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政府
责任政府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1088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政治理论、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79篇、会议论文9篇、专利文献696篇;相关期刊591种,包括辽宁行政学院学报、云南行政学院学报、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8种,包括秦皇岛市博士专家联谊会哲学社会科学分会2013年学术研讨会、东亚公共行政改革国际研讨会、200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研讨会等;责任政府的相关文献由1051位作者贡献,包括孙彩红、陈国权、景云祥等。
责任政府
-研究学者
- 孙彩红
- 陈国权
- 景云祥
- 卜广庆
- 姚尚建
- 徐凌
- 刘韬
- 吴传毅
- 毛寿龙
- 蔡益群
- 于建嵘
- 冯梦成
- 刘建军
- 周书域
- 张成福
- 张欣彤
- 曾婧婧
- 王和平
- 肖克
- 袁春振
- 费广胜
- 郭燕
- 韩兆柱
- 顾海波
- 高志宏
- 高秦伟
- 任德成
- 伍洪杏
- 何士青
- 傅小随
- 兰兰
- 冯兴元
- 刘丹
- 刘伟
- 刘俊生
- 刘祖云
- 刘芳
- 卢智增
- 叶金松
- 司林波
- 吕侠
- 吕明丰
- 吕景城
- 吴云霞
- 吴威威
- 吴存凤
- 吴建勋
- 吴开松
- 周伟
- 周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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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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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以中国知网中的中文核心期刊在2003年至2020年发表的责任政府领域文献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计量软件绘制知识图谱,并分别以发文量、作者、机构、期刊、中介中心性、突现词等角度对文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结果,以此了解近20年来我国责任政府领域的研究热点、研究主题、发展趋势等,进而为我国责任政府领域的深入研究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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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宗宇;
李南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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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应急征用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经建立了层级较为完备的应急征用法律体系,但通过法规检索与案例梳理发现,应急征用制度设计仍然存在不足。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顶层理念,在征用阶段遵循约束与激励并重,厘定征用主体、完善征用程序、补足激励措施。在补偿阶段恪守效率与公平兼顾,确定补偿主体与利益范围、保障补偿程序公正高效、公平协商制定补偿标准。在保障措施中坚持权力与责任均衡,强化行政主体的责任配置、建立多元征用监督机制、设计梯次征用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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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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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是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和责任承担者。基于公共产品理论和责任政府理论,本文探讨当前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存在供给效率低下、供给主体单一和供给分布不均的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可通过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引导,支持社会供给和统筹规划,缩小城乡差距等方式为农村社区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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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荣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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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动政府数据资产管理对于打造服务型政府,激活数据要素市场活力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但目前政府数据资产的管理仍面临着政府数据标准不一、政府数据价值不确定、政府数据产权界定复杂等困境。为了充分释放政府数据资产的潜力,可以采取公众参与数据资产管理的方式,对政府数据资产进行目录制管理,明晰政府数据权属界限,消除不同数据主体间的权属疑虑。对政府数据实行分级分类式保护,可将政府数据分为重要数据与核心数据,对于不同级别的数据予以相对应的目录管理,以最大化挖掘政府数据价值,实现政府数据资产的动态化管理,激活政府数据资产要素,促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工作的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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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友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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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责任政府是政府活动及其发展的价值追求,以真正的责任取代虚伪的责任是实现责任政府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的责任政府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责任政府不同.从国家、议会、政党分赃制度的本质来看,资本主义社会的责任政府具有虚伪性,真正的责任政府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府.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及其职能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国家的责任政府是真正意义上的责任政府,这为现代责任政府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路径.建立人民政权、制定完备法律、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制,是实现真正责任政府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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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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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问责工作在取得丰富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新问题.这些问题可以用"问责乱象"来概括,突出表现为问责形式化、问责简单化、问责随意化和问责选择化.从学理层面分析,问责权责不相匹配、问责主体缺乏约束、问责对象难以界定、问责边界把握不准、问责过程不够规范是造成问责乱象的原因所在.防范和化解问责乱象需要坚持精准思维,实施精准问责.精准治理和技术治理从目的和手段层面丰富了精准问责的理论基础.基于精准治理和技术治理的理念,实现精准问责需要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的协同配合,技术层面的路径立足于运用技术手段,通过将问责核心要素留痕化以驱动问责的精准化实现;制度层面的路径立足于技术层面反映的问题,通过完善问责制度机制设计以增强问责的精准化保障.深入剖析问责乱象的生成机理并提出治理策略,对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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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萍;
左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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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避免出现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的双重困境,需要建立一个有效、有为、有力、有责的现代责任政府,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善治为责任政府建设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分析框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治理的现实逻辑则为责任政府建设提供了新的内涵和实践动力.当前,应在善治基础上建设理性、生态、有为、法治、民主、协作的责任政府,建立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互动、政府行政职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的多元治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公正、市场提高效率的治理模式,从而使政府治理体现善治要求的权力分享的内在本质属性和市场经济治理要求的公平、自由、效率、法治、生态,最终实现经济治理以及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善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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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敏;
