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秩序
金融秩序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2年内共计1556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46篇、会议论文10篇、专利文献10262篇;相关期刊611种,包括中国保安、福建金融、华北金融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2015国际货币论坛、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稳定与创新:后危机下的金融司法论坛等;金融秩序的相关文献由1726位作者贡献,包括等、冯亦萍、本刊编辑部等。
金融秩序—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0262篇
占比:86.83%
总计:11818篇
金融秩序
-研究学者
- 等
- 冯亦萍
- 本刊编辑部
- 柏强忠
- 王东
- 肖文发
- 肖许华
- 于雷
- 刘正权
- 刘鸿武
- 周肇光
- 姚立才
- 张明
- 杜德清
- 赵文斗
- 何佳俊
- 俞建拖
- 刘伟
- 刘位洲
- 刘军
- 刘彤
- 刘志弘
- 刘民权
- 刘辉
- 叶春茂
- 司马迹
- 向文桥
- 吴建红
- 吴志梅
- 吴敏
- 吴晓灵
- 吴胜林
- 周任行
- 周洪生
- 孔非凡
- 尹亮
- 帖俊峰
- 常鸿
- 张书茂
- 张军
- 张凤侠
- 张前
- 张华
- 张士海
- 张大龙
- 张建忠
- 张惠萍
- 张维迎
- 张铁强
- 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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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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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删除“明知”与“协助”的方式扩大了洗钱罪的主体,将为自我洗钱的行为纳入洗钱罪,认可了“自洗钱”入罪不违反事后不可罚行为的理论,回应了人大代表的提案,消除了与我国在国际协定中认可“自洗钱”成罪而国内法不认可的矛盾。洗钱罪下一步的改革方向——上游犯罪的范围,应取消上游犯罪的限制,转以数额为入罪标准,进而更精准地打击犯罪,更积极地预补刑法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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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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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间借贷是民间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借贷在网络时代的发展已与其传统形式有了较大不同,在具有更强生命力的同时,也具备了更大的风险隐患。国家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制可从宏观层面的整体规制、中观层面的法律规制以及微观层面的刑事法规制加以理解,其中刑事法规制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民间借贷进行界分,宽待其依法、合理运营部分而严惩其违法、犯罪成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规制民间借贷可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及整体性降低金融风险产生积极的影响。为贯彻这一刑事政策,需要健全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体系、在能动司法与审慎司法理念之间取得动态平衡,以及注重司法裁判中规范制定和援引时的明确性与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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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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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洗钱是预防、监测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综合治理手段。现行《反洗钱法》以预防为定位的立法目的不能体现其“金融情报中心”的工作特征。以“维护金融秩序”为目的的条文表述混淆了反洗钱保护的法益和洗钱手段之间的关系,“维护司法秩序”的理论学说也只能适用于刑事法律的法益解释。“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的立法借鉴未能考虑语境差异下“犯罪”概念的区别,使非犯罪的违法行为脱离了反洗钱的遏制范围,导致国际沟通的误解。《反洗钱法》的立法目的应回归其行政法和经济法的法律属性,修改其立法目的“为预防、识别、遏制洗钱及相关违法活动,维护国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没收和追缴秩序,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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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鸣;
朱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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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存款安全对于维系金融秩序至关重要,然而近年来行政机关违法冻结存款的事件时有披露。如何规范行政机关的查扣行为,合法高效地保障银行与客户的权益便成为一项重要议题。行政检察监督对于规范行政机关行为、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作用。行政强制措施作为行政行为之一,其实施自然应被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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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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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基于对当前金融形式的分析研究,指出金融风险的严重后果,提出金融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持续推进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防范国际冲击的风险,金融监管要有新思路五个方面的防范金融风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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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倩;
欧阳雨婷;
张婧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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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字金融正以数据化、技术化和场景化的发展方向影响着金融秩序,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基于 2011-2019 年我国数字金融的数据以及16家商业银行的财务年报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了数字金融对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研究表明:数字金融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的发展,并主要从内部经营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对商业银行产生积极作用。基于此,本文从利用数字金融优势以及提高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能力等方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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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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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形态,简化了传统金融交易流程,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资金流转效率,是实现普惠金融的有力工具。