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证据法
二重证据法的相关文献在1980年到2022年内共计227篇,主要集中在中国史、中国文学、史学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20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544890篇;相关期刊182种,包括管子学刊、周易研究、北京社会科学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第二届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出土文献语言文字研究与比较文字学研究、古籍整理研究与中国古典文献学学科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历史·史学·社会"学术研讨会等;二重证据法的相关文献由227位作者贡献,包括周书灿、叶舒宪、叶鹰等。
二重证据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44890篇
占比:99.96%
总计:545117篇
二重证据法
-研究学者
- 周书灿
- 叶舒宪
- 叶鹰
- 姚淦铭
- 李学勤
- 姚小鸥
- 屠凯
- 成祖明
- 曹万青
- 曹书杰
- 曹峰
- 朱志荣
- 李颖
- 杨栋
- 杨鹏
- 梁涛
- 王晖
- 胡可先
- 贾鹏涛
- 邊田鋼
- 陈荣军
- 马育良
- 黄灵庚
- 丁治民
- 严薇
- 乐宁莉
- 乔治忠
- 于潇怡
- 于语和1
- 何广
- 何晓明
- 余仁
- 侯书勇
- 侯少博
- 冉魏华
- 刘信芳
- 刘光胜
- 刘勇兵
- 刘娟霞
- 刘桓
- 刘正山
- 刘毅
- 刘生良
- 刘航
- 刘艳菲
- 刘英俊
- 劉光
- 华唐
- 卢慧
- 卢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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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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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认为指称古代器物的“骨董”一词来源于“匫”的认识发源较早,在关于“骨董”一词来源的诸说中影响最大,但这种认识是不可信的。梳理“骨董”得名于“匫”这一观点形成过程可以发现:它的立论基础是对《说文》的误读;出土的名为“匫”的实物和“匫董”的文献用例则证实了“骨董”源于“匫”的错误。同时,分析了这一错误观点盛行的原因,并进一步对“骨董”一词产生的时代背景作了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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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璐薇;
黄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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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十世纪以来出土文献大量涌现,对《楚辞》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汤漳平先生将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相互结合,在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纠正了许多前人的谬误,解决了许多学术界悬而未决的《楚辞》问题,同时参与了时代学术论争,推动了《楚辞》的溯源研究和《楚辞》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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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启明;
于潇怡;
卢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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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四川彭山江口明末战场遗址"入选2017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为370多年前的"沉银"和历代"寻银"之谜暂时划上了句号。野史为沉银的发现提供了重要线索,但野史绝非信史;梳理"江口沉银"相关野史,参以文物,发现张献忠"江口沉银"文献诸说纷歧,通过举背景、次数等十个重要的待决疑案以证,并提出采信野史材料须遵循的原则和"野史——正史""水下——文献"的四象限互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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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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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代石刻文献整理的范式相较于古代金石学的时代,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变,但并未有根本性的突破,仍以文字的考订校勘为主要内容。李文才疏证的《隋唐五代扬州地区石刻文献集成》,在这方面有了较为明显的创新性突破,该书不仅将散见于各处的隋唐五代时期扬州地区的石刻文献进行了萃聚整理,而且对整理体例的范式进行了富有启发性的创革。文字校勘精当而正其谬误、补订阙漏而考辩细微、疏证则旁征博引而论述详略得当,从而使得扬州地区隋唐五代石刻文献的史料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挖掘,提升了石刻文献整理的学术价值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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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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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学术团队项目“敦煌河西碑铭与河西史研究”的阶段成果,《凉州金石录》是河西走廊石刻文献整理的典范,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相对于以往同类著作,《凉州金石录》所收录的金石文献具有地域范围广、时间跨度大的特点,而详尽的注释则为学者的利用提供了极大便利,体现了著者宏阔的学术视野以及扎实的学术功力。从内容上看,《凉州金石录》涉及到了武威等地的政治事件、行政地理、军事制度、边疆治理、民族综合、宗教信仰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是研究西北区域史的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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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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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25年,王国维首倡“二重证据法”:“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1]考古学是实证科学,用考古发现与历史文献相互印证以考证古代历史是“二重证据法”的内核。吴文化是江苏的地域文化。吴文化研究首当其冲的是句吴文明的发端,而有虞氏部族的南徙又与句吴发端密切相关。因此,应用“二重证据法”研究有虞氏的南徙与句吴文明的发端,既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有机组成,也是江苏地域文明探源工程的重要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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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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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重证据法"是由王国维先生提出的,其内涵是史学研究要将传世文献和考古材料相结合。考古材料指经考古发掘的文化遗存,其中出土文物上刻的文字材料是考古文献,是当时人所写的当时事,在历史研究中的地位极其重要;传世文献则是指经后世追述概括的文献,也是全面了解历史的重要材料。在目前关注核心素养培养和史学方法研习的高中课堂里,运用二重证据法进行先秦史教学,既是遵循史学界普遍的研究路径,也是培养学生史学素养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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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强;
