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相关文献在1979年到2022年内共计45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研究、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5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3611篇;相关期刊238种,包括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法学、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法律与平等的理论和实践”学术研讨会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相关文献由395位作者贡献,包括李龙、朱叶、王耀海等。
马克思主义法学
-研究学者
- 李龙
- 朱叶
- 王耀海
- 胡玉鸿
- 郭道晖
- 孙国华
- 吴世宦
- 张光博
- 刘德林
- 宋树涛
- 廉睿
- 张文显
- 文正邦
- 本刊编辑部
- 李放
- 高警兵
- 万斌
- 佘文博
- 公丕祥
- 凌彦君
- 刘升平
- 卓泽渊
- 叶传星
- 吕世伦
- 孙国华1
- 孙春伟
- 宋留清
- 张友渔
- 张学超
- 张小军
- 方强
- 方林
- 李佳明
- 李红勃
- 李道重
- 杜福源
- 杨贻泽
- 林仁栋
- 海韵
- 王宇
- 王敏
- 王茜
- 田洪生
- 程燎原
- 第五政
- 胡土贵
- 舒国滢
- 谢鹏程
- 贺海仁
- 赵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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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情况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马列主义教学部,1986年更名为社会科学部;2007年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公共管理学院合署办公,是浙江省首家成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2009年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2006年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设立马克思主义法学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2021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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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情况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马列主义教学部,1986年更名为社会科学部;2007年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公共管理学院合署办公,是浙江省首家成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2009年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2006年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设立马克思主义法学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2021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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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情况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马列主义教学部,1986年更名为社会科学部;2007年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公共管理学院合署办公,是浙江省首家成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2009年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2006年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设立马克思主义法学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2021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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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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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法治国是我国提出的“四个全面”国家战略发展布局之一并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法,在实际推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过程中,法学在人才培养、理论更新以及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此外,法学基础理论及法律观念的不断更新也使其能更加准确分析并符合当前我国法律的实际运行情况,对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法学对依法治国所起到的作用影响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实效,只有充分发挥法学对依法治国的积极作用,才能更加稳步的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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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世伦;
叶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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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法学角度看,恩格斯晚年创造性地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方法,巩固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理论.恩格斯系统阐发了国家和法的起源与演进理论,批判了费尔巴哈唯心主义历史观和黑格尔唯心主义法哲学,进一步阐发了历史发展的内在辩证法;根据欧洲的新形势,恩格斯主张工人阶级要将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相结合;结合巴黎公社经验,他阐述了无产阶级新型国家和法制的基本原理,反对国家崇拜;在一系列通信中,他深入阐发了法和国家对经济关系的积极反作用和相对独立性理论,批驳了社会发展的"唯经济论".恩格斯一系列法哲学新观点,对于当今时代深入理解法与经济的关系、法的历史发展规律、法的本质及功能、法律意识形态等问题,都依然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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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梦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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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如何认定,关系到本文的研究范围。成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在具备法学家的一般条件之外,还至少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信仰共产主义或具备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身份。马克思主义者必定是共产主义信仰者,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立党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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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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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从马克思主义学说基础上诞生出来的一种法学思想,该法学思想不仅强调法律的阶级性、民主性,并始终秉承服务于人民的阶级立场和将法律是否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作为评判其效用的重要标准,另外,马克思主义法学还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包容性、实践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生命力,无论是丰富当代法学思想理论中,还是推动当前法学实践发展中均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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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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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构成,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在19世纪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立不仅是无产阶级用以捍卫自身权利的强有力武器,也是无产阶级实现共产主义发展的必然需求.文章在探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基础上,浅谈对中国法律形成的影响及启示,对于完善我国法律,明确个人权利义务,规范个人行为,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有序发展有着无比关键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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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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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并且越来越完善.而探究马克思主义法学又能够有效发掘其在当代社会的价值,能够更好地推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基于此,本文着重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历史轨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内涵及其当代价值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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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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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社会学的法理学导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社会学与法理学具有亲缘关系,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最早的法社会学,如吉林大学的马新福老师、北京大学的赵振江老师的研究都是如此,法律与社会、法律与经济、法律与政治、法律与科学技术等等都是当时的主题。马克思主义法学,包括以此为根据建立的苏联、中国的法理学教科书也都有比较强的社会科学、社会学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