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供应链
逆向供应链的相关文献在2002年到2022年内共计236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贸易经济、管理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23篇、会议论文12篇、专利文献113101篇;相关期刊128种,包括物流工程与管理、集团经济研究、运筹与管理等;
相关会议12种,包括第二届中国业务过程管理大会、第六届全国循环经济与生态工业学术论坛暨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工业生态经济与技术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第五届全国循环经济与生态工业学术研讨会暨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工业生态经济与技术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等;逆向供应链的相关文献由353位作者贡献,包括达庆利、贡文伟、夏绪辉等。
逆向供应链—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13101篇
占比:99.79%
总计:113336篇
逆向供应链
-研究学者
- 达庆利
- 贡文伟
- 夏绪辉
- 顾巧论
- 葛翠翠
- 吴刚
- 李学斌
- 王文宾
- 王玉燕
- 王蕾
- 陈兰芳
- 黄凌
- 刘飞
- 孙浩
- 季建华
- 曹柬
- 李明芳
- 李申
- 游宗君
- 申亮
- 高铁杠
- 刘斌
- 员巧云
- 周根贵
- 晏启鹏
- 李健
- 李帮义
- 李虎
- 薛景梅
- 高全杰
- 任建伟
- 刘坪
- 刘存
- 刘苗
- 吴旭
- 吴迎学
- 姚卫新
- 孙冬石
- 孙多青
- 宋珊珊
- 张旭梅
- 张晓颖
- 张王子旭
- 彭水军
- 徐章一
- 徐菁鸿
- 易俊
- 曹明华
- 李琰
- 李锦飞
-
-
公彦德;
杨君歆
-
-
摘要:
目前关于不同物流服务模式和主导模式的研究均是在单一回收渠道的假设下进行的,少有针对混合回收模式进行相关研究。为此,构建模型,运用博弈论方法求解。比较发现如下。1)企业定价决策、物流策略以及逆向供应链系统的稳定性均与物流自营再制造节约成本和物流外包再制造节约成本间的比值T有关。2)制造商和销售商都视自己主导的逆向供应链系统为最优选择,但其主导模式对应物流策略的选择却各不相同。当T值较小时,主导企业均倾向于物流外包策略;当T值较大时,主导企业均倾向于物流自营策略;当T值适中时,主导模式不同,对应物流策略的选择也不尽相同。3)无论谁为主导企业,当T值较大或较小时,制造商和销售商易达成长期合作,两种物流模式对应的逆向供应链系统均具有较高稳定性;当T值适中时,两者合作可能性最低,即使双方促成合作,该逆向供应链系统也极不稳定。
-
-
-
孙冬石;
王文娣
-
-
摘要:
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是城市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但生产者往往只针对高回收价值的产品实施责任延伸。为了提升生产者责任延伸在差异化产品中的实施率,采用了演化博弈的方法,对产品逆向供应链上利益相关者进行三方博弈分析,并设计了多路径混合激励机制。以博弈稳定解为决策变量,选取不同回收价值产品的相关参数为外生变量,建立系统动力学模型,验证了混合激励机制的实施效果。
-
-
祝欣然;
顾巧论
-
-
摘要:
在考虑回收品存在质量差异和消费者存在渠道偏好的情况下,构建由回收商、再制造商和第三方拆解中心组成的双渠道三级逆向供应链模型。在拆解中心主导的前提下,利用Stackelberg博弈理论求得供应链各成员最优定价和利润情况,并加入成本共担机制对回收商和再制造商进行利润协调。数值分析结果表明,成本共担机制可以实现契约双方利润再分配及供应链整体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
-
童川;
李秀丽;
张雨凡
-
-
摘要:
在数字化转型的推动下,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新零售行业高速发展,逆向供应链的规模与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立足新零售视角,总结了货权归零售商的推式结构、以销定产的拉式结构两种逆向供应链。本文从以销定产的拉式结构逆向供应链切入,分析牛鞭效应、逆向物流、供应链组织等架构的现存问题,从“人”的信息传递、“货”的逆向处理、“场”的架构重构三大维度提出了逆向供应链架构重构策略,形成新零售背景下逆向供应链架构的创新路径。
-
-
朱晨;
张骥骧
-
-
摘要:
针对第三方回收商发展缓慢的问题,借助零售商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文章提出了一种基于合作的协调方式,并考虑了有限理性因素和政府参与,分别构建了无政府参与和政府参与下的演化博弈模型。通过对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得到相关的结论。结果表明:零售商和第三方的协调成本、处罚金额以及政府的奖励都能直接影响演化的结果;当政府参与供应链合作时,系统能以更快的速度演变成合作的结果,政府参与起到了有效的推动和激励作用。
-
-
张洪烈;
王琳琳
-
-
摘要:
逆向供应链的实施可以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是回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政府监管和媒体监督可以促进逆向供应链的高效实施.在考虑媒体报道可信度和社会效益的情况下,建立政府与回收企业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不同情况下双方演化稳定策略的变化,并进一步分析媒体报道可信度的高低对双方策略选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加大政府补贴和惩罚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回收企业的积极性,社会效益的损失会增加政府监管的概率;较高的媒体报道可信度能提高回收企业实施逆向供应链的积极性,但一定程度上会减弱政府对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反之,媒体报道可信度较低时,回收企业消极行为会造成社会效益的损失,从而促使政府监管.
