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地
避税地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0年内共计151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0篇、会议论文1篇、相关期刊100种,包括法制与社会、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外国经济与管理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三届中国经济学博士后论坛等;避税地的相关文献由165位作者贡献,包括张文春、邵朱励、何杨等。
避税地
-研究学者
- 张文春
- 邵朱励
- 何杨
- 康剑南
- 朱伟一
- 李润身
- 刘功文
- 刘少娟
- 卢进勇
- 吴亮亮
- 吴骊
- 周元
- 孙进鹏
- 峰宇
- 张飞飞
- 徐海涛
- 李京
- 梅春国
- 董勤发
- 金方剑
- 陆亚东
- 陈丽华
- 马海东
- 丁弼昆
- 丘永政
- 严畅
- 于海峰
- 何奇频
- 何建民
- 刘全顺
- 刘国福
- 刘立旺
- 刘笑晨
- 刘群
- 刘越
- 刘钊
- 刘飞虎
- 单永治
- 单滢羽2
- 卢传敏
- 卢静
- 叶香丽
- 吕炳斌
- 吴国平
- 吴新建
- 吴绍尧
- 周姗姗
- 周金荣
- 周鹏
- 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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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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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带一路"的倡导加快了我国居民"走出去"的步伐,对外投资的扩张在给国家带来税收收益的同时,也给跨国避税提供了栖身之所,受控外国企业规则作为国际反避税的重要手段之一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税法关于受控外国企业的界定规则仍存在很多模糊地带,实际操作存在困境.笔者在介绍我国受控外国企业界定规则现状的基础上,通过两个典型案例分析实际界定中存在的主要争议,就相关争议点介绍域外制度经验,基于此,对如何精准界定受控外国企业提出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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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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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欧盟发布了《欧盟非合作税收管辖区清单》,将64个国家和地区纳入避税天堂“黑+灰”名单,纳入黑名单的国家和区域将失去欧盟的支持.开曼、BVI(英属维尔京)等司法辖区因“经济实质”问题,被认为“协助设立不反映真实经济活动的离岸架构,从而实现转移利润的目的”被纳入灰名单.2020年,欧盟更新了清单,将开曼从“灰名单”移至“黑名单”,将BVI移出“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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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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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低有效税率”方案经德国提出后,受到法国、美国、荷兰等国及七国集团和OECD等国际组织的关注和支持,有望成为当下解决数字经济税收问题和BEPS遗留问题最具可行性的方案.本文从“最低有效税率”方案的产生及发展背景出发,结合目前通过OECD公众咨询等渠道公布的该方案相关信息,介绍了方案主要内容以及与现有措施的关系,对该方案的预期政策效果进行了评价,并对方案执行前景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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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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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推出后,各国加大了对避税的打击力度。对于一般反避税的判定,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即按照''''经济实质''''进行判定。在欧盟的推动下,各传统避税地纷纷出台《经济实质法案》。本文主要介绍了经济实质法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走出去企业''''应如何应对,以更好地应对国际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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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志华;
陈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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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2002~2016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企业避税地直接投资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并基于信息风险、代理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视角揭示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避税地直接投资显著增加了上市公司审计费用.原因在于避税地直接投资降低了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并增加了公司代理成本这提高了审计师的审计风险,进而导致了较高的审计费用.不过,避税地直接投资并不会增加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而提高审计费用.进一步研究还发现,税收情报交换协定有助于缓解避税地直接投资所引发的信息风险,而良好的内部控制则有助于减轻避税地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信息风险与代理风险.研究在理论上丰富了避税地直接投资经济后果及审计费用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在实践中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避税地直接投资监管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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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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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人事先制定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跨国筹资、投资、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来减少国际纳税义务的跨国经营计划,是国内税收筹划的延伸和发展。在经济逐渐趋于一体化的当今社会,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逐渐登上国际经济舞台,由于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税制及相关政策要求,跨国公司在跨国经营时处于种种复杂各异的投资经营环境里,双重交叉征税[1]等一系列税负问题接连而来,给跨国公司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于是国际税收筹划越来越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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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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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全球化发展交流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国际避税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针对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避税港和其他方式的避税行为,各国政府采取了种种反避税措施,然而此类问题依旧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是避税港所在地的先天条件和投资者对利益的追求所导致的,这种趋利性使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成为国际税务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如为了堵塞跨国纳税人利用有些国家关于递延纳税的规定进行避税的漏洞,取消递延纳税建立正常交易原则,加强对转移定价的管理,规定跨国纳税人负有延伸提供税务信息的义,加强税收立法和国际税务管理等。然而,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的形势为何还是依旧严峻?究其原因,避税港是一种税制模式,是对外资实行开放性政策的产物,其建立和发展无外乎由避税地和避税人两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