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
采矿权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1583篇,主要集中在工业经济、矿业工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29篇、会议论文52篇、专利文献11666篇;相关期刊494种,包括中国国土资源经济、浙江国土资源、黑龙江国土资源等;
相关会议33种,包括2014年地球科学与文化研讨会、2013年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第三届国土资源法制与市场暨法律中心成立十周年学术研讨会等;采矿权的相关文献由1087位作者贡献,包括康纪田、邹绍辉、刘权衡等。
采矿权—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1666篇
占比:88.07%
总计:13247篇
采矿权
-研究学者
- 康纪田
- 邹绍辉
- 刘权衡
- 张金锁
- 郑轩
- 流畅
- 于银杰
- 李万亨
- 王飞跃
- 聂莉斌
- 赵仕玲
- 关伟
- 叶冬松
- 孙佳岩
- 晁坤
- 本刊
- 李培芳
- 汪家铭
- 焦艳鹏
- 许光辉
- 依凭
- 吴传凯
- 周进生
- 唐雪梅
- 国土资源部
- 张应松
- 彭波
- 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调研组
- 李柏林
- 李英龙
- 杨泓清
- 杨璐
- 潘圣明
- 等
- 胡远群
- 袁华江
- 赵力强
- 连民杰
- 陈维青
- 鲍荣华
- 鹿爱莉
- 佳妍
- 冯丽
- 刘大民
- 刘学胜
- 刘欣
- 刘治国
- 刘玉强
- 刘琴
- 刘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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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桂芝;
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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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2019年7月,某公司取得某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5万吨/年,有效期限自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2020年7月27日,某公司向某省自然资源厅提交采矿权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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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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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分析铜矿采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问题,并对该外部性成本进行内部化,研究碳排放成本对采矿权价值的影响。以某铜矿采矿项目为例,通过核算该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总量,选定合理的碳配额价格,并设置不同的免费碳配额比例场景,利用贴现现金流量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分析碳排放成本对采矿权价值的影响。结果表明:当免费的碳配额比例为95%时,对采矿权内在价值和实物期权价值的影响分别为-0.15%和-0.01%,当降低为0时,对采矿权内在价值和实物期权价值的影响分别为-2.95%和-0.16%;当免费的碳配额比例逐渐降低时,对采矿权的内在价值和实物期权价值都会产生负面影响,且对内在价值的影响要大于对实物期权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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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部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后,2022年4月6日公布首批典型案例,涉及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以及新疆五地,包括非法采矿、流域治理存在漏洞、生态破坏突出等问题。其中,河北省和内蒙古的主要问题均为非法采矿。督察组发现,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一些矿产企业采矿权到期后未重新申领采矿许可证,无证采矿问题突出。八卦岭乡、挂兰峪镇32家废弃无主危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唐山中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治理,但现场抽查发现,百砬沟废弃矿山不仅没有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反而在原开采面上继续开矿,目前开采破坏山体面积已超过5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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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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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鸡西局坚持放管结合、批管并重,全面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结合三定方案,就采矿权、土地使用、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监管事项,制定了《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任务和监管对象,落实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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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颂平;
武建飞;
李治君;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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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是一项日常性地矿管理工作,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是掌控矿产资源家底的唯一数据库。2019年,自然资源部提出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取消储量登记事项、调整储量评审范围,由此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管理内容发生变化,其管理单元难以适应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本文概要介绍了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管理单元现状、目前存在的问题、两种不同管理单元的思路及优缺点,对于指导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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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煊;
梁灵鹏;
叶贺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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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丰欠并存,非金属矿产丰富,能源和金属矿产不足,多年以来逐步形成以建筑用石料采矿权为主的矿产开发格局。2022年上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的新形势下,浙江省矿业权市场成交量有所下降,成交金额与往年基本持平,预计下半年成交量将有所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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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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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与采矿权有效期、采矿许可有效期关系密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则采矿许可终止,被该采矿许可赋予而产生的采矿权同时随之消灭。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具有法定性和客观性,与采矿许可有效期、采矿权有效期三者之间具有一致性和同时性。从此结论出发探讨环境资源审判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本文认为,在民事上,对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获延续的,其上设定的抵押权随之消灭,不再存续;在刑事上,对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应当解释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被注销、吊销前实施的相关采矿行为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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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兴;
