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责任
道德责任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3年内共计1212篇,主要集中在伦理学(道德哲学)、经济计划与管理、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91篇、会议论文21篇、专利文献476篇;相关期刊819种,包括现代哲学、伦理学研究、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0种,包括2015安装行业发展过程论坛、第一届京津高校青年哲学论坛、国子监国学大讲堂中医药文化论坛等;道德责任的相关文献由1232位作者贡献,包括彭定光、郭金鸿、景琳等。
道德责任
-研究学者
- 彭定光
- 郭金鸿
- 景琳
- 李家伟
- 杨莉
- 梁修德
- 覃青必
- 赵文静
- 史晓燕
- 周师
- 孙晓华
- 张伟
- 张康之
- 彭虹斌
- 徐向东
- 曹凤月
- 曹孟勤
- 王双
- 石勇
- 范以农
- 郑大喜
- 陆传照
- 陆纪春
- 陈庆超
- 高绪国
- 黄苏芬
- 黎琼锋
- 龚群
- 丁婷
- 乔娟
- 任亚红
- 何改妍
- 余友辉
- 余晓宏
- 农乐颁
- 刁传秀
- 刘伟
- 刘佳秋
- 刘卫琴
- 刘春蕊
- 刘晓丽
- 刘杰
- 刘永春
- 刘清平
- 刘祖云
- 刘飞
- 卜煜
- 卢风
- 叶陈刚
- 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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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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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罗兰·巴特以“写作”为基本概念,以一种辩证的视角谈论文学及文学史问题,建构了其特有的写作观。在巴特的写作观中,他通过对语言形式的剖析,展开了意义生产的具体过程,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神话的批判。这种从语言形式入手来实现个体对社会的介入,被理论界视为一种对主体介入方式的又一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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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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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活动主体在履行道德责任时必须面对一种客观存在,那就是不同道德责任之间的冲突,这是一种经常性的客观存在。面对这些道德责任冲突时,信息活动主体必须做出决策,而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着行为结果。信息活动主体应遵循平等对待、责权对等、人本主义和优先性等原则,亦应坚守真实性、公众利益和社会效益等尺度,同时建立情感、心理和良心等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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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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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暴露出的欺骗行为具有双重的危害性:一是泯灭欺骗者的良心,弱化行为者应担负的道德责任;二是威胁他人、集体乃至国家的公共利益与安全,违背社会主义义利观。学校作为培育具有道德责任公民的先行示范区,应以积极主动的姿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避免学生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出现欺骗行为。具体措施为:培养学生社群主义价值观,激发学生的公共道德责任;引导学生对道德规范的敬畏之心,增进学生审慎的公共理性;聚焦隐瞒疫情信息欺骗真实案例的探讨,使学生进行良心的反思;营造讲真话的道德氛围,为学生形成诚实的德性品质创设行动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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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敬东;
韩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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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部分企业道德意识浅薄,其中不乏许多大型企业。例如,“地沟油”“毒胶囊”案件,再追溯到早前的“三鹿奶粉”、富士康员工跳楼等事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今中国,企业失德经营的现象频频出现,企业道德责任感缺失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从企业道德责任产生的合理性出发,进一步探究企业责任可能的发展路径,从而指导企业积极自主地履行道德责任,对企业的道德责任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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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妍娇;
焦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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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正逐渐扩展到医疗领域,现已初步用于内分泌疾病以及遗传综合征等的医学诊断,该技术有望用以遗传综合征及内分泌疾病的筛查、缩短疾病诊断延迟期和帮助内分泌疾病进行分期。然而该技术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比如个人信息安全泄露风险、对人类未来的挑战以及道德责任划分问题。对人脸识别医学诊断应用中所产生的道德责任困境进行反思,探究人脸识别医学诊断中“谁是承担道德责任的主体”以及“不同道德主体道德责任的具体划分”两大基本问题。最后对人脸识别医学诊断中的道德责任问题提出建议,一是确定人脸识别医学诊断为辅助类角色,医生依然是医疗主体;二是构建责任伦理机制和法律法规,人脸识别医学诊断责任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法律与伦理的共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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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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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纳依曼博士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尖锐批评道:大学什么都研究,就是不研究自己。但令人欣喜的是,我国近年来陆续出版了一些深入研究和剖析大学自身的论著,如《大学的沉思》(潘懋元)、《大学的革新》(瞿振元)、《大学的精神》(刘琅)、《大学的逻辑》(张维迎)、《大学文化》(吴勇)、《找回大学精神》(董云川)、《大学管理与治理》(别敦荣)、《大学转型与发展》(宋永忠)、《大学的道德责任》(王向华)、《大学校训论析》(韩延明,徐愫芬)等,但有关“大学的格局”方面的专著,恕笔者寡闻,过去还真没有看到,直到近期读到山东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商志晓教授主编的《大学的格局与追求--山东师范大学办学治校透析》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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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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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在变革中率先复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国有企业作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在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起到了“主力军”“生力军”的作用。