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学教育
高等法学教育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1年内共计13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教育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1篇、专利文献20851篇;相关期刊102种,包括甘肃政法学院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国司法等;
高等法学教育的相关文献由135位作者贡献,包括陈训敬、霍宪丹、巴于茜等。
高等法学教育—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0851篇
占比:99.38%
总计:20982篇
高等法学教育
-研究学者
- 陈训敬
- 霍宪丹
- 巴于茜
- 李小静
- 李若瀚
- 杨毅
- 毛克盾
- 王宝磊
- 王芳
- 蒋安杰
- 阿迪力·阿尤普
- 陈彬
- 陶慧
- 马治国
- 严海玉
- 于绍元
- 任立新
- 伍光红
- 伍浩鹏
- 傅鹏
- 关爱和
- 刘想树
- 刘春玲
- 刘显刚
- 包振宇
- 史玉成
- 叶俊
- 吕清
- 吴建利
- 吴汉东
- 周艳波
- 周赟
- 唐慧
- 夏雅丽
- 姚莉英
- 孙国华
- 孙斌
- 孙春伟
- 孙江
- 孙记
- 孙重秀
- 安明贤
- 宋锡祥
- 宋鸿雁
- 席建松
- 庄悦芳
- 庄金锋
- 廖丹
- 廖永安
- 张兆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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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兰英;
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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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对高等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我国现行高等法学教育重视专业知识学习、重视法律技能训练而忽视了法律职业伦理培养,法学教育陷入了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之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当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和教学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精华与法律职业伦理结合起来,修订培养方案,增加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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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学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位列全国A类法学院校之一,是全校7个位列A类学科的学院之一。法学院现共有在职专任教师81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26人、助理教授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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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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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高等法学教育职业化趋势的显性化,以诉讼为核心的高等法学教育的“产品”供给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对非诉讼法律人才的强劲需求。非诉讼业务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法科学生就业方向的多样化决定了非诉讼法律人才培养应当作为与诉讼法律人才培养并列的目标,纳入高等法学教育体系之中。法律职业的层次性意味着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方式是多元的,对于非诉讼法律人才而言,可以结合所在院校的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设置差异化的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和培养方法,突出人才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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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学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位列全国A类法学院校之一,是全校7个位列A类学科的学院之一。法学院现共有在职专任教师81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26人、助理教授21人。学院共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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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学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位列全国A类法学院校之一,是全校7个位列A类学科的学院之一。法学院现共有在职专任教师81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26人、助理教授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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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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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领导人曾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必定伴随新思想和新方略,会上的"十四个坚持"即详述了在新时代怎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被上升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依法治国从国家治理的局部性方略上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性方略,显示出法治对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根基作用.与此同时,要想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基则需要一支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来支持.随着中国逐步迈上世界舞台中心,只有协调好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两个方面,促进涉外法治的交流与协作,才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良好的涉外法治氛围.结合如今国际形势,不难看出涉外法治的推进和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成为当务之急与长远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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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学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位列全国A类法学院校之一,是全校7个位列A类学科的学院之一。法学院现共有在职专任教师81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26人、助理教授21人。学院共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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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学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位列全国A类法学院校之一,是全校7个位列A类学科的学院之一。法学院现共有在职专任教师81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26人、助理教授21人。学院共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