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监管
适度监管的相关文献在1996年到2019年内共计72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1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0622篇;相关期刊64种,包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云南警官学院学报、党课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等;适度监管的相关文献由84位作者贡献,包括向松祚、尹忠和、丁莲芝等。
适度监管—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0622篇
占比:99.33%
总计:10694篇
适度监管
-研究学者
- 向松祚
- 尹忠和
- 丁莲芝
- 余治志
- 侯怀霞
- 侯诗奥
- 刘丹冰
- 刘峰
- 刘旭霞
- 刘桂昌
- 刘百灵
- 刘胜军
- 刘锋
- 叶天娇
- 吴卫星
- 夏晓燕
- 姜天海
- 孙弢
- 孙超
- 张会敏
- 张志慧
- 张曼
- 张毅
- 张永亮1
- 张红
- 徐明
- 房琦
- 曾江
- 朱东玲
- 朱志权
- 朱鹏
- 李东方
- 李勋
- 李国献
- 李山山
- 李晓晔
- 李洁瑜
- 李迪群
- 李铭
- 李鲜
- 杨佳佳
- 杨俊宇
- 杨心明
- 杨新兰
- 杨杰
- 杨柏国
- 林锦平
- 武萍
- 牛禄青
- 王华瑞
-
-
-
-
侯诗奥
-
-
摘要:
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原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颁布至今,关于这一制度的合理性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作为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有效路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的适度性、合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
-
张红
-
-
摘要:
金融科技的发展需要平衡创新和风险,有效监管是金融科技发展的保障。首先,应当转变监管理念,建立包容性监管体系,兼容适度监管、柔性监管和差异化监管理念。其次,借鉴英国监管沙盒机制,设立适当容错空间、保证监管政策的包容性;最后,还应当实现向监管科技(Regtech)的发展,用监管科技监管金融科技,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
-
蒂莫西·E.林奇;
李铭;
余治志
-
-
摘要:
纯投机衍生品(PSD)尽管可以促进价格发现和提高套期保值者的流动性,但基于公共政策考虑,除非法律允许赌博娱乐,PSD合约是无效的.PSD在美国是合法的、可执行的.《商品交易法》和《多德—弗兰克法案》间接解决了PSD带来的风险,这些政策包括增加结算要求,增加资本金和保证金要求,要求信息报告等.但这些措施并没有消灭PSD带来的问题.应当在《商品交易法》的授权范围内,允许法院和联邦监管机构对PSD交易加强监管,对其符合社会利益的部分予以许可.
-
-
-
陈耿华
-
-
摘要:
作为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纽带,中介组织近年发展蓬勃.市场决定前提下重新审视中介组织的监管问题,显得务实而有必要.调研发现中介组织监管失灵,表现为监管目标有偏差,监管低效,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欠缺.相关立法的缺失、行政管控的路径依赖是监管失灵的主要原因.纠正中介组织的监管失范,最根本的路径是从理念层面作出修正.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前提下,建议植入适度监管的理念,推行多元善治模式以及实现具体制度设计的相应变革,表现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廓清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引入综合监管体系,规范中介组织的自律机制及内部治理结构.
-
-
王渊喆
-
-
摘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迅猛,作为一种新型投资方式备受市场宠爱,已经成为继贷款和公开上市之外第三大直接融资手段.其通过非公开的手段向社会募集资金,也是最近缓解企业融资难的一项新的途径.但是,我国法律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框架还不成熟,监管分散且单一,存在很大的隐患,不符合我国金融业审慎监管原则.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处于发展初期,监管与发展之间的矛盾需要调和,需要合理的法律框架和监管路径.
-
-
-
许可;
肖宇
-
-
摘要:
私募投资基金适度监管体制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原则在金融领域的重要体现.基于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历史、理论与实践,"适度监管"可视为我国从金融抑制向金融约束变迁中的一个缩影,一种"协同监管"和"简约监管"的监管结构,一套由"基金业协会为主、证监会为辅"、"非强制措施为主、强制性措施为辅"、"固有风险为主、管理风险为辅"构成的规范体系.
-
-
侯怀霞;
赵园园
-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 2014年
-
摘要:
2011年,金融稳定理事会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对影子银行进行了界定。广义的影子银行是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涉及信用中介的活动和机构。狭义的影子银行是指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的非银行信用中介机构。科学界定影子银行体系的边界和范围是有效控制影子银行风险、加强对影子银行规范的前提.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与欧美国家无论在构成、作用上都有很大区别.尽管欧美国家认为影子银行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推手,但基于影子银行体系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成果,是保持金融体系活力的重要因素,也不应对影子银行施加过度监管.有效的适度监管是中国式影子银行风险防控与有效监管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