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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关系

音义关系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2年内共计115篇,主要集中在汉语、语言学、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4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9131篇;相关期刊84种,包括西藏研究、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首届人类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等;音义关系的相关文献由112位作者贡献,包括黄易青、雷瑭洵、刘兴均等。

音义关系—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14 占比:0.59%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19131 占比:99.40%

总计:19246篇

音义关系—发文趋势图

音义关系

-研究学者

  • 黄易青
  • 雷瑭洵
  • 刘兴均
  • 周艷紅
  • 朗杰扎西
  • 王素敏
  • 白新雷
  • 程悦
  • 金文伟
  • 馬乾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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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姜永超; 郭翀
    • 摘要: 从音义匹配关系角度,通过“摘拓”“茶茶”“盾”等例证考察《玉篇》音韵研究中利用声训、古今字和反切比较等材料的研究过程,不仅验证了先贤结果的正确性,而且对可能错误的已有成果提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研究认为“古音回归”的实质应该是20世纪80年代语言(语音)规范,以及音义匹配关系的调整,而非“回归古音”。
    • 王锦绣
    • 摘要: “折”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代,它最初表示强调动作的折断义,后来又通过变声构词的手段滋生出新的强调结果的断义。在滋生词的最初产生时期,“折1”“折2”的语音及词义之间的对应关系还是比较清晰的,但在漫长的历时发展过程中,它们各自的音和义都在不断地变化发展,音义之间的对应关系逐渐变得模糊。不同时期的文献资料中蕴含着“折1”“折2”的音义演变路径,对“折1”“折2”当下所呈现出的音义关系做出了说明与解释。
    • 邵真真
    • 摘要: 宋元递修本《经典释文》保存了大量汉魏以来的音义材料,经由多人辗转抄写,早已失去原貌.同一则语料,在不同版本韵书,注释却有多种,是传抄过程中的讹误出错,还是对现存字书、音义书所录存的音切或其他一些语音材料认识不够.从字误、音误两个方面,以单字音注为例,对比其他韵书、查找原文、匹配音义,进行校勘,探究反切存在的问题,试图反映语音的支片.
    • 谢维维
    • 摘要: 文献中有不少通过改变词的语音形式区别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的现象.分析异读词的音义关系,有助于厘清语音、句法、语义的对应关系,进一步揭示语音的标记功能.《经典释文》"取"的上声一读表示原始义"获得/占有"(取1),变读去声标记特指义"娶妻"(取2),属特指构词,是为共识;然"取1"亦不乏上、去兼注的用例,去声特指异乎寻常意义上的"获取",或表示上对下、大对小的"获取",或强调特殊的获取方式等.由此,"取1""取2(娶)"之间、"取1"内部上去两读之间,皆以去声标记特指义.去声的标记功能在"取"字的音义关系中具有一致性.
    • 程悦
    • 摘要: “判花”之“判”有平去兩讀,表示不同意義。讀去聲,“判花”一義表示古代在法律文書上簽署花押;一義表示欣賞、稱頌花木。讀平聲,“判花”一義爲賞玩花木;一義表示捨棄開花(的美好景光)。“判花”在讀音和意義上的複雜性由“判”的多音多義導致。工具書僅爲“判”讀去聲的“判花”設立“簽署花押”和“判詞文書”兩個義項,其餘音義及用例未見著録。我們主要利用近體詩律規則,考察“判花”一詞中“判”的讀音,辨析“判”讀不同音時“判花”的各個意義,並爲唐代詩律中歷來有爭議的兩例“判花”確定音義。
    • 孙玉文
    • 摘要: 将东汉高诱《吕氏春秋注》《淮南子注》的全部注音材料搜集整理并与中古权威韵书《广韵》和收音最多的韵书《集韵》加以对比,可以发现汉代有相当多的字,其字音在《广韵》《集韵》中没有收录下来.众多例证也进一步表明东汉时期的不少读音在中古的韵书中没有反映出来,这对于全面深入地认识上古音不无缺憾,同时也证明在研究上古音时,不能仅从中古音往上古推,还必须研究上古的内证材料,才能使上古音研究更逼近上古的客观事实.这项研究对于读懂古注和研究上古音及上古形音义关系等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 李坤芮
    • 摘要: 异读字以共时反映了历时,以静止反映了变化。通过考查《尚书正义》中使用的的异读术语和异读字的语音类型,来探究异读字的读音和义项之间呈现出的对应关系。这不仅有助于我们解读《尚书》,同时能帮助我们进一步探索古汉语中音义关系的发展,并为汉语史的研究提供依据,而这也正是研究《尚书正义》中的异读字的意义所在。
    • 雷瑭洵
    • 摘要: "告"属于言告类双及物动词,主要有去声(长入)、入声(短入)两读,既往的研究多认为读音差别是上下等级性的反映.本文认为,去声读法表示"训告、告诫"之义,入声读法表示"言告、礼告"之义.在《左传》时期,入声读法的"言告"和"礼告"义的句法表现有别:前者的间接宾语(IO,言说对象)不需用"于/於"引出,进入"告+IO+DO"(双宾式);后者的间接宾语IO需要用"于"引出,进入"告+DO+于/於IO"("于/於"字式)."礼告"义与甲骨文中祭祀动词"告"的用法一脉相承,在战国时期随着社会变化逐渐消失,与"言告"义合流.去声读法的"训告,告诫"义,其间接宾语IO不需用"于/於"引出,但在早期文献中,直接宾语(DO,言说内容)可以用"于"引出."告"的去入两读的音义对立在唐代口语中可能已经变得模糊,合并读为去声."告"的去入两读之别不是上下方向的改变,因此也不可能是由表使动的-s尾引起的.
    • 雷瑭洵
    • 摘要: "告"属于言告类双及物动词,主要有去声(长入)、入声(短入)两读,既往的研究多认为读音差别是上下等级性的反映.本文认为,去声读法表示"训告、告诫"之义,入声读法表示"言告、礼告"之义.在《左传》时期,入声读法的"言告"和"礼告"义的句法表现有别:前者的间接宾语(IO,言说对象)不需用"于/於"引出,进入"告+IO+DO"(双宾式);后者的间接宾语IO需要用"于"引出,进入"告+DO+于/於IO"("于/於"字式)."礼告"义与甲骨文中祭祀动词"告"的用法一脉相承,在战国时期随着社会变化逐渐消失,与"言告"义合流.去声读法的"训告,告诫"义,其间接宾语IO不需用"于/於"引出,但在早期文献中,直接宾语(DO,言说内容)可以用"于"引出."告"的去入两读的音义对立在唐代口语中可能已经变得模糊,合并读为去声."告"的去入两读之别不是上下方向的改变,因此也不可能是由表使动的-s尾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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