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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保护

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文献在2008年到2022年内共计250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50篇、专利文献386116篇;相关期刊131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福建金融等; 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文献由296位作者贡献,包括孙天琦、郭新明、周怡等。

金融消费者保护—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50 占比:0.06%

专利文献>

论文:386116 占比:99.94%

总计:386366篇

金融消费者保护—发文趋势图

金融消费者保护

-研究学者

  • 孙天琦
  • 郭新明
  • 周怡
  • 张韶华
  • 杨东
  • 赵煊
  • 陈晨
  • 丁建臣
  • 万玲
  • 中国人民银行静宁县支行课题组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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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和平鸽; 翟帅
    • 摘要: 沙盒监管作为一种新型金融监管模式,在各国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监管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对我国金融创新发展与监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亦具有现实意义。目前,我国沙盒监管制度的应用中存在构成要素不明确、运作机制缺失、缺乏消费者保护机制等诸多问题。因此,应从沙盒监管制度的特征与构成出发,通过构建监管理念与细化监管制度,出台行政规章、明确具体构成要素、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我国本土化的沙盒监管制度,以实现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协调发展。
    • 赵瑾婷
    • 摘要: 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过度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乱象严重,强化数字经济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本文系统梳理美国、欧盟、日本等经济体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对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已有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和行业标准进行梳理和综述。建议借鉴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经验,在数字经济时代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体系,以期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
    • 林慰曾
    • 摘要: 滥用数据爬虫技术和不当使用金融数据的行为导致了数据权利人和数据控制者之间的矛盾。这不仅削弱了数据流转的风险约束机制,还导致了数据鸿沟和不平等。金融领域的数据开发应当在强化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的基础上,推动数据的有序流动,实现制度建构与法律完善的深度融合。一方面,金融数据开发宜采取保护性利用模式,以矫正过度利用的负效应,实现权利义务配置的多层次效率;另一方面,规范利用数据爬虫技术的数据抓取行为需要实现信息开发和隐私保护的合理分流。建议通过明确个人信息权和个人隐私权保护的差异化配置,强化金融消费者数据的公法保护并完善场景确权与保护机制,从而实现群体保护与个体保护、一般权利与特殊权利的协同发展。
    • 管清雨
    • 摘要: 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金融机构的适当性义务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重要制度设计,“原油宝”事件暴露出金融机构在履行适当性义务中的不足,也反映出目前适当性义务评价体系存在的隐患。适当性义务中的了解客户、了解产品、风险匹配均不能流于形式,更应当深入实质。适当性义务和说明义务是并行的两项义务,适当性义务中的信息说明需要综合考虑信息传递效果加以认定。适当性义务最终的目标是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可以上升为原则性监管。
    • 刘丹丹
    • 摘要: 近年来,随着移动技术和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以支付业务模式多元化、智能化、线下和线上交互融合发展优势,逐渐成为我国主要的支付方式之一,也因此带动了整个支付行业的发展速度与规模。如何有效平衡方便快捷支付与信息安全保护之间的关系,成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的重要问题。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我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文章梳理分析第三方支付业务领域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关键环节、主要侵权形式、保护现状及现实困境,并就现有法制框架下,如何加强第三方支付业务领域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出对策建议。
    • 陈伟
    • 摘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在经济金融化的趋势下,乡村经济的振兴和发展离不开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普惠金融战略的推进下,近年来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断普及,但与此同时,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与城镇居民还有差距,还需要考虑农村金融知识的掌握与运用.对此,未来农村金融教育需要在内容的选取和形式的创新两个方面,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现实状况和需求,迎合数字技术的发展,实现优化升级,以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为乡村振兴奠定人文基础.
    • 应尚军; 张静
    • 摘要: 本文首先研究了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的监管沙盒实施情况,从制度框架的各层面进行分析并得出经验启示;接着指出我国监管沙盒本土化现状及可能面临的问题;最后对我国监管沙盒本土化制度框架进行设想,提出构建策略并解决相关问题.研究发现,在当前金融监管面临微观金融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部分金融科技领域存在监管真空的情况下,完善监管沙盒制度框架会有效改进当前现状.我国目前实施的监管沙盒使得银行业务范围和信贷业务运作模式得到拓展,银行风险控制和成本控制得到了加强,第三方支付的安全性得到了提升,但同时在沙盒进退机制、沙盒主体功能、监管、理论与实践等层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建议从顶层设计上优化监管沙盒制度框架,具体化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加强消费者保护机制建设和多样化消费者样本的选择,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同时加快监管创新步伐,完善相关法律.
    • 牛子晗
    • 摘要: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断银行理财投资者是否应作为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时,通常依据投资者是否有"投资经验".这种做法不仅将大部分个人理财投资者排除在了金融消费者的认定范围之外,也与行为经济学的认知偏差理论相悖.文章认为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统一整个金融领域的严格的个人"专业投资者"认定标准,将大部分个人投资者纳入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范围,并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规定更严格的审核、告知、信息披露等义务,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使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 陈游
    • 摘要: 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形式及产品名称更加复杂多样.怎样发挥金融科技的正面作用,又有效消除潜在风险,成为当前非银行支付监管面临的重大挑战.此外,非银行支付行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行业垄断、数据寡头、混业经营等问题凸显,使得传统监管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发展.我国非银行支付监管亟需实施适应性监管.本文提出金融监管应秉持适应性、一致性以及穿透性原则,严格落实反垄断审查,推动非银行支付适应性监管创新,在鼓励非银行支付平台金融创新的同时,维护公平市场竞争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 刘琳; 江丹
    • 摘要: 分析了互联网时代金融创新发展的特点,基于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经验,对互联网时代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构建与完善进行了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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