郭彤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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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而采矿权转让则特指权利人将采矿权进行转移的行为.目前,只有出售或者作价出资两种形式的转让,矿业权人会通过发证机关办理转让变更手续.部分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来规避办理矿业权证的转让变更手续,给转让监测监管带来一些真空地带.新矿法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矿业权人以股权转让等形式变更矿业权实际控制人的,视为矿业权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矿业权转让时,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做好矿业权转让监测监管研究,可以对矿业权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所面临的问题有深入了解,为决策机关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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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盛达资源拟发行股份收购猪拱塘铅锌矿采矿权。盛达资源公告,上市公司拟以13.10元/股,向交易对方董赢、柏光辉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贵州鼎盛鑫72.50%股权,贵州鼎盛鑫核心资产为其持有的赫章鼎盛鑫80%股权,赫章鼎盛鑫核心资产为其拥有的猪拱塘铅锌矿采矿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贵州鼎盛鑫间接控制赫章鼎盛鑫80%股权,进而间接享有赫章鼎盛鑫58%的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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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盛达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03)3月1日晚间披露公司重组预案,公司拟收购贵州鼎盛鑫72.50%股权,其核心资产为猪拱塘铅锌矿采矿权。收购完成后,盛达资源将控股猪拱塘铅锌矿这一贵州省第一大错锌矿,并成为国内铅锌储量超过500万吨的四家上市公司之一。重组预案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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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进生;
何淼
-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2017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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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采矿权是中国法定的物权形式,采矿活动中需要使用土地,中国立法中采矿权人土地使用权规定的不足造成了依法取得的采矿权行使受阻.从中国绿色矿业发展的要求及实践中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流转和消灭中的关系及国外的立法情况来看,通过分类供地方式保障采矿权人使用土地的权利,完善矿山建设规划与矿业开发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采矿用地的复垦管理及盘活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占地是保障法定的采矿权合法行使,构建和谐矿地关系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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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跃
-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2017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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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采矿权空间范围监管是当前矿政管理中的短板,超层越界开采现象没有根绝,空间范围常态化监管缺失,严重损害所有人的权益,必须依法加强监管.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实时动态监管提供可能,应积极研究基于空间定位技术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监管体系,推动矿政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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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东;
姜磊
- 《第三届国土资源法制与市场暨法律中心成立十周年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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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煤炭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煤炭资源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狭义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则仅指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煤炭资源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对于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和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我国煤炭资源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现状,在分析了我国煤炭资源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问题及原因的基础,提出建立健全煤炭资源产权制度,重构以权利金为核心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科学制定煤炭资源补偿费标准,积极修改与煤炭资源税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以及创新煤炭资源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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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宏
-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2017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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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对矿业权的属性并没有做出立法规定,《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次阐述了矿业权的权利性质为财产权,《物权法》正式明确规定了矿业权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矿业权的财产属性应当通过市场流转得以体现,但是中国目前有关矿业权管理和流转方面在新旧法之间、法律与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之间存在者许多不一致的规定,矿业权管理及流转立法亟待统一,中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将进入新规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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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汝海;
