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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格性

适格性的相关文献在1997年到2022年内共计8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0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453196篇;相关期刊67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三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等;适格性的相关文献由115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华楠、吴瑞喆、汪伟韬等。

适格性—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0 占比:0.02%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453196 占比:99.98%

总计:453277篇

适格性—发文趋势图

适格性

-研究学者

  • 刘华楠
  • 吴瑞喆
  • 汪伟韬
  • 许言午
  • 赵玲
  • 丁雪龙
  • 万小丽
  • 于伊
  • 于胜川
  • 仇晓光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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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刘宇飞
    • 摘要: 我国社会信用立法采取地方先行立法之模式,但目前社会信用地方先行立法的适格主体范围仍较为模糊。厘清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社会信用事宜属于中央立法事项但非法律保留事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只有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方有权就社会信用进行地方先行立法,其余地方立法主体进行社会信用地方先行立法有越权之嫌。为此应以省级信用地方性法规统领社会信用地方立法,并加强社会信用地方先行立法之合法性审查,以确保社会信用地方先行立法符合依法立法原则。
    • 祝高峰; 尹智扬
    • 摘要: 数字经济时代,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应用导致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2017年,国务院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明晰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地位。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厘定是解决人工智能其他相关法律问题的“钥匙”。人工智能法律主体适格性的厘清与人工智能的生成内容界定、侵权责任认定、责任能力承担以及惩罚标准的适用等方面都紧密相关。现有对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研究主要是以主客体二分法为讨论的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人工智能法律主体适格性的研究应当回溯至法学理论的本源,从民事主体自身的适格性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方能知其所以然。
    • 刘杰勇
    • 摘要: 保险金信托作为保险与信托相结合的新型财富管理工具,因具备合理避税、风险隔离、保护保险受益人权益等功能而备受推崇。然而,我国保险金信托受托人身兼投保人与保险受益人双重身份,法律地位模糊,导致保险金信托的发展与运作受阻。明晰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需在厘清规范适用问题的基础上,明确受托人的适格性,明晰受托人的保险法地位。需注意的是,受托人的保险法权利以保险金请求权为主,保险法义务则是以最大诚信义务为主的受信义务,保险法责任源于违反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以及滥用多重身份所赋予之权利,责任的承担不因信托条款授权而免责。
    • 武建政; 王林
    • 摘要: 能否准确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的“虚开”,是正确定罪的关键。以税法为中心认定“虚开”和以经营主体为中心认定“虚开”的思路均存在难以克服的困境。认定“虚开”较为妥当的方案是以抽象危险说作为进路,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化为实质预备犯,形成体系化、规范化、实质化的认定标准。只有当行为满足了适格性、典型性、显著性的要求时,才能将其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的“虚开”。
    • 李剑
    • 摘要: [提要]就共同海损理算问题,法院应进行如下三个层面的审查:一是有关理算的适格性问题,即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共同海损理算”是否为我国法律认可的共同海损理算;二是有关作为理算前提的理算规则和海损事故相关事实的确定问题,即开展共同海损所适用的理算规则是否准确、依据的海损事实是否客观;三是有关共同海损费用认入的问题,即相关费用依照理算规则是否应当认入共同海损,由各方分摊。
    • 韩威威
    • 摘要: 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农业领域的科技创新不断涌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很多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对于农业领域的种子相关产品,如何加强其知识产权保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种子相关产品是否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是其能否得到专利保护所面临的首要问题.通过剖析专利审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结合相关国际条约、国内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探讨种子相关产品的专利保护.
    • 摘要: 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网络侵权1任案件频发,经调研分析,在审理该类案件的过程中具有以下难点:一是侵权主体确定难。网络服务提供商越来越多,网络用户亦随之增多,导致潜在的侵权主体随之增加。互联网具有隐蔽性、便捷性等特点,一旦发生网络侵权行为,很难在海量的网络用户及网络服务提供商中确定实际侵权主体。此类案件被告范围广泛,法官在认定被告主体的适格性时具有较大难度。
    • 张韬略
    • 摘要: 因应美国联邦法院的判例变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在近十年里频繁修订《专利客体适格性指南》(PEG),前五年的内容变化较大,但随着2014年之后Alice/Mayo测试法的确立,近五年的修订集中在对该测试法的小修小补之上。2019年两次最新修改就是完善该测试法、提高法律适用稳定性和一致性的努力。此次改革成果主要表现在归纳、提炼了近年司法判例,对抽象概念等司法例外予以类型化,而且细化了判断“指向司法例外”的步骤,从整体考虑司法例外是否被“整合”成适格的实际应用。这为审查员和业界提供了较清晰的指引。但如何明晰关键概念的范围,判断成功“整合”成适格客体,尚需很多努力。而且,以往可能会被驳回的许多专利申请,可以藉着新指南的要求进行修改,从而通过客体适格性的审查。我国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所构建的客体审查制度是我国现有专利实践的总结,与美国虽有不同,但落脚点实质相似。
  • 10. 保险金信托的法律构造 北大核心 CHSSCD CSSCI CSTPCD
    • 任自力; 曹文泽
    • 摘要: 作为兼具保险与信托双重功能的一种新兴金融产品,保险金信托的优势包括可有效弥补保险金再分配灵活性不足与管理短板,利于风险债务隔离、合理避税及实现资产保增值等.保险金信托在信托目的、主导业务模式等方面因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历史背景、法制环境等差异而存在明显不同.我国大陆的保险金信托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但因制度供给不足,其法律构造存在如下问题亟需明晰与解决:保险金请求权可否作为信托财产;信托公司可否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受益人;投保人可否作为信托委托人;怎样确立受托人的资质与行为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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