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权
身体权的相关文献在1998年到2022年内共计14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44篇、专利文献9836篇;相关期刊117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制博览等;
身体权的相关文献由146位作者贡献,包括杨立新、柳春光、刘国信等。
身体权
-研究学者
- 杨立新
- 柳春光
- 刘国信
- 唐弦
- 姜淑明
- 孙善国
- 安国江
- 张耕
- 方刚
- 施向峰
- 李雅潇
- 焦艳玲
- 王连运
- 王雪琴
- 程俊杰
- 袁洪涛
- 马聪慧
- 黄伟
- 于莹
- 仲英杰
- 何俊佳
- 何俊佳1
- 余海燕
- 佟丽华
- 俊湖
- 光春
- 刘佩华
- 刘冠合
- 刘召成
- 刘廷华
- 刘强民
- 刘春梅
- 华子
- 叶明
- 叶琦
- 吕耀怀
- 吴太轩
- 吴怀杰
- 吴焱斌
- 周维未
- 唐义红
- 唐可昕
- 士玉
- 夏瑜
- 子鱼
- 孙志坚
- 孙笑侠
- 安美微
- 宋兴矿
- 宫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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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琛;
高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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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判决某餐馆赔偿陈某损失的三倍共计9300元。【案情】2022年1月5日中午,陈某通过美团外卖点餐平台在某餐馆下单购买了1份酸辣螺蛳肉、1份米饭、1瓶罐装饮料。平台优惠9元,陈某共支付了16.08元。后美团外卖骑手按订单地址将上述食品送至位于雁峰区的某网吧。陈某在食用时,因菜品内有1块小石头导致其右下后牙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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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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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格权,应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当自然人处于紧急危难状态时,负有法定紧急救助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应履行紧急救助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鼓励其他负有一般救助义务的主体进行紧急救助,妥善发挥好人条款的积极引导作用,对改善见死不救的不良社会风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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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姝尧;
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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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对身体权的行使从消极的防止侵害转向积极的支配,传统身体权理论受到挑战.《民法典》"人权权编"首次对身体权作了进行系统性规范,回应了科技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但其对身体权的保护仍有一定的完善空间,即应当廓清其内涵和外延,并将身体相关部分纳入其保护范围,补充其行使规则和侵害身体权的民事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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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廷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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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医疗作为一种商业性活动,医者与患者之间不仅利益取向大不一致,且信息无法对称,致医患矛盾不可消解.为了缓解医患矛盾,民国政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制度,以规范医师药师行为,尽可能保证患者病体委托给医师后身体权能得到应有保证.但由于制度制定者也不可能了解医疗过程的全部信息,加之制度无法完整执行,医患矛盾仍十分突出.历史上主要靠医者职业道德保证患者病体得到妥善保护.然道德只能约束有道德之人,患者身体权的全面保护并无万全之策.因此,医疗本身能否商业化的问题,尚须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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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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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13岁的小寒(化名)未经家长同意在张某经营的文身店文了身。家长知道后要求张某返还文身费,并赔偿文身清除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万元,张某拒绝,随后家长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给未成年人文身,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发展权,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小寒虽然胜诉,但他要忍受很大痛苦不定期去医院清除文身,并极有可能留下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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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训;
陈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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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人类身体在自然与社会中所处的位置及它们之间的互动为切入点,分析人们的身体观念、身体参与度和体育开展以及体育权确立之间的关联.人们对身体所持有的观念决定体育的活跃程度以及竞技体育的发展高度.人们对身体过多禁忌和过度开放都会限制体育的发展.身体禁忌权的收拢和开放权的行使让体育权利的属性也得以延展.对体育权利属性界定的过程同时也是对身体权利属性界定的过程.总体而言,禁忌是身体权和体育权的自然属性,开放是身体权和体育权的社会属性,而无论禁忌还是开放都需要借助于法律规制手段,在此过程中,法律通过赋权的方式对身体权和体育权进行固化和确证,也使其具有了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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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焱斌;
王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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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三代内旁系血亲完全且利他代孕为论证对象,对代孕均应当绝对禁止学说理由的缺陷进行批判性分析.三代内旁系血亲完全且利他代孕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和实践操作上的可行性,我国应当通过制度设计规避其道德滑坡的风险,保障代孕始终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在《母婴保健法》修订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法"制定中,融入严厉打击非法代孕原则公立医疗机构特许技术垄断原则、公权力全流程介入监管原则和代孕子女亲权司法最终裁决权原则四项基本的管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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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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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在与同学私下相约打棒球的过程中被击中牙齿受伤,初三男生小彤以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同学小杭及其监护人、就读学校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前期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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