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理念
诉讼理念的相关文献在1998年到2021年内共计8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逻辑学(论理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1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601篇;相关期刊62种,包括法制与社会、政法论丛、中国司法鉴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及法律适用高层论坛、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等;诉讼理念的相关文献由93位作者贡献,包括展中华、易玉琦、曹坚等。
诉讼理念
-研究学者
- 展中华
- 易玉琦
- 曹坚
- 栗明
- 江伟
- 陈吉利
- 乔苹苹
- 亢电中
- 侯建军
- 关文军
- 冯振强
- 刘峥
- 刘建华
- 刘文化
- 刘毅
- 刘秀明
- 劳娃
- 史长青
- 吴修新
- 吴建雄
- 吴泽勇
- 周媛媛
- 周庆平
- 周湖勇
- 商文宏
- 姜峰
- 孙刚
- 孙静波
- 孟醒1
- 宋小海
- 宋明
- 崔蕴涛
- 张婧
- 张德智
- 张成敏
- 张昕
- 张月满
- 张熠
- 徐东