张佳林;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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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职能转变是政府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转变必须要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融合,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匹配,与地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现实相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与责任政府、有限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均是适应国家发展和社会转型的需要,是由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具有其历史必然性.政府职能向民主、公平、回应等核心价值理念的转变,是推动责任政府建设的必由之路.政府职能转变不是一般的职权、职责、职务的简单转型,而是政府权力、规模、行为的职能转变,即要合理下放权力、控制政府规模、规制行政行为,这种职能转变的过程也是有限政府建设的过程.政府职能转变与廉洁政府建设在透明、法治、参与方面是一致的,通过提高政府透明、法治、参与的职能,推动廉洁政府建设.政府职能转变与责任政府、有限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相得益彰,要想建设责任政府、有限政府及廉洁政府,那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抑或是,只有转变政府职能,才能有效地促进责任政府、有限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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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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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误”可以分为决策失误、执法中的不当和失误、生产和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用人失察和用人失误。“政误”不公开主要表现为秘而不宣、宣而不实、轻描淡写。“政误”不公开,会影响公务人员的形象,恶化干群关系;影响政府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激化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影响我国法治化建设及依法治国的进程。“政误”不公开的主要原因在于,官本位思想流毒尚存,担心影响领导的威信,担心影响到自己的官位,赌徒心理,怕公开后引起事变,社会大众的公民意识淡薄,法制不健全,处罚制度不科学。促使“政误”公开,应完善“政误”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加大对“政误”不公开的处罚力度,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加强“政误”公开的法制化建设,培养社会大众的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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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博士专家联谊会哲学社会科学分会2013年学术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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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责任政府首先要了解责任政府的属性,责任政府适用于多个政体模式,是一种政府施政理念,也是一种制度安排,是指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回应社会、满足公民基本权利需要和服务需要的行政理念,并依法承担因不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职能而应当承担否定性后果的制度安排.从公共权责的一致性、公共利益的至上性、政府责任的确定性、问责主体的多元性、问责客体的广泛性等方面对责任政府的属性进行简要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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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定淮
- 《“21世纪的公共管理:机遇与挑战”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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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把责任政府理解为制度责任与伦理责任的统一,视之为制度规范和道德内化的综合体现.基于上述认识,文章以政府应该做什么、朝那个方向去做、怎么做及其相应的规范与纠偏机制为切入点,提出了当代重建责任政府的若干行动机制.尤其是厉行官员问责制,不仅是对应然状态责任政府的补足,更是其现实化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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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寿龙
- 《第三届中美公共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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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中国政府提出建设"和谐社会",这个概念在治理意义上的核心内容是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民主政府.本文概括了2006年政府治道变革在上述各个方面的新进展,指出观念的转变,从优先发展到平衡发展,是2006年中国政府治道变革方面取得的最大变化.2006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治道变革进程中的重要一年,良好的治理不仅仅是一种理念和技术,也不仅仅是政府推动的改革运动,对于很多发达国家来说,善治早就有了良好的制度和文化的基础,需要的是在技术上的改善,而对中国来说,不仅仅要变革理念和技术,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来奠定相关的制度基础以及文化基础,而制度以及文化基础的变化,则往往是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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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
王丽瑛
-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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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开始实施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了,十多年以来,它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它的实施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音符.本文结合该法实施中的缺陷,重点讨论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宏观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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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
王丽瑛
-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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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开始实施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了,十多年以来,它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它的实施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音符.本文结合该法实施中的缺陷,重点讨论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宏观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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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
王丽瑛
-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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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开始实施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了,十多年以来,它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它的实施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音符.本文结合该法实施中的缺陷,重点讨论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宏观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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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
王丽瑛
-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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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开始实施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了,十多年以来,它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它的实施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音符.本文结合该法实施中的缺陷,重点讨论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宏观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