-
-
许民利;
王洁;
简惠云
-
-
摘要:
基于单一再制造商和两个竞争回收平台构成的逆向供应链系统,引入回收平台的双向公平关切行为,建立公平中性情形、再制造商关注和不关注回收平台双向公平关切行为情形的3种定价决策模型,利用Stackelberg博弈理论分析各成员的均衡策略.研究表明:两回收平台的过度竞争行为对逆向供应链的运作不利;消费者对回收价格敏感程度的增加有利于系统成员利润及效用的提高;两回收平台的纵向公平关切行为能够增加其讨价还价能力,横向公平关切则反之;再制造商做决策时应该关注两回收平台的双向公平关切行为,这对提高废旧产品回收量、系统成员利润及效用均有利.
-
-
-
-
李明芳;
蒋佳;
薛景梅
- 《第二届中国业务过程管理大会》
| 2012年
-
摘要:
为推进逆向供应链系统中新产品退货的快速处理工作,分析了制造商一代销商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对称信息条件下,代销商快速处理退货的努力行为达到了系统最优水平,整个供应链系统处于协调状态.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代销商的努力水平低于系统最优水平,供应链系统处于不协调状态;代销商的努力水平与其收益分享系数正相关,进而与代销商的风险偏好度和退货市场的不确定性负相关,与代销商的能力水平正相关.线性合同中引入第二个可观测变量,能够有效提高代销商的收益分享系数和努力水平,降低供应链系统的不协调性,但整个系统仍然处于不协调状态;供应链系统各项代理成本均降低,有效缓解了制造商一代销商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
-
-
-
-
Ding Jing;
丁靖;
Liu Xibo;
刘喜波
- 《中国数学力学物理学高新技术交叉研究学会第十三届学术年会》
| 2010年
-
摘要:
本文对基于单一制造商和单一销售商构成的供应链与逆向供应链系统进行了研究,考虑需求函数为非线性函数,且在信息完全的环境下进行讨论,应用博弈理论对供应链与逆向供应链系统的定价策略进行了分析.首先讨论了传统的制造商为领导者、销售商为跟随者的非合作博弈模型与合作博弈模型,分别计算出Stackelberg均衡解,并对结果进行了分析,得出联合定价策略下产品价格最低、回收价格最高、系统利润最大,有利于商家和消费者;接着考虑到如今销售商的地位提高,对此进行了拓展,讨论了销售商为领导者的情形,给出了博弈均衡解.进一步对三种模型的效率进行了比较分析.
-
-
吴刚;
陈兰芳;
游宗君
- 《第七次中国物流学术年会》
| 2008年
-
摘要:
逆向供应链(RSC)物流规划的合理性对制造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RSC物流规划的特征和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构建了基于补偿-递阶-反馈控制的RSC物流规划体系,设计了RSC物流规划的总体框架和子系统实施方案,建立了RSC物流规划的补偿控制、递阶控制和反馈控制机制。基于补偿-递阶-反馈控制思想,有助于解决RSC规划所面临的复杂性和有效性问题。
-
-
吴刚;
晏启鹏;
陈兰芳;
游宗君
- 《第六次中国物流学术年会》
| 2007年
-
摘要:
废旧产品回收是整个逆向供应链的基础。基于博弈论方法研究了家庭废旧产品规范回收的决策问题,并以柯布-道格拉斯函数作为效用函数对该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了10个推论,根据推论给出了废旧产品规范回收策略。以家庭废旧产品回收为基础的研究结论同样适用于执行生产商延伸责任的生产商。
-
-
-
姚卫新;
宋珊珊
- 《第八届中国管理科学学术年会》
| 2006年
-
摘要:
在供应链的运作中,合理地进行废旧物品的回收,有利于资源的节约利用,也可以起到延长产品生命周期的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内外关于逆向供应链的相关研究,然后提出逆向供应链的分层模型,并根据不同层的特点分别建立函数模型描述其角色行为,最后在总结模型结果的基础上,提出未来的研究趋势.
-
-
-
顾巧论;
季建华;
高铁杠
- 《2008年中国绿色制造新年论坛》
| 2008年
-
摘要:
给出了对单位废旧产品的处理过程:rn 1)直接再使用;rn 2)若不能直接再使用,则通过拆解得到核心零部件、一般零部件、可循环材料和剩余废弃物;rn 3)对核心零部件实施再制造,若核心零部件不能进行再制造,则继续拆解;rn 4)一般零部件可作为服务备件使用,可循环材料可以通过再循环处理作为原材料使用,剩余废弃物可通过填埋等处理掉.rn 由于废旧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导致其再使用率和再制造率的不确定性.针对这种不确定性,基于制造商和回收商构成的逆向供应链,给出了废旧产品回收定价策略,并进一步分析了再使用率和再制造率对回收定价的影响.最后给出了一个算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