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97篇,主要集中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哲学理论、马克思、恩格斯著作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7篇、专利文献101144篇;相关期刊85种,包括现代哲学、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新视野等;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相关文献由106位作者贡献,包括林锋、郭丽兰、卜祥记等。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发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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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101241篇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发文趋势图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研究学者

  • 林锋
  • 郭丽兰
  • 卜祥记
  • 唐爱军
  • 姚远
  • 张洁
  • 徐文越
  • 朱学平
  • 李俊鑫
  • 李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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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芳
    • 摘要: 通过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继承,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有了极大的改变与提升。《莱茵报》期间,马克思与黑格尔具有同样的观点:国家的本质可以看作是普遍的。随着马克思思想的进一步升华,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指出黑格尔阐述的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存在缺陷,国家的本质是个人,在国家建设过程中坚持民主法治的治国原则,主张建构行政权与立法权相统一的国家体系。《批判》一书中有关法哲学的思想对于当代建设民主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启示。
    • 白童
    • 摘要: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写作目的是基于马克思秉持的理性主义国家观与实存的现实间的矛盾。马克思在受到费尔巴哈的主谓颠倒法的影响下,以思辨性为出发点批判了黑格尔国家观,用存在代替观念,最终确立现实的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的发展动因的结论,并表明只有在市民社会的进程中实现超越官僚阶级政治的“真正的民主制”,才能化解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立与分离从而使二者达到统一。
    • 赵钊定
    • 摘要: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不只是马克思在一般意义上借用费尔巴哈主宾颠倒的方法,对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简单的逻辑否定。要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提出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观点,需要从一个宏观的历史发展视角去把握。除了从历史发生学的维度理解马克思以时间在先的逻辑层面提出的这一观点外,还应该看到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的研究成果,同时也需要梳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脉络,从研究成果和思想发展的维度去解读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观点。唯有如此,才能准确把握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观点的内涵,以及这一观点背后所蕴含的哲学思维对指导处理当前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其他各方面发展关系的价值所在。
    • 贾书衡
    • 摘要: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拷问黑格尔式理性国家、开始建构新型国家观的重要书稿,从头到尾贯彻着马克思的人民立场。在这部书稿中,马克思将黑格尔头足倒置的国家观进行了复位,得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核心结论;扬弃黑格尔为君主立宪制辩护的双重主权论,阐述了自己关于人民主权的观点;强调立法权规约着国家制度的具体结构和现实形态,主张立法权属于人民;真实还原了官僚政治的丑陋面相,要求国家事务的管理权由人民掌握。通过考察以上命题和论断,可以看到“人民是国家存在的决定者”“人民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人民是国家制度的制定者”“人民是国家事务的管理者”构成马克思人民立场的主要意旨。
    • 王雄; 蔡如丹
    • 摘要: 《导言》蕴涵着丰富而深刻的信仰教育思想,马克思在文中正面阐述了信仰主体、信仰对象和信仰心态的基本特征,回答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基本任务,根本方法和教育目标,分析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一般原则和根本遵循。对新时期更好地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 周阳
    • 摘要: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私有财产决定政治国家”命题,是关于社会总体的一般规定而非历史的特殊规定,它与“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实体等级决定政治国家”两个命题构成一个统一总体,统一的基础是“私有财产决定政治国家”,运作的逻辑形式是“推理论”。黑格尔法哲学的逻辑形式也是“推理论”,其“质的推理”“反思推理”与“必然推理”三元也构成一个统一总体,统一的基础则是“必然推理”。黑格尔的总体虽有矛盾,但其矛盾是可以被统一、和解的内在矛盾;而马克思的总体中的矛盾则是不可调和的,这一矛盾的发展受不可化约的外部条件的制约。正是对条件的外在性的重视,使马克思开始走向历史唯物主义。
    • 陈绪新; 邵逸
    • 摘要: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立足于“现实的人”的“现实存在”,在批判黑格尔“主谓颠倒”“神秘主义”思维方式的基础上指出,人只有在作为现实内容的社会实践和交往中才能作为目的而存在,实现内容与形式的真正统一,厘清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认识基础和认识方法。以“现实的人”为根本价值立场,就是要在廓清人的“社会性特质”的基础上,寻求真正合乎人的现实存在的生存方式,从而奠定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前提和价值基础。在对“现实的人”的“现实的活动”的考察中,马克思以事物双方的对立为前提,区分了不同矛盾性质,指明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方向和方法论原则。
    • 冯德超
    • 摘要: 地产问题是理解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和历史唯物主义生成过程的重要理论线索。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长子继承制下的世传地产进行批判,不仅确证了私有财产决定国家的现实,还揭露了黑格尔世传地产的封建本性。这开启了他对地产问题的思考。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对地产问题的理解。他先以对封建地产与资本主义地产的比较为基础,再将资本主义地产作为切入点,从而使自己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从第一笔记本中的表象性认识提升为第二、第三笔记本中的本质性认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不再像之前一样外在地将地产当作他理解社会运作规律的切入点,而是将地产与历史发展内在地结合起来。这体现为他在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和城乡对立视角下阐述了地产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生成中所起到的动力作用,从而科学地对地产问题作出了解答。青年时期的马克思正是通过对地产认识的深化,开启了自己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理论家的批判,并使自己的学说从唯心主义转变为从现实历史出发的一般唯物主义,进而构建起历史唯物主义。
    • 阿地拉·阿不都力米提
    • 摘要: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下简称《批判》)是马克思1843年在小城克罗兹纳赫撰写的一部手稿,它承载着马克思关于国家与法的深入思考.文章从马克思对普鲁士王国立法权合理性的思考切入,阐述黑格尔和马克思在立法权与国家制度、立法主体、私有财产之间的关系上的不同观点,由此得出马克思关于立法权的主要观点.马克思在《批判》中提到的有关立法权的观点对新时代法治国家建设发挥着重要理论支撑作用,尤其是在依宪治国、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反腐倡廉等方面提供新的思路和启示.
    • 高嘉琪
    • 摘要: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是我对马克思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怎样改变世界?实践。1843年的夏天,马克思写下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而此书却是根据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观念来批判黑格尔的哲学思想。虽然,该书确立了马克思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这是在该书的开头写到的。对于费尔巴哈所认为的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外化,是人把自己的类本质、把人类的优点集合起来,使之对象化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这就是上帝,因而对宗教的批判就归结为把人的本质归还给人的这一观点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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