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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分类

重分类的相关文献在2002年到2022年内共计85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林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2篇、专利文献102720篇;相关期刊50种,包括当代经济、合作经济与科技、财会月刊(会计版)等; 重分类的相关文献由153位作者贡献,包括闫秀婧、李新蕊、邓永勤等。

重分类—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72 占比:0.07%

专利文献>

论文:102720 占比:99.93%

总计:102792篇

重分类—发文趋势图

重分类

-研究学者

  • 闫秀婧
  • 李新蕊
  • 邓永勤
  • 佩曼·D·罗珊
  • 刘川昆
  • 刘畅
  • 刘红英
  • 叶周景
  • 周景璐
  • 姚利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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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冯加勇
    • 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将原四大类金融资产重新分为了三大类金融资产,每一类金融资产根据业务特征等又可以重新分为另外两类金融资产,涉及业务复杂,会计处理难度大。因此,文章通过实例,专门研究、解读重分类后的金融资产会计处理,以供财会人员参考。
    • 原琪翔; 尚国琲; 张霞
    • 摘要: 植被覆盖度是指植被垂直投影到地面的面积占所测区域面积的百分比。一个地区的植被覆盖状态对于揭示其地表植被的变化趋势,评价该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有着重大意义。植被覆盖度一般用植被指数来估算。基于郑州市2014年5月6日、2016年5月11日、2017年4月9日、2020年5月22日的Landsat8遥感数据影像,利用ENVI 5.3、ArcGIS 10.8软件,采用像元二分法、ArcGIS 10.8做转移图谱进行重分类的方法,提取郑州市植被指数NDVI和植被覆盖度信息。研究结果表明,2014—2016年、2016—2017年、2017—2020年,郑州市地区植被指数NDVI和植被覆盖度依次呈现下降、上升、下降趋势,分别与当地的植被类型和土地利用类型、城镇绿化面积的增加及整个地区植被的茂盛生长、推进城镇化率和人口剧增有关。
    • 陈坤
    • 摘要: 当前,如果将非经常性收益项目重分类为经常性收益项目,将经常性损失项目分类为非经常性损失,上市公司则可以大幅提高扣非后净利润,从而满足监管要求,进而顺利取得资本市场挂牌交易券或再融资资格。
    • 孙淑丽; 周俊利
    • 摘要: 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中的城区树冠提取,一直以来都是工作难点.研究采用遥感手段中的非监督分类与重分类方法,基于高分辨率卫星影像GF-2进行城区树冠遥感提取,以减少工作中的人力物力投入.结果表明:基于GF-2影像的非监督分类可以较好地提取出树冠面积,但是边界较琐碎,采用重分类方法可以消除边界琐碎问题.基于遥感手段的城区树冠提取整体效率较人工提取高,且不存在遗漏现象,为以后的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手段.
    • 孙娜; 朱亮; 汪淑莲
    • 摘要: 为了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3月重新修订并发布了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划分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资产类别从四类变为三类,摒弃已发生损失模型,启用IFRS9规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基于此,本文将商业银行分为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农商行,分析新准则对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程度的差异.新准则实施后,各类银行FVTPL类金融资产占比均有所增加,由于各银行资产配置不同,影响程度也各不相同.并且,AC类和FVOCI类资产基本实现了“平移”,即基本未改变原有计量属性.此外,本文还分析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各类银行的影响,结果显示:首次实施日,三类银行的金融资产减值金额总体呈现增加趋势.在上述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商业银行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建议.
    • 宋卉
    • 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明确要求在利润表中列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以增进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有用性.但该准则对其他综合收益列报范围的界定不够明确,而且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大都分散在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造成实践中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随意性较强、列报不准确.基于此,首先对其他综合收益列报范围以及重分类进行界定和探讨,然后提出完善其他综合收益账户体系的建议,最后对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说明.
    • 道建丽
    • 摘要: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金融资产由原来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在实务处理中较难理解,论文通过对相关例题的分析,探讨不同情况下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会计处理,有助于对新金融工具的理解,以期为会计实务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指导.
    • 郑蓉; 孟兵
    • 摘要: 会计新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再分类规则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不仅放宽了重分类的限定,而且增加了许多具体的重分类规则.目前对于重分类细则中其他债权投资转换为债权投资的相关核算细则存在一定的歧义,从而导致当前重分类核算实务的结果出现漏洞和自相矛盾之处.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对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债权投资核算中的误区及成因进行分层剖析,提出了修正的重分类核算方法及建议.
    • 孙明凤
    • 摘要: 我国企业在填列资产负债表时,需要对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类项目按照期末明细账余额进行重分类,这会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出企业所拥有的资产、所承担的负债义务,并能正确计算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反映其经济状况和实力.这个重分类过程,只是在填报资产负债表时进行调整,无需对账簿进行调整,即不调整明细账和总账.
    • 刘泉军
    • 摘要: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发布后,金融资产的分类与重分类发生了重大改变,导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众多实务问题,亟待厘清.根据对新准则精神的理解,探讨金融资产分类的标准与特殊考虑、应收账款的分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后续能否转入损益、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范围与条件、金融资产重分类的处理方法,以期为会计实务提供有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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