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幌子,利用P2P网贷平台、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实施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互联网金融犯罪不同于传统金融犯罪,具有隐蔽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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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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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随后成立,进一步统一货币发行,管理国家金库,整顿财政金融秩序,推动根据地经济金融发展。通过分析苏维埃国家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结构,研究了国家银行的货币发行、国库业务、资本与利润安排,总结国家银行业务发展的实践与启示,并就中央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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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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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亦随之兴盛,其中网络P2P借贷诈骗也十分猖獗。但是这一类案件在侦办过程中,存在着证据收集困难,认定复杂的问题。因此,研究和探索网货P2P融资欺诈类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难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就具有比较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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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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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洗钱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尤其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做好反洗钱工作意义重大。在商业银行反洗钱管理中,根据职责不同,有三道不同的防线,分别为业务部门、内控合规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有效的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发现和纠正反洗钱履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合规风险。笔者结合反洗钱实践经验,对商业银行如何有效开展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如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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贲圣林
- 《2015国际货币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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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几十年中最受瞩目的国际金融创新举措,当属新开发机构的设立,例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亚投行)和金砖国家发起的新开发银行(NDB).2013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正式提出了创建亚投行的建议.它经历了一个相对缓慢的开始阶段,因为很多国家需要时间来了解这一提议,并根据各自面临的国内和全球态势来评估是否加入.在此期间,美国没有帮忙,因为它认为(或者外界感觉它认为)亚投行是亚洲开发银行(ADB亚行)和世界银行(WB世行)等现有机构的直接竞争对手,而并非巧合的是,后两者一直由西方国家主导.2015年年初英国决定加入亚投行,被视为一个里程碑,许多其他西方国家随即跟进,不再与美国为伴.亚投行目前已吸引了全球性关注,并获得广泛支持,有57个国家和地区已经申请成为创始成员,从而成为世界上最具多边特征,并首个由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多边机构.要实现这些目标,亚投行及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必须运用“互联网金融”等新的技术和新金融工具。以众筹为例,这种新近出现的金融创新已在中国和美国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鉴于其极高的可见性,以及它在融资方和无数投资者之间建立的直接联系,众筹可以成为亚投行这类公共机构的一种有效手段,可用来拓宽资金来源,降低财务成本,并提高公众对其行动及目标的参与程度。众筹和其他创新解决方案具备了成为强大工具所必需的一切元素,可以释放出公共部门与民间合作的全部潜力。这种能力被市场强烈渴求,也被证实是现有机构和传统筹资方式难以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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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姿
- 《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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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球金融治理问题随着全球治理理论的发展而不断受到学者的关注,在金融危机过后更是成为了十分热门的议题.全球金融治理是为预防与解决全球金融危机、改革国际金融体系、保证国际金融秩序稳定并尽可能最大化各方利益的一个动态过程,具有主体多样化的特点,同时需要注意非正式机构与非正式制度安排在其中的作用.全球金融治理的目标在于建立与维护国际金融秩序、注重效率,监督全球金融体系有利于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同时维护国际经济秩序中所有相关者的利益,基于公平原则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同时,全球金融治理的作用为:提供信息与分析、监管、金融与货币援助、技术支持以及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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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运宏
- 《稳定与创新:后危机下的金融司法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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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金管理公司的“老鼠仓”行为不仅侵害了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并且背离信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对行业基础性制度的根本违反。根据“老鼠仓”行为社会危害的不同程度,“老鼠仓”行为人应当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中国现今的法律规定没有形成“老鼠仓”行为的科学法律责任承担机制,应当建立对“老鼠仓”行为的民事赔偿机制、促进行政监管措施法律化并完善行政责任追究的法律规定、明确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和相应的刑罚处罚方式,并协调这些法律责任的实施,以实现对“老鼠仓”行为的科学法律规制和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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