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
超期羁押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1年内共计47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65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64篇;相关期刊221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律与生活、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2003保释制度国际研讨会等;超期羁押的相关文献由497位作者贡献,包括岳阳、廖会文、晏耀斌等。
超期羁押
-研究学者
- 岳阳
- 廖会文
- 晏耀斌
- 邱兴隆
- 万春
- 万毅
- 于长田
- 余浩
- 倪英达
- 刘丹丹
- 刘军兰
- 刘宪明
- 唐亮
- 娄云
- 宋毅
- 张云玲
- 张晓玲
- 张智伟
- 张智辉
- 张航
- 彭真军
- 徐鹤喃
- 戴立国
- 曹锋
- 李帅
- 李强
- 李钧德
- 杨张建
- 林中明
- 林水湖
- 樊崇义
- 江义知
- 沈亦兰
- 王建华
- 王祥英
- 王顺安
- 罗书平
- 蒋仕梅
- 贾春旺
- 赵志涛
- 辛哲敏
- 郭志忠
- 钟法
- 陈瑞华
- 高海燕
- 黄劲松
- 丁国强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监所检察处
- 乌永陶
- 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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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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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以来超期羁押人数呈现回升趋势.对H市超期羁押数据分析发现,文书送达不及时、制度执行不规范、借期羁押不易发现、监督手段刚性不足、流程制度存在弊端、疫情导致工作停滞等是导致超期羁押的主要原因.要有效降低乃至消除超期羁押,应针对问题背后制度层面的不足,推动顶层设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完善联动配合机制;加强工作研究,建立应急状态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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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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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大量再审改判案件的类型化梳理,法院经常会在再审或二审改判后超期羁押的四类案件中做出完全相反的赔偿决定,致使其中一部分受害人得不到任何救济.同样是在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形下,"再审改判无罪"赔偿条款仅支持改判结果为无罪的人之赔偿请求,却否定了改判结果为轻罪轻刑的人之赔偿请求,因此无法通过基于平等权的立法审查,存在明显的立法局限.在短期无法实现立法或修法的情况下,首先必须矫正或排除违法赔偿原则、过错赔偿原则和法定赔偿原则的不当适用,解除该赔偿条款在司法适用中的桎梏;其次可以通过概念扩大解释和体系补正解释两种方案,为所有再审改判超期羁押案件提供平等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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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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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大量再审改判案件的类型化梳理,法院经常会在再审或二审改判后超期羁押的四类案件中做出完全相反的赔偿决定,致使其中一部分受害人得不到任何救济。同样是在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形下,“再审改判无罪”赔偿条款仅支持改判结果为无罪的人之赔偿请求,却否定了改判结果为轻罪轻刑的人之赔偿请求,因此无法通过基于平等权的立法审查,存在明显的立法局限。在短期无法实现立法或修法的情况下,首先必须矫正或排除违法赔偿原则、过错赔偿原则和法定赔偿原则的不当适用,解除该赔偿条款在司法适用中的桎梏;其次可以通过概念扩大解释和体系补正解释两种方案,为所有再审改判超期羁押案件提供平等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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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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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确保疫情期间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播,黄梅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依托,充分运用“互联网+司法”模式优势,采用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云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为防止因疫情堆压的刑事案件超审限、超期羁押,该院主动与公安机关、看守所加强沟通协作,安排技术人员将集“远程提讯+开庭审判”功能于一体的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送”到看守所内,以信息化手段助力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实现“云出庭”,有效降低押解被告人引发的疫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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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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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髙度重视羁押期限执行和检察监督工作,坚持监督办案“求极致”精神,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始终将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久押不决作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但是,超期羁押、久押不决问题形势比较复杂,仍然得不到根治。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本文以广东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探索监督纠正与跟进整改相结合的监督路径,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制度,采取不少检察监督措施,着力推进羁押期限执行和检察监督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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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潇;
钟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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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随着社会关注度的提高,国内对久押不决案件的治理力度也不断加强,但实践中仍有不少案件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该类案件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加之大部分案情重大,往往牵扯多方利益,缺乏有效的治理举措.因此,将视线转向久押不决案件产生的源头,注重把预防久押不案件发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试图探索建立预防和解决久押不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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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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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前羁押审查制度是对审前羁押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的一项制度.自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后,该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但是与此同时,相关后续规定目前尚未具体化,执行起来仍存在难度.因此对其进行研究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运用功能分析和对比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证明该制度存在的必要性,揭示我国该制度不够完善的主要原因是经济资源不足,司法机关及社会公众思想方面认识不足,加之监督考核机制与审前羁押审查制度契合度不够,因而该制度未在我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借鉴先进经验,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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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永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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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说其典型,不仅仅因为其曾经被首席大检察官几次点名,也不仅仅因为其只是一个是否该赔或赔多赔少的普通案件,而是因为其事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能否真正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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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斐;
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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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久押不决案件长期存在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仅侵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损公安司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文章旨在对久押不决案件进行全方位分析,在探究其成因、特点、是否违法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数据和工作实践,力图构建纠防久押不决案件综合治理机制,为我国未决羁押制度的改革提供思想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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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占川
-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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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审前程序中,国家机关基于发现犯罪,查明案件真相、揭露犯罪抓获犯罪人的需要,往往需要动用强制性侦查措施对公民个人自由加以限制.在这方面最典型的即羁押.本文着眼于构建规制超期羁押的制度机制,在分析了我国超期羁押现象普遍存在的危害的基础上,提出了规制超期羁押现象的举措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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