更好地维护人格物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龙中华; 张玉明; 宋艳云
    • 摘要: 人格物兼有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人格特定物.拜读冷传莉教授的部分论文后,深感冷传莉教授的学术见解之广博精深,并尝试提出如下人格物三题:人格物主体厘定、人格物范围限缩以及侵害人格物的赔偿路径.其在人格物主体上扩大范围包括法人;在人格物范围限缩上,人格物应是特定关系之物、特定领域之物以及特定时间之物;同时在赔偿路径上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为主干,辅以客观第三人评估机制与分阶段性确定数额幅度双轨.以此与冷教授商讨,以期藉此推动人格物研究进一步发展.
    • 王炎1
    • 摘要: 人格物是指与人格利益紧密相连,体现人的深厚情感与意志,其毁损、灭失造成的痛苦无法通过替代物补救的特定物。判断一物是否为人格物可以通过时间因素,物之来源,珍稀程度,物之用途或物之价值内涵来判断,其典型形态包括源自生命周期仪式的物品,代表荣誉的物品,身体物质,蕴含情感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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