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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性

适当性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337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25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435821篇;相关期刊239种,包括法制与社会、证券法苑、人民司法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2010行政法年会、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2008年年会等;适当性的相关文献由363位作者贡献,包括朱雪来、井料均、何婷等。

适当性—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25 占比:0.07%

会议论文>

论文:2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435821 占比:99.93%

总计:436148篇

适当性—发文趋势图

适当性

-研究学者

  • 朱雪来
  • 井料均
  • 何婷
  • 侯国跃
  • 全炳德
  • 刘玖林
  • 刘聪伟
  • 华国栋
  • 吉普·P·斯普拉格
  • 姚振梅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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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刘志伟
    • 摘要: 普惠金融绝不应是无限度的普惠,而是一种有限度条件约束下的投资普惠与融资普惠。如若片面理解普惠金融并无限度地将其付诸实践,此举虽能暂时保障金融消费者投融资权利的实现,但隐藏其后的则是无限度普惠所引发的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危机。除既往有关投资者保护的信息披露、反欺诈以及存款保险等规则以外,“适当性”规则集中凸显了金融领域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而这三项权利恰好是普惠金融政策实践推进之金融产品交易、执行过程中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的核心和关键。同时,将“适当性”从投资领域拓展到信贷领域,或许是普惠金融政策实践推进中维护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的一种新的制度良选。
    • 胡友峰
    • 摘要: 西方环境美学从对比艺术审美与自然审美入手进行理论建构,将“非框架性”视为自然对象区别于艺术作品的重要特性。环境美学对框架的反思则经历了颠覆、回归、重构三个阶段。从批判视角出发,环境美学中的非框架主义将框架视作艺术美学传统对自然审美的强行规训,主张颠覆具有人类中心主义的艺术审美框架。从自然审美的主客体关系出发,框架主义认为框架不仅是自然对象需要保持独立和区分的必要边界,而且是主体审美经验选择与聚焦审美对象的必然要求,从而回归了框架的本然内涵。在分歧与争论中,环境美学以科学知识、文化叙事等因素不断丰富着框架的内涵,以实现主客体的融合与平衡。在反思的同时,环境美学也在更广阔的语境下重构了自然审美框架。环境美学对自然框架的三重反思不仅厘清了自然审美中框架理论的多重内涵,也为当前自然美学的发展拓宽了视域。
    • 叶经天
    • 摘要: 互联网时代,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产生了大量跨境流动数据。对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需要以行政监管的视角,运用比例原则对行政监管策略进行建构。基于保护个人数据权益和维护国家安全的目标,我国对于数据跨境流动的行政监管应该秉持适当性原则和必要性原则,在实现行政监管目标的基础上,对数据的跨境流动产生尽量小的影响。在比例原则下,应当采取适当的行政监管措施:市场准入机制和个人信息销售许可、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数据留存,并使行政监管的目的与手段能够经受适当性与必要性原则的检验。
    • 胡建平; 王文兵; 干胜道
    • 摘要: 公司因资金短缺才会上市融资,然而不少拟上市公司在IPO前实施超额分红,这构成了分红悖论。超额分红既不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不符合公众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还会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因而,拟上市公司应兼顾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的持续经营需求和现金状况,适当地实施现金分红。文章研究得出,IPO报告期最近一年现金分红的适当比例为零,报告期前两年现金分红的适当比例为40%。为防范拟上市公司实施超额分红,监管机构应制定拟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规定,中介机构应切实履行“看门人”职责,同时改新股定价法为综合定价法。
    • 葛翔
    • 摘要: 金融消费中卖方机构告知说明义务和适当性义务的定性尚存争议,相关规范对适当性义务和告知说明义务的罗列亦不统一。从比较法来看,区分告知说明义务和适当性义务具有实际意义。基于规范上对告知说明义务和适当性义务的列举内容,我国金融产品销售中的告知说明可以分为缔约前、缔约时、缔约后三个阶段。缔约前的告知说明义务是适当性义务的一部分,属于先合同义务。缔约时的告知义务可以区分为对合同具体风险的告知和对具体合同内容的解释,两者责任范围有所差异,前者属于先合同义务,后者属于广义附随义务。缔约后的告知说明义务涉及合同的履行,属于附随义务或合同义务。
    • 任园园; 李晓芳; 陈彦如
    • 摘要: 教学有效性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体现,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该研究以斯莱文QAIT有效教学模式的四个内涵为着眼点,结合信息工程大学军事英语实践,从教学质量、适当性、有效激励和时间等角度探索适合信息工程大学军事英语的教学策略,并就实际问题提出设想和建议,旨在为后续研究提出一些新思路和启示。
    • 邓初
    • 摘要: 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投资问题,加剧了金融资本市场的风险性与不稳定性。由于投资者在投资信息、投资经验、投资知识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使得投资者在交易中容易受到经济损失,为缓和这一矛盾,我国引入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通过分析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理论基础,探讨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遇到的问题,并从投资者分类制度、适当性义务规定、法律责任、救济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 李文
    • 摘要: 金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一项确保“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保护金融投资者的重要制度。本文系统性地梳理和研究我国金融投资者适当性法律制度的全景框架,解析其中若干重要的法律问题,进而总结出对于投资者适当性监管制度的规律性认识。
    • 王瑞君; 贾文超
    • 摘要: 认罪认罚案件的"从宽",包括实体从宽和程序从宽.实体法层面的从宽,引入了节约司法成本的考量,从宽在控辩协商中达成.从"程序即是惩罚"这个意义上说,程序简化也是从宽.当然,程序上的从宽还包括强制措施的宽缓化、审判流程的简化及审限的缩减、程序选择等更丰富的内容.认罪认罚案件中从宽的空间变大,但也要讲究适当性,以兼顾对整体法秩序的维护.程序上从宽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从简",也有适当性的问题,需要做到"从简不减损权利".
    • 李文
    • 摘要: 金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一项确保"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保护金融投资者的重要制度.本文系统性地梳理和研究我国金融投资者适当性法律制度的全景框架,解析其中若干重要的法律问题,进而总结出对于投资者适当性监管制度的规律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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