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34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42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10303篇;相关期刊199种,包括法学、证据科学、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中国消防协会火灾原因调查专业委员会五届二次年会暨学术研讨会、2009年中国消防协会电气防火专业委员会会议、第七届全国微量物证检验及应用技术学术交流会等;间接证据的相关文献由393位作者贡献,包括何家弘、周乐、林丽娟等。
间接证据—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0303篇
占比:96.76%
总计:10648篇
间接证据
-研究学者
- 何家弘
- 周乐
- 林丽娟
- 刘玉春
- 刘畅
- 宋彬龄
- 施宣羽
- 曾斯孔
- 李明
- 李燕
- 杨薇
- 柯葛壮
- 汪纲翔
- 熊秋红
- 王延辉
- 罗灿
- 蔡奕
- 谢友华
- 赵华
- 郑艳茹
- 金峰
- 金昌伟
- 陈浩铨
- 马敬
- 高占彬
- 黄道
- 黄鑫
- A·特罗索夫
- Fabrice Nicot
- 丁士庆
- 万毅
- 万虹
- 丛金青
- 严林雅
- 严黎丽
- 中野太郎
- 于怀清
- 伍林
- 余慧玲
- 余茂玉
- 侯亚静
- 侯忠泽
- 俞亮
- 俞克平
- 俞斌
- 傅长宁
- 兰少华
- 冯晶
- 冯栋
- 冯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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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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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火灾调查工作来说,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能够起到的证明作用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且将二者进行结合,还能够形成新的证据体系,使火灾主要事实得到更加充分的证明,且对其运用方法进行充分掌握,则可大幅度降低证据收集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盲目性,所以,文章对火灾调查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运用措施进行探究,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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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
俞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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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火灾调查工作是消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内容,是集经验、技巧、技术和科学于一体的执法工作,火灾的起火原因认定、火灾损失统计、事故责任划分都需要事实证据,从法律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结合火灾调查案例,分析证据的体现和证明作用,探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关联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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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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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品格证据的适用,在实践中存在法定证据资格缺失、审查流程虚置等困境。对此,应以刑事被告人品格证据的理论界定为基础,修正品格证据一律不予采用的传统司法观念。具体而言,可以刑事被告人品格证据对特定犯罪行为发挥的证明作用为中心,以其间接证明价值为半径,明确刑事被告人品格证据的初步可采性;并参照域外品格证据审查规则,构建从“单个证据审查”到“多个证据印证”的审查流程。同时,在单个证据审查上应注重品格证据是否与待证事实具有最低的关联性,在多个证据印证审查上应确保品格证据能够与其他证据形成合理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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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野太郎;
魏俊霞(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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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认为,浩瀚宇宙中存在大量看不见的物质,即“暗物质”。存在暗物质的说法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到目前为止,科学家已经积累了大量显示暗物质存在的间接证据。几乎所有学者都认为,要想完美地解释宇宙和天体的行为,就得假定暗物质是存在的。但直到今天,科学家也未能直接探测到暗物质,其真面目依旧不明。那么,暗物质真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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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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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刑事诉讼的证据中,物证对于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涉嫌犯罪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物证不同于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其一般情况下作为间接证据使用。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办案民警收集物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派出所办案民警要从物证来源、收集程序、辨认、司法鉴定、取证观念等方面做好物证的收集工作,以实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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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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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明对象海量化以及证据与罪量的证明关系发生变化,使得在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时,对其罪量的司法证明问题成为当前的最大难题.现有罪量司法证明应对方案没有给予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事实以足够关注.在对现有方案检讨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两高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及相关典型案例的系统梳理发现,对于网络黑灰产犯罪罪量的司法证明,我国司法机关业已形成了一套证明方法,其分为三个环节:公诉方基于综合认定得出推定数量;辩护方针对推定数量承担证明责任;公诉方对反驳进一步承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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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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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笔者从常熟市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2020)苏0581刑初378号刑事判决书获悉,周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该案是笔者查办的一起仅凭间接证据支撑就移送司法机关,并成功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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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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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印证的规定构成了刑事证据印证规则的正式法律渊源,非正式法律渊源包括司法实践经验、学者学说以及追求公平正义、客观真相的理念等.从诉讼阶段和运用主体来看,刑事证据印证规则适用于审判阶段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推理过程;从证据类型来看,刑事证据印证规则既适用于间接证据,也适用于直接证据.适用刑事证据印证规则,有利于实现实体正义,保障程序正义,提升诉讼效率和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适用刑事证据印证规则的法律效果包括对法官认证活动和构建案件事实过程的约束力及法官运用该规则认定案件事实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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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
吕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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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司法文明的进步和物证技术的发展,司法人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对口供等直接证据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在刑事诉讼中,司法人员越来越多地运用间接证据,而完全依据间接证据认定事实的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因此,研究间接证据的证明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间接证据的证明方法包括单个间接证据的演绎推理证明法和间接证据组合的同一认定证明法.二者都可以借助概率分析进行较为精细化的推论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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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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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开展火灾调查时,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两者进行合理联系,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明确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本文介绍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分析了火灾调查过程中出现的证据,研究了火灾调查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运用,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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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锋;
赵海旺
- 《第七届全国微量物证检验及应用技术学术交流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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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前的犯罪现场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与反侦查能力的提高,足迹、指纹、DNA知识被大众化普及,传统的痕迹物证已经变得越来越少,微量物证以其独特的作用崭露锋芒,成为法庭诉讼的主力军,为案件的成功侦破和诉讼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提出微量物证可以提供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微量物证有时也许不可能作出同一认定,但它可以作出种属鉴定,从而大大缩小侦查范围,以便工作人员集中精力,攻其一点,避免大海捞针、遍地开花浪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使有限的警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微量物证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和作案工具。有时微量物证可作同一认定,与DNA技术、指纹技术有着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作为直接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这不仅大大缩减了侦查的工作量,更为日后的诉讼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微量物证可作为间接证据与其他证据联合使用确定犯罪嫌疑人。微量物证虽然有时不能作同一认定,但它的种属鉴定可与其他证据联合使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运用科学、严格的逻辑推理确定犯罪嫌疑人。更何况在现在的诉讼证据中,直接证据不仅相对较少而且还较难获取,而大量的案件都是通过间接证据一环扣一环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因此切不可小觑微量物证的间接认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