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豁免
责任豁免的相关文献在1999年到2022年内共计8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信息与知识传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427篇;相关期刊65种,包括湖北警官学院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法学会2009民法年会等;责任豁免的相关文献由95位作者贡献,包括朱红利、丁文生、万雅琴等。
责任豁免
-研究学者
- 朱红利
- 丁文生
- 万雅琴
- 于文军
- 刘双阳
- 刘安豪
- 刘昕璐
- 叶明
- 向志勇
- 周培勤
- 周长军
- 唐小丁
- 唐红
- 孙岭1
- 孙榕曼
- 孙榕曼1
- 宋汉林
- 巢金飞
- 巢金飞1
- 左学和
- 常磊
- 廖鹏
- 张亮
- 张冠男
- 张利民
- 张晓健
- 张沙沙
- 张洁
- 张璐
- 徐国栋
- 戴红兵
- 戴红兵1
- 施晓莉
- 无1
- 时鹏程
- 曹艳春
- 曾婷
- 朱芮奕
- 朱荣荣
- 李国华
- 李川
- 李洋
- 李麒
- 杨宇静
- 杨宽
- 杨晓鸣
- 杭正亚
- 林广华
- 汤磊
- 温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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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浩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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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越权原则是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公司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是公司法、合同法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理论和实务争议较大,需要立法、司法规制。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确立公司越权对外担保“有效为原则,无效为例外”的效力认定规则,其核心是判断债权人对公司越权担保是否尽到审查责任。债权人构成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否则担保合同无效。公司章程是债权人审查公司对外担保决议是否合规的基本依据,债权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决议仅负形式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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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侠;
时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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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海外疫情呈持续蔓延扩散状态,中资企业海外投资各项目的建设、运营不可避免地受到波及影响,履约风险陡增。对此,需系统研判严峻形势下项目生产经营工作的潜在风险,提前制定应对措施。本文以老挝某水电建设项目为例,立足特许协议、购电协议等协议的相关条款,梳理研究因疫情影响可能触发的索赔、反索赔和责任豁免等机制,为防范或有风险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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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嘉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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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第184条提出紧急救助行为,但未明确其法律性质,适用要件及免责范围.理解紧急救助行为制度,绝不可生搬硬套我国现有的其他制度.考察传统立法和案例分析,说明紧急救助行为不同于地方性法规的院前医疗急救;对比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和比较见义勇为的法律性质,明确紧急救助行为是特殊的无因管理,不等同于一般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并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分析紧急救助行为制度的适用要件.客观方面限定救助对象为人身权,紧急状态需同时满足时间和程度紧要,救助行为的要求包括救助无须征得受助者同意,救助行为的合理性和非必要持续性.主观方面救助者具有自愿和利他意思.以此为基础限定责任豁免范围为一般过失,并针对责任适用提出确立紧急无因管理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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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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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医方告知义务,尽管法学界、医学界进行过诸多讨论,但在某些问题上仍然没有达成共识.即便是作为告知义务起源地的美国,对于告知义务的例外情况,仍然存在许多争议.本文尝试从紧急情况这一例外情况出发,探寻医方告知义务豁免的理论依据、各国制度设计,以及回顾在这一问题上我国立法的沿革,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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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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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用自身信息交易"是指利用自己的信息对并非自己发行的金融工具实施交易的情形.成熟市场通过不同的监管路径构建了利用自身信息实施交易免受内幕交易责任规制的抗辩规则.我国现行《证券法》除沿袭旧法对收购情形下利用自身信息实施交易予以内幕交易责任豁免外,对内幕交易安全港规则尚无内在统一的立法思路.本文以自身交易信息作为切入点,考察不同内幕交易监管理念下"利用自身信息交易"作为内幕交易抗辩规则之结构性差异,厘清利用自身信息实施交易应当免于承担内幕交易责任的内在逻辑,进而为我国规制内幕交易制度的完善,尤其是内幕交易安全港规则的构建提供框架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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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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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假释是我国刑罚执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激励改造,帮助罪犯实现再社会化方面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纵观近年来刑事立法及司法新规,均不同程度提出要扩大假释适用范围.但随着司法实务运行,目前假释的适用率仍然低下,①裁定不予假释的比例却呈增高趋势.造成上述困境主因是缺乏科学假释评估机制、可操作性法律监督和明确办案责任豁免机制.围绕上述三大主因,选取L市近年假释案件为样本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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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永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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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南京彭宇案到聊城辱母杀人案,从郑州电梯劝阻吸烟案到广州摘杨梅坠亡案,当下一系列影响性案件不断拷问着法院和法官应该如何对事关社会道德、善良风俗等个案,以符合常情常理、不与公众主流道德情感相悖的判决完成个案救济,最终实现对社会道德风尚的回应和引领,从而彰显司法价值.这类案件的处理由于法官把握失度从而成为影响性案件的原因尽管多样,但惮于错案追究制,回避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应有的“弘扬正义的良知”的追求,并以此为避责选择,降低抑或排除办案风险,无疑为重要方面.因此,应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错案追究制度,在建立一种遵循正当程序下的责任豁免制度的基础上,由法官“弘扬正义的良知”的要求,以善良之心对待每一个案件;准确把握立法本意,以主流道德价值回应社会公众期待;审慎驾驭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关系,以法律的尺度实现道德的要求,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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