曾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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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出土文物作为"二重证据法"的重要实物史料,已经普遍应用于中国古代史等研究领域,历史地理研究也不例外.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历史地理学者围绕鄂君启节、出土地图、出土简牍与出土隋唐墓志为主展开相关研究,利用新中国出土文物对我国历史时期的水陆交通路线、历史政区、历史地图编绘及其反映的丰富内涵、地名、乡村和基层社会诸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多方位的研究,出版了大量研究成果,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发展特征.但同时也存在对出土文物的历史地理内容和价值做单个的、独立的研究较多,综合的、全面的研究较少的问题,出土文物与传世历史文献的比勘、印证分析往往有所缺失,提高到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相对较少,见木不见林的现象较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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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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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重证据法"的提出推动了考古学和中国古典文献学的研究和发展,但当今学者在使用时往往扩大"二重证据法"的内涵和外延,从而出现错误.诚然,作为方法论而言,"二重证据法"存在先天的局限,但并不能因为这些局限就否认它本身的合理性.应该从"二重证据法"方法本身存在的局限入手,规范"二重证据法"在史实考证和文本研究中不同的使用范围,并通过对出土文献及考古物质资料的分类来确定"二重证据法"使用的合理区间,从而为科学使用"二重证据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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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辉
- 《“历史文献与古代社会研究的现状与展望”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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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重证据法"是王国维先生在《古史新证》中提出的研究中国古史方法论,对先秦史、考古学、历史文献学和古文字学等方面的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笔者希望通过本文来探讨,作为一种科学观念和理论的"二重证据法"如何在历史学研究中保持历久弥新的指导性及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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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锐
- 《历史·史学·社会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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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从其“二重证明法”(今日所得最古之史料,往往于周秦两汉之书得其证明,而此种书亦得援之以自证焉)而来,主要是针对疑古思潮而发,讨论处于传说和史实之间的人物及其行事,有明确的对象性和时代性,相比其来源“二重证明法”,范围要小很多.在“二重证据法”背后,有王国维重建古史,维护中华文明的理想.今人在谈论“二重证据法”时,往往将其扩大为“二重证明法”,乃至滥用。由此引发的对于“二重证据法”的批评和怀疑,不足以动摇“二重证据法”本身的合理性。但这也应促使学界反思“二重证据法”的定义、学术理据及其规则、推论和局限.本文尝试提出两个局限,三条规则和三个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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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知默
- 《第七届全国高校学生考古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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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世纪末甲骨文的发发现以来,随着考古学的不断发展,作为考古实物资料的一部分,出土文献越来越受到学者的重视.“出土文献”一词是近年来才在学术界流行的,就其概念而言,有广义、狭义之分.在我国,出土文献的发现古已有之,20世纪以来更是随着考古发掘活动大规模的重见天日,其研究目的不再仅仅为了“证经补史”,相反的,出土文献的研究成果影愈来愈影响着语言学、历史学、考古学等诸多学科的发展.在研究方法上,以诸学科理论为基础,以王国维先生“二重证据法”理论作为基本研究方法,多线考虑,尊重史实.当然,出土文献也有其自身和研究过程中的局限与不足.本文将从出土文献的概念梳理、我国古代及二十世纪以来重要出土文献介绍、出土文献研究之成果简述、研究出土文献的方法论及出土文献的局限性五部分为内容,从多方面综合讨论出土文献的发展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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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菲
- 《第七届全国高校学生考古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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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量制作为度量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和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东周时期是中国量制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因此东周量制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东周量制的研究经历了一个由点及面、逐步深入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发展阶段:清末以前(依赖文献进行研究的萌芽阶段)、清末民国时期(实物考证与文献史料相结合的初步发展阶段)、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实物与文献紧密结合的深入发展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综合研究阶段).目前,东周量制研究在器物、制度、社会背景等方面取得了大量学术成果,但同时也面临因文献和实物材料匮乏带来的诸多困境和不足,需要研究者坚持“二重证据法”继续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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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祖明;
赵亚婷
- 《“历史文献与古代社会研究的现状与展望”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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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者在讨论殷周制度时大抵不能逃脱王国维先生的《殷周制度论》,但考先生所论,所据“二重证据法”在同质性预设和解释下实质上仍然是传世文献一重证据法,并不能撑起庞大的古史系统,存在着先天的不足.其论殷周制度依据也主要是《春秋公羊传》“立子以贵不以长,立适以长不以贤”之语.然这句话实质上强调的是“择权在君”原则,反映了后世郡县制形成过程抑或封建制崩解过程中继嗣制度稳定性与选贤立子之间平衡的思考.受历史书写影响三传分别提出了自各不同的嗣君法统,这些在“二重证据法”下都被有意无意地遮蔽和忽略.“父死子继为常态,兄终弟及为变态”可能更接近殷周继嗣制度演进的真相,王国维先生所论殷周制度变革论或不能成立.研究文献的古史需要用文献的方法,唯如是也才能够揭开文献古史的深层世界.走出“二重证据法”已然成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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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书杰;
杨栋
- 《古籍整理研究与中国古典文献学学科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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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顾颉刚与王国维在二十世纪中国学术史上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本文从两人的交往、王国维对顾颉刚的影响、顾颉刚对王国维的评价三个方面论述了他们的学术关联,认为王国维对顾颉刚的影响是深远的,顾颉刚一生都在学习王国维的治学方法,在其晚期的文章中甚至透着“二重证据法”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