黄子龙;
嵇仁青;
蒋厚辉;
戴昱
- 《资源环境与地学空间信息技术新进展学术会议》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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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矿产资源是社会发展的原材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同步发展,砂石页岩矿产资源刚性需求增长,但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还存在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环境代价过大等问题,迫切需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谋划新的政策导向和工作平台、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发展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因此,必须超前谋划,优化布局,统筹规划,全面加强砂石页岩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建议合理调控采矿权数量,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资源特点,提出采矿权投放数量控制目标,完善灌阳县矿产资源开采准入退出机制,建立矿山现场动态监理机制和通畅的信息传递渠道。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明确政府管理部门、矿山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的责任和权益,在资源最优配置、合理开发利用的前提下,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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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维屏
- 《2014年地球科学与文化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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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7000年的历史中,直至20世纪50年代时近地表的非金属矿还大都保存得比较完好.但近几年再去野外,发现参与找矿勘查和曾经考察过的许多矿山已经采空.非金属矿在近60年里新矿种、新用途的开发很快,所以非金属矿资源是民生和国力的保障.近60年历史中的某些不当政策引发对地表非金属矿的无序采挖从而造成了对资源的严重破坏.要尽快改变观点,制定相应政策,保护还剩下的资源,,建议我国中央政府在还来得及的时候,改变政策,用全力保护还残存的一些非金属矿资源。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控制全国所有非金属矿的采矿权。二是不经该机构批准的非金属矿山一律不得开采。三是制订法律,非法偷采者应处重刑。希望今后我国能珍惜矿产资源,对其高度有序的保护性开发利用是保障我国长远领先发展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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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斌
- 《2013年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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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矿产和土地都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必须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与土地具有密切而又错综复杂的关系,应当全面、正确地予以厘清理顺.本文试图阐述中国大陆现行“矿地两权分离”的法律制度,表明矿山应分别依法取得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观点,并对修改完善矿地法律制度提出几点建议,要遵循探矿用地优先、重要特殊矿采矿用地优先、特殊地区采矿限制、其他矿产采矿用地适用物权一般关系处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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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卫国
- 《2010年湖南省地质学会学术年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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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湖南省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矿产资源整合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有色、煤炭、钢铁、黄金等省内优势矿业企业做大做强,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强采矿权市场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矿业经济发展取得了新突破.但我省矿产资源开采依然存在着集中度低,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差,粗放式经营现象普遍,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三率"水平较低,矿山企业规模过小的问题,导致矿山环境保护不力,环境污染与矿山地质灾害形势严竣,已经影响到我省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加强矿产督察工作,需要建立本省矿产督察员队伍,健全矿产督察管理机制.成立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做实矿产督察工作.提升矿产资源监管水平,矿产督察工作应与各项矿政管理工作密切衔接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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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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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溶浸采矿法的采矿装置及采矿方法,其中基于溶浸采矿法的采矿装置,包括定向施压碗体以及正负压施加装置;使用时将定向施压碗体的碗口端固定于矿体上,定向施压碗体的另一端设置有进液单向阀和出液单向阀,所述进液单向阀和出液单向阀的一端均与定向施压碗体内部连通,进液单向阀和出液单向阀的另一端均与所述正负压施加装置连通,通过定向施压碗体安装在矿体上,使得可以朝定向施压碗体轴向施加定向压力,同时通过切换正负压力可以使得溶浸液更好的流入矿体中,具有可根据矿体分布情况控制溶浸剂流动方向和控制向裂纹延伸,溶浸剂快而全面地溶浸,有效消除或减少“溶浸死区”或“死角”,切换负压力可以使得矿体中溶浸液回收,减少整个原地溶浸的主井眼的钻孔数量,大幅度降低溶浸开采的成本,降低注入井和采收井布井位置对采收率和采收范围的影响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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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2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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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溶浸采矿法的采矿装置及采矿方法,其中基于溶浸采矿法的采矿装置,包括定向施压碗体以及正负压施加装置;使用时将定向施压碗体的碗口端固定于矿体上,定向施压碗体的另一端设置有进液单向阀和出液单向阀,所述进液单向阀和出液单向阀的一端均与定向施压碗体内部连通,进液单向阀和出液单向阀的另一端均与所述正负压施加装置连通,通过定向施压碗体安装在矿体上,使得可以朝定向施压碗体轴向施加定向压力,同时通过切换正负压力可以使得溶浸液更好的流入矿体中,具有可根据矿体分布情况控制溶浸剂流动方向和控制向裂纹延伸,溶浸剂快而全面地溶浸,有效消除或减少“溶浸死区”或“死角”,切换负压力可以使得矿体中溶浸液回收,减少整个原地溶浸的主井眼的钻孔数量,大幅度降低溶浸开采的成本,降低注入井和采收井布井位置对采收率和采收范围的影响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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