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物
质押物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137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1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909400篇;相关期刊80种,包括人民司法、中国邮政、物流技术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八届中国仓储物流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等;质押物的相关文献由191位作者贡献,包括庞燕、杨柳曾春、罗勇等。
质押物—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909400篇
占比:99.99%
总计:909522篇
质押物
-研究学者
- 庞燕
- 杨柳曾春
- 罗勇
- 陈治亚
- 余文兵
- 吴昊
- 唐海勇
- 张建华
- 施志晖
- 汤娟
- 王凤鸣
- 王智
- 王智慧
- 胡金盛
- 蒋丁立
- 郭洪亮
- 陈合富
- 陈天航
- C·里希特
- D·柯齐保尔
- G·加尔夫
- J·莫伊斯雷恩
- M·法尔
- PANG Yan
- P·卡图斯
- YANG Liu-zengchun
- 严杰
- 严森海
- 乔嘉
- 于楠
- 任慧军
- 俞勇俞123
- 凌坤
- 刘丙申
- 刘仁军
- 刘彦君
- 刘彩霞
- 刘志刚
- 刘慧平
- 刘永生
- 刘芳
- 卞芙蕖
- 史佳妹
- 吕艳秋
- 吴琼
- 吴维益
- 吴艳艳
- 周云桥
- 周科
- 周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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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研究院课题组;
赵江;
席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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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有效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商业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获得贷款,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相继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举措,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新途径。西咸新区应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机制创新优势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示范引领作用,在科技金融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创新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两链”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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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财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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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兴技术的层出不穷、法规政策的与时俱进、实操应用的灵活多变对财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带来了诸多挑战。面对新要求与新挑战,本期多位作者给出了他们的答案:且思且行、且悟且进。在时与势中思考传承和创新,新故相推,日生不滞。科技型企业具有无形资产多、实物资产少的特点,开展以实物资产作为质押物的融资时面临较多限制,易陷入融资困境。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能够使企业突破实物资产抵押的困局,是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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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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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议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完善司法机关之间协商制度,明确规范各级政法机关的协商机制,为财物处置提供畅通渠道。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结构加速调整转型,叠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处置不良贷款抵押物、质押物是司法处置中最常见的路径。但一部分涉及不良贷款的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经营过程并没有做好法律风险控制,又因各种原因涉及刑事犯罪(主要有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偷税漏税等行为),致使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财产被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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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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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户的融资困难.在服务过程中,主要包括质押物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和评估风险.文章以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因素为研究对象,运用层次分析法找出其中的关键风险点,目的是对拟开展的融资业务进行信用风险测算并从源头对其进行控制,为金融机构开展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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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磊;
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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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虚假理由租车后,伪造相关车辆证件与他人签订质押借款合同,以车辆为质押物骗取借款的,应当对前后行为进行整体综合评判,车辆出租方与资金出借人均为被害人,被告人行为构成一个合同作骗罪。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应当在车辆价值、借款数额当中择一重数额进行认定,不宜简单相加。对于查扣在案的涉案车辆,在处置时应当返还车辆出租人,对资金出借人的损失,应当责令被告人进行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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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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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企业的融资过程中,会面临多家银行授信融资的情形,企业为了成本最低化,以及每家银行的信贷额度不同,除了通过银团方式进行融资,还会通过拼团方式进行融资,即将项目收益权按照贷款比例质押给两家及两家以上银行进行融资。本文通过分析PPP收益权的性质及当前质押登记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就同一质押物PPP收益权按照贷款比例质押给不同银行的情况进行了探讨,并给出了风险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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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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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2015年9月17日,张某从租赁公司租用一辆全新305型挖掘机,谎称自有挖掘机质押给赵某借款2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利息,签订书面抵押协议、车辆买卖协议书,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到期不能还款则挖掘机归赵某所有。在赵某要求出具该挖掘机手续时,张某以自有的235型挖掘机手续冒充305型挖掘机手续,赵某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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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启;
史佳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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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地理标志等非传统知识产权不断涌现,并且成为不容小觑的新兴力量,但我国相关法律未对地理标志保护及其运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地理标志等非传统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存在诸多障碍.在地理标志质押融资中,客体问题是基础.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质权客体符合合法性、价值性及可转让性等要件,将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质押物进行质押融资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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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承业1;
秦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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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存款作为质押物来说具有价值稳定、保管容易、处置简便等优点,是银行首选的授信业务押品。但由于目前对于存款质押的法律属性、构成要件等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对这些问题存在不同认识,如果银行在接受存款质押时操作不规范、不谨慎,将可能引发担保落空的风险。本文旨在通过对存款质押的法律性质和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对银行如何防控存款质押风险提出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