2021年,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紧紧抓住时代变局中的机遇,成为全球首家以中医药为主业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实现了中医药在世界强企行列“零”的突破。与此同时,广药集团作为国有企业在新时代下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与社会共享发展成果,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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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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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危机对我国公民道德责任的建构提出了要求,公民道德责任的建构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具备多重价值意义。新冠疫情背景下,我国公民道德责任的建构出现了两大突出问题,一方面,部分公民道德责任缺失威胁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公共利益异化“绑架”了公民道德责任。在这两种困境背后,是权利与义务、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要摆脱这两种困境,必须在强化公民道德责任担当、理清公民道德责任边界的基础上,挥个体道德责任与国家、社会力量的合力,力求个体与国家、社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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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向东;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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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从伯纳德·威廉斯和托马斯·内格尔提出了道德运气问题以来,这个问题就得到了热烈的关注,因为它不仅涉及人类道德生活是否会受到运气影响这一重要问题,而且也与我们对道德价值的本质、道德评价的功能以及道德责任的条件的理解有关。本文并不尝试全面介绍或讨论目前所提出来的解决道德运气问题的主要方案,也不试图解决这个问题。而是,我们将尝试表明,关于道德运气的直觉可以从其他的角度得到说明,而且,只要我们澄清了道德责任归属的条件,我们就会发现,认为责任归属的根据受制于运气是不合理的,不过,与此同时,我们也将表明,威廉斯从其对道德运气的论述中得出的一个主张仍然值得维护,即:在道德判断的实践中,我们实际上很难将道德价值与其他的人类价值区分开来,而这个主张可以被认为具有重要的伦理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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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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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临人工智能自主性的不断提升和人工智能的道德过失问题,人工智能是否作为行为主体承担道德责任引起学界的广泛讨论。人工智能如果能够道德责任归责,他们必须满足成为行为主体的“自主性”条件。行为主体的“自主性”包涵三种要素:自主选择、理解规范的理性思维能力和自我否决能力。人工智能可以具备成为行为主体的三种要素的部分构成,但拥有部分构成不足以使我们承认人工智能是道德责任归责的合适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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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灵鹏
- 《2017年第三届全国哲学伦理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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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的关系一直是伦理学中复杂而困难的问题,因而对该问题的探讨也形成了诸多思想理论.决定论、自由意志论和相容论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但都各执一面,没有辩证统一理解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的关系.只有运用辩证的方法才能真正解决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关系问题.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客观自由——主观自由——主观自由的实现——实现结果——道德责任.各个环节是辩证发展,相互联系,相互解释的.缺少某个环节就不构成道德责任的完整基础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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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LINGYIN;
苏令银
- 《第十次应用伦理学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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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将道德责任分配给智能机器人的的机制和原则,特别关注于军事机器人.在此,引入自治力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并用它来确定要求道德考量的机器人的类型.笔者认为自治力(特别是学习能力)对于把道德责任分配给机器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随着技术的发展,将导致机器人的自治力日益增加,必须为将来人们职责机器人的行为而做好准备.如今人们已经开始就控制人类行为的机制展开研究,这一点非常重要,这些研究结果可以用于设计未来的军事机器人,以便去控制把道德责任分配给机器人的、有害的倾向,道德责任问题的独立性,以及机器人行为的道德品质都应被看作我们用于评价机器人的诸多性能的一个举措.如何基于控制系统而设计伦理框架,现在就应该被仔细地研究.从结果论的观点来看,在缺乏某种伦理框架的情况下,发展能够执行涉及生命和死亡行为的机器人的确是非常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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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辰锴
- 《2015年全国哲学伦理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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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萨默斯从哲学和经验层面上对当代的普遍主义道德责任理论进行了批判,他认为没有确认当代任一道德责任理论为真的原则性手段.这一立场被其称为"道德责任元怀疑论".本文的第二部分是对其论题和论证过程的仔细重构,而第三部分则逐步对呈现于第二部分的论题和论证进行了批判性的审视,在此基础上,认为其论证难于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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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歌雅
- 《第六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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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理念决定立法走向与制度构想.关注《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理念,并将实现意志自由、承担道德责任融入制度构想之中,才能推进并提升《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进程与质量水准,吻合社会需要与民众诉求.为保障《民法典·继承编》编纂的科学、严谨、适用,应重点关注继承制度的补充与完善、继承与创新,并在完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更新遗嘱的形式与效力、补益遗赠扶养协议规范等环节进行研讨与突破,以促进我国继承制度的法典化与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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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 Hongbin;
