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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行为

诉讼行为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33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26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25975篇;相关期刊152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人民检察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第八届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等;诉讼行为的相关文献由341位作者贡献,包括高警兵、刘哲玮、林剑锋等。

诉讼行为—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26 占比:1.24%

会议论文>

论文:2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25975 占比:98.75%

总计:26303篇

诉讼行为—发文趋势图

诉讼行为

-研究学者

  • 高警兵
  • 刘哲玮
  • 林剑锋
  • 赵清
  • 何文燕
  • 冒睿
  • 刘后务
  • 刘波
  • 卞建林
  • 占善刚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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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裁判摘要】行为人在明知系争商标为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抢先注册系争商标并获得的商标权不具有实质上的正当性。行为人据此向在先使用人许可的关联方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该诉讼行为应认定为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由此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巢志雄
    • 摘要: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得以体系化的起点,它是民诉法其他理论、制度、规范的中心连接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诉讼法上的法定关系,诉讼法预先设定了诉讼参与主体的程序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以主客体为分析框架的理论结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动态的法律关系。二重维度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成为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民事诉讼理论的共识。民事诉讼电子化带来了诉讼各环节的“碎片化”问题。
    • 余欣
    • 摘要: 日前,广州某连锁药企老总向《中国药店》反映,称深圳凤凰生活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凤凰”)接连对广东各连锁药店发起诉讼,理由均为“伟哥商标侵权”而且,这一诉讼行为正在向浙江等其它省份蔓延。
    • 李凌
    • 摘要: 对事实主张的审查既是判断诉讼请求的基础,又是确定证据调查对象的前提.我国立法并未对庭审阶段事实主张审查问题进行体系性规定,从主张审查的逻辑、时间及原理来看,现行规则引发了诉讼资料臃肿、诉讼程序延迟及事实认定效果弱化等问题.上述弊端的根源在于,我国立法对审判逻辑与庭审构造的把握缺乏诉讼行为理论的支撑,并且理论对主张责任的把握仍局限于平面维度.基于对辩论主义作用范围的不同认识,德日对庭审阶段的事实主张采取有理性审查和主张共通两种审查模式.从改革发展、理论完善及规则融合的角度出发,我国宜采有理性审查模式.同时,应当从庭审构造的优化、诉讼促进义务的补充及主张责任分配规则的明确等方面提升有理性审查的实际效能.
    • 印波; 王瑞剑
    • 摘要: 辩护观是在辩护冲突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为协调与被告人辩护关系时所遵照的价值准则.在辩护观的形成过程中,辩护律师应权衡被告人的利益、被告人的意志以及司法正义三个基本要素.我国律师辩护观历经国家本位模式、独立辩护模式及相对独立模式的变迁.当前,我国律师辩护观的形成与论证的方式普遍存在着基本要素欠缺、程序实体混同、权利属性模糊及要素权衡泛化的问题.区分实体形成行为和程序形成行为、固有权利和继受权利,将之作为“自变量”,以辩护观三要素作为“因变量”,并考虑积极与消极层面的区别,构建“矩阵型”的选择进路,可使基本要素权衡方案更加科学、周全、实用,更具有可操作性,从而引导更为合理的行为输出.
    • 张雅霖
    • 摘要: 诉讼抵销兼具实体法律行为与诉讼行为双重属性,前者由实体法规范,而后者的法律效果需通过在诉讼法上建立相应制度加以规范。诉讼抵销既是防御方法亦是权利主张,因此可通过事实抗辩或反诉方式提出,程序选择权应交与当事人,且法院应将其作为独立的权利主张进行审查。对诉讼中提出的抵销主张,法院原则上应予以实质性审理,仅在因抵销权人过错导致审理延迟、涉及案外人的权利义务、违反主管与管辖规定、有限的法官裁量认为不宜审理的情形下,例外地不予审理。在保障当事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对经审理的抵销主张,应通过诚实信用原则等规范赋子其既判力效果。以抗辩方式提出的抵销主张也应构成诉讼系属,对其不宜再允许另行起诉、重复主张。
  • 7. 管辖协议的理论重构 北大核心 CHSSCD CSSCI CSTPCD
    • 刘哲玮
    • 摘要: 我国既有关于管辖协议的学说大多依照《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展开,由于没有自身的理论体系,无法覆盖其他管辖协议规则,也不能解决司法疑难问题,有必要进行理论重构.在明确管辖协议是诉讼行为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我国诉讼行为理论的薄弱不足以为管辖协议提供分析框架,因而应当类推适用民法学中法律行为的理论体系.管辖协议不是普通的双方行为和负担行为,更包含了变更管辖权的统一意思表示,因而带有共同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属性.在构成要件上,既有的要件都是生效要件中“不违反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下的具体规则,而除此之外的成立要件和其他生效要件也应得到重视.
    • 李一帆
    • 摘要: 形成权在民法上的特点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单方意思表示便可以让该法律行为发生效力.当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在诉讼场域中进行时,实体法和诉讼法对这一行为会存在不同的评价,因而很可能存在形成权的权利人因为诉讼上不适法的行使,导致诉讼上未获法院实体的评价,但形成权在实体法中因其特性已经消灭的情况,当事人在后续诉讼中要求再次主张该形成权时,程序上因不受既判力的限制可以再次提出,但是实体上已无对应的权利.从诉讼中当事人主张形成权的目的来看,通常是将行使形成权作为一种诉讼上攻击防御的方式.因此将当事人在诉讼中行使形成权这一行为看作法律行为,并且以程序上对权利行使的判断结果作为解除条件,附加在行为之上,能够使问题的解决具备相应的弹性,并且将对诉讼行为安定性的影响降至最小.
    • 蒋楚云
    • 摘要: 一、引言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应邀出席博爱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并发表重要主旨演讲,其中就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引入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重要观点。虽然我国国内目前还没有专利流氓问题的困扰,但我国许多企业在国外都已经受到了NPEs专利诉讼的骚扰。而且随着我国科技、经济的发展,国内极有可能同样滋生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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