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19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90篇、专利文献2090篇;相关期刊154种,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学、法制与社会等;
雇佣合同的相关文献由199位作者贡献,包括刘菁菁、丁国斌、冯伟等。
雇佣合同
-研究学者
- 刘菁菁
- 丁国斌
- 冯伟
- 刘志华
- 喻麓丹
- 夏雨
- 张丽丽
- 张凤娇
- 战东升
- 朱楠楠
- 李凌云
- 杨德敏
- 王修来
- 王黎黎
- 胡川宁
- 艾希利·博雷尔
- 蒲勇健
- 谢增毅
- 郭延曦
- 雷勇
- 饶伟
- 黄娟
- D. 凯南
- D·凯南
- Ella
- Michelle Gabriele Sandrian
- 丁海
- 严丽娟
- 于时语
- 于珍
- 付红萍
- 何亚东
- 余玲铮
- 余跃
- 俞祺
- 刘丹
- 刘圣华
- 刘妍
- 刘建生
- 刘春德
- 刘晔
- 刘月
- 刘月1
- 刘欢逸
- 刘瑛
- 刘良娟
- 刘艳
- 刘艾卡
- 勾践
- 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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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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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法典》编纂未将雇佣合同有名化,这表明对于雇佣(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确立了“无名合同+劳动合同”的分别调整模式,此种分别调整模式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在后《民法典》时代,应当跳过分别调整模式而直接进入劳动法统一调整模式,这不仅是劳动交换规制价值理念革新的需要,也是加强对“类似劳动者型劳务提供人”权益保护的需要,更是进一步健全我国劳动法律规范体系的需要。劳动法统一调整模式可通过编纂劳动法典的方式予以实现:由劳动合同替代雇佣合同,以从属性为中心重新界定劳动合同的概念;专设“特殊劳动合同编”对家政工、平台工人等不同类型劳动者进行差异化处理;在“劳动合同编”设置与民法规范之间的“通道”条款,以修复劳动法规则自身的残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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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铁薇;
陈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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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新经济业态下的灵活用工严重冲击了传统劳动关系上的劳动者认定标准.在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过程中,家政用工法律关系认定问题的立法选择面临着当事三方的不同诉求,即家政工的权益保障、用工个人和家庭的权益维护以及家政企业(平台)的去劳动关系化诉求.以社会成本分析的方法考量,家政用工的劳动关系化、民事契约关系化和去劳动关系化各有利弊.基于此,家政用工法律关系认定的前提是将社会保障问题与劳动关系认定问题解绑,赋予家政工通过参加社会保险来分散劳动风险的资格.在此基础上,将家政用工法律关系认定为雇佣合同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够妥善协调各方利益诉求,优化社会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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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玲铮;
张沛康;
魏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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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用国际机器人联盟和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系统考察机器人浪潮如何影响劳动力市场雇佣关系,研究发现,在机器人冲击下,劳动力市场雇佣合同显著趋于短期化,在考虑内生性等稳健检验下,结论依然成立.其机制在于,机器人渗透生产环节,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传统的"技术—技能"匹配和粘性,劳动者基于企业的传统特定技能被削弱,雇主倾向于与雇员签订短期合同.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机器人浪潮中,那些能够实现"人机互动"的技能者,有望获取稳定的长期雇佣合同,而常规型技能者的雇佣合同则趋于短期化.本文研究结论确认了技术变革会影响雇佣合同缔结的事实,这一发现不仅对劳动力市场宏观政策的制定有重要启发意义,而且能为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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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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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民法典中引入雇佣合同是我国法制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一步,有利于我国完善法治体系,同时也能够实现对于社会大众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所以需要充分明确民法典引入雇佣合同的必要性,并且知晓民法典引入雇佣合同的规则构建,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社会法律体系的发展与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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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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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众包模式颠覆了以公司为单位的传统商业社会基础结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将闲置的资源充分调动起来,极大地提高了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越来越多的外卖骑手加入了众包平台用工的行列.司法审判沿用了合同定性的适用路径,因此众包平台协议的定性至关重要.一方面众包协议中的平台义务和骑手权利符合服务合同的特征,另一方面平台对骑手的处罚权和算法评价超出了商业管理的必要性,已经成为了一种隐蔽的劳动控制.众包协议所具有的服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双重属性应当引起司法审判的重视,以纠正非此即彼的裁判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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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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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1岁的陈宝生被某保洁公司雇用,并签订雇佣合同,约定他负责打扫公司管理路段的卫生。他在上班时间打扫街道时被车撞伤,路人将他送到医院,被诊断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广泛性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等,虽经抢救并住院212天,但一直未醒过来,司法鉴定为颅脑损伤遗留植物状态,属一级伤残、终身完全护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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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凯;
宁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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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本文利用世界银行2012年中国企业营商环境调查数据研究了劳动力市场管制对企业雇佣合同类型选择的影响。研究发现:面对更严格的劳动力市场管制,企业会更多选择临时工合同以规避管制,虽然也会增加雇佣劳动力的总人数。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劳动力市场管制并不会造成雇佣技能结构和性别结构的改变,但会降低员工培训比例。由于临时合同员工各项工资和福利更低,且企业对其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因此设计适当严格程度的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更能兼顾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利益,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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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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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合同编典型合同的立法完善实质上是《合同法》分则的一次再法典化.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急迫需求制定的《合同法》,在立法功能、立法思想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合同法》分则再法典化的目标主要是推进合同法的现代化、科学化,应按照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商事合同与民事合同、经营者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立法思路,完善或强化无偿合同、商事合同、消费者合同等三类合同规则,并充实、细化合同法分则的既有典型合同.鉴于我国二十年来在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城市化与信息化发展等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迁,有必要扩增典型合同,尤其是服务类合同.在扩增典型合同时,既要清醒认识到典型合同逐渐向服务类合同扩张的立法发展趋势,又要注意到服务类合同在规范方法上越来越多地采纳公私法兼顾的立法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