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合作建房
集资合作建房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19年内共计190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9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5825篇;相关期刊104种,包括中国房地产业、中国房地产金融、住房保障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0年全国房地产公正业务研讨会等;集资合作建房的相关文献由90位作者贡献,包括本刊记者、刘永福、朱利来等。
集资合作建房
-研究学者
- 本刊记者
- 刘永福
- 朱利来
- 禹海君
- 丁建刚
- 东民
- 何绍一
- 佘娟萍
- 倪海林
- 冯京津
- 冯明德
- 凯闻
- 刘冰
- 刘汉丁
- 刘耀中
- 包宗华
- 单彭东
- 吕福新
- 吴景柏
- 吴爱民2
- 周厚丰
- 周成安
- 周振松
- 周求和
- 唐英哲
- 孙克林
- 宋清海
- 宋雅君
- 庄少青
- 张世俊
- 张元端
- 张彩云
- 张扬
- 张秀兰
- 彭斌
- 徐广忠
- 戴建林
- 房顾问
- 方耀华
- 无1
- 晓文
- 本刊评论员
- 李宗藩
- 李有瑞
- 李洪
- 李热
- 李相启
- 杜广成
- 杨子
- 杨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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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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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宁政办[2019]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4月15日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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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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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适房")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可以按规定退回经适房,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指定机构予以回购。经适房回购涉及当事人权益的二次保障问题,回购过程中涉及多种款项、税费,需要从法理和操作上仔细甄别,切实维护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一、经适房首次购买涉及的相关支出和回购成本从实践来看,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适房保障家庭在购买及使用经适房过程中,主要涉及三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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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政办[2015]15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8月8日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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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言成;
王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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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禁令之下,各地党政机关依然我行我素,在"定向开发"、"委托代建"、"团购"的幌子下,公务员福利房遍地开发令人忧。不久前,河南濮阳曝出公务员"白菜价"购买高档小区住房的新闻,使得沉寂了很久的机关单位福利房再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记者调查了解,事实上,尽管国家曾下文明令禁止党政机关单位以"定向开发""委托代建"等名义集资建房,但地方各级政府机关仍然我行我素,依然打着各种幌子为职工建设福利房。据了解,此次涉事的"公务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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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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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京籍成年单身限购1套住房,非5年惟一房征20%个税……3月30日,继国五条之后,北京版十九条一落地便被冠上了"没有最严,只有更严"的称号。20%个税如何计算,离婚管不管用,外省买房影不影响购房指标……这些老百姓关注的问题到底有着怎样的答案?政策: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征收20%个人所得税。解读人:地税局3月1日,国务院下发"国五条"细则,要求依法严格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焦点1:20%个税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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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郴政办发[2013]3号CZCR-2013-0100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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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苏政发[2013]108号2013年8月21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规模推进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取得了良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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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广忠;
董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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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就在很多人还在为高房价而头痛不已时,一些央企通过集资等形式开发的职工住宅楼却在各地大干快上。就在很多人还在为高房价而头痛不已时,一些央企通过集资等形式开发的职工住宅楼却在各地大干快上,这些在自有土地上开发的住宅楼以低于商品房的价格销售给内部职工,虽然手续齐全,然而在实际开发建设中,却出现超标准超面积等问题,而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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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介利;
王柱全
- 《2000年全国房地产公正业务研讨会》
| 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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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住房消费观念的转变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房地产业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当前,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正在形成和发展.一般地讲,集资合作建房是在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组织下,由职工筹资,相互协作共同建设住房的一种方式,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内容,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范畴;集资合作建房是以产权为内容,以合建为形式,就建筑施工者来说,合建是合建各方委托授权的结果.本文论述了集资合作建房的特征以及集资合作建房合同公证中的若干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