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法》
《食品卫生法》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1276篇,主要集中在预防医学、卫生学、法律、轻工业、手工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66篇、会议论文10篇、专利文献234504篇;相关期刊471种,包括中国检验检疫、食品与药品、浙江预防医学等;
相关会议9种,包括全国卫生法制理论研讨会、中国卫生监督协会第一届学术会议、中国卫生监督杂志社第三届学术研讨会等;《食品卫生法》的相关文献由1360位作者贡献,包括曲文轩、李萍、王志振等。
《食品卫生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34504篇
占比:99.46%
总计:235780篇
《食品卫生法》
-研究学者
- 曲文轩
- 李萍
- 王志振
- 刘志芳
- 李文成
- 于春明
- 徐玮
- 王正飞
- 等
- 亓明
- 俞平
- 刘北辰
- 刘颖
- 周家元
- 张春其
- 李强
- 杨兴兰
- 毕璇
- 王选平
- 邢东民
- 高玉杰
- 黄志成
- 黄杰
- 丁海霞
- 丁秀萍
- 丁艺
- 乔新生
- 于淑坤
- 代静林
- 余平
- 俞幼达
- 俞曼华
- 刘东源
- 刘全
- 刘国志
- 刘敏
- 刘春生
- 刘玮
- 刘砚亭
- 刘长昆
- 华玉海
- 吕淑艳
- 吕绍杰
- 吴军
- 吴小龙
- 周安宁
- 周汉文
- 姜波
- 孔凡真
- 孙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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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我国食用菌产品出口贸易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障碍。我国食用菌在出口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时,由于生产方式标准指标差异等原因,往往受到这些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限制。(1)日本安全标准。日本确保进口食品安全的法规制度主要包括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2003年度第48号法律)和《食品卫生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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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8月2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0826第1号文件:加强对中国产木耳中吡虫啉的监控检查。消息称,由于对中国产干木耳实施监控检查时,发现有产品违反食品卫生法中对残留农药(吡虫啉)的规定。因此,将对木耳中的吡虫啉残留量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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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WTO/TBT-SPS国家咨询中心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关于请对日本有关2甲4氯酸最大残留限量的通报提交官方评议意见的函》(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函〔2021〕205号,以下简称《通报》)收悉。该《通报》(G/SPS/N/JPN/858)的主要内容为日本卫生劳动和福利部拟修订《食品卫生法》(农药残留标准修订)项下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标准规范,其中涉及到水产品的是将2甲4氯酸(MCPA)在鱼中最大残留限量由0.01 mg/kg放宽到为0.03 mg/kg。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通报》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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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WTO/TBT-SPS国家咨询中心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关于请对日本有关氰氟虫腙最大残留限量的通报提交官方评议意见的函》(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函〔2021〕208号,以下简称《通报》)收悉。该《通报》(G/SPS/N/JPN/861)的主要内容为日本卫生劳动和福利部拟修订《食品卫生法》(农药残留标准修订)项下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标准规范,其中涉及到水产品的内容是维持氰氟虫腙在鱼中最大残留限量(MRLs)2 mg/kg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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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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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近乎苛刻,政府会利用一切手段让消费者了解更多购买产品的信息,几十年经验的积累也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公共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早在1947年,日本就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并先后进行了10多次修改。根据2006年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日本开始实施关于食品中残留农药的"肯定列表制度",将设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对象从原先的288种增加到799种,而且必须定期对所有农药和动物药品残留量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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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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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各国共同关注的重要公共政策问题,已经成为重大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经济问题和重大政治问题。回顾和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构变迁,是重要的理论命题,更有助于探索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之道。改革开放前食品卫生管理(1949-1978年)中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管理肇始于建国初期。1949年11月1日,中央政府成立卫生部,同年长春铁路局成立了中国最早的卫生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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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悦红;
胡维双;
梁英杰;
李亚京;
郭子侠
- 《全国卫生法制理论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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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2009年6月1日后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进货查验索证工作的规定和执行起到借鉴作用,并为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有关规定提供可靠的依据。本文就之前,各监管部门主要是卫生行政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食品索证监督管理方面的难点等情况进行了整理、总结、概述,并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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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临
- 《第一届全国铁路卫生防疫管理与健康教育学术经验交流会》
| 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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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实施,它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工作已从行政管理走向了完善的法制管理轨道.食品卫生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市场经济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影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管理差;饮食从业人员法律观念淡薄,卫生知识贫乏;食品卫生监督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等.针对这些问题,寻找原因,提出建立食品卫生三级管理网;推广运用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环节控制点)系统管理方法,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增大投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促进企业自身管理;加强食品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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