彭虹斌
- 《全国教育管理学科专业委员会第十六届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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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小学道德领导的责任是基于一定的道德认识,以符合学校发展的道德价值作为评价标准,履行一定的办学责任,对于自己在学校办学中的行为所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道德领导制定学校规范,并倡导符合学校发展的价值观,发展学校文化.将道德领导的责任分为底线责任、角色责任、理想型责任三种类型.理想责任需要道德领导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开拓意识,追求更高的理想价值,如打造优质学校、特色学校,提升学校效能等.这是学校道德领导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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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传秀;
程乐森
- 《山东省医学伦理学学会第九届学术年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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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尽管频发的医患纠纷是多方综合作用下的合力,但是作为医疗实践活动的直接主体,医务人员难逃干系.事实证明,逃避或者推诿责任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这一纠纷愈加激化.为此,医务人员应肩负起其自身的角色—任务性责任、前瞻性责任、技术性和非技术性的职业道德责任,进行自我问责,并主动接受来自医院管理部门、患者及患者家属、媒体、甚至司法部门的道德问责,将这些来自自身的和其他各方的责任压力化为医疗行为的动力,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动并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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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东
-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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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程风险的责任是集体责任,社会责任,既有法律责任也有道德责任,既有事后责任也有事前责任,既有积极责任也有消极责任.建立一个共同责任模型,企业、技术发明者、工程师、政府、媒体、消费者等都是工程公共风险治理的主体,负有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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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姣
- 《2015年全国哲学伦理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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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伦理学界十多年来对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的大讨论业已形成基本价值观、原则应用模式、程序共识论等多种代表性的观点.但是,应用伦理学学科本身的发展并不能局限于这些既有的思维模式.学界对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已有的基本观点缺乏批判基础上的合理吸收和大胆的综合创新,从而使自身面临在哲学理论深度和应用实践效度上的双重发展瓶颈.本文在系统反思和批判吸收已有观点、回应质疑意见的基础上,指出应用伦理学的发展前景应该是将学科性质定位在个体道德运行之宏观与微观两端之间的"中观道德层面",在对当代以"组织"、"类组织"伦理实体形态出现的道德主体及其行为和道德责任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对重大领域出现的重大道德问题展开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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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华
- 《2015安装行业发展过程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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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改革以"两权分离"和"法人治理结构"为突破口,通过改制与重组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对一般竞争性行业和中小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逐步实现了完全退出,不少企业实现了经营者与技术业务骨干控股的股份制改革,进而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经济效率.但值得关注的是,国企转制后除了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创新压力,还确确实实面临着一系列企业伦理建设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企业的根本目的、企业的道德责任、企业的凝聚力等方面.rn 国企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不是简单地为企业所有者谋求最大利润,它的根本目的可以说有两个:一是提高经济效率,为社会提供最大的产出;二是必须公平地对待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的股东和成员在内,使他们的努力都能得到公平的回报。rn 对企业目的的伦理分析和正确把握,最终是为了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活动应当遵循什么样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也就是企业的道德责任。从企业伦理的角度看,它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者或法人的道德责任,即企业整体的道德责任。二是为了履行企业整体的道德责任,企业内部各阶层人员应承担的责任。rn 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有效手段,人事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它的两项基本任务来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能力:(1)识别人的不同能力,挑选有能力的人并把他们放到适合于他们能力的岗位上;(2)激励他们使他们努力工作。而这其中,激励的作用是持久的和更为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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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
范佳昕
- 《全国第四届教育伦理学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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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代变化必然引起伦理关系变化,高校教师伦理在信息时代背景下理应有着新内涵.通过对高校教师伦理在互联网环境下应然状态的解读,剖析高校教师伦理实然状态,提出建构与互联网环境相适应的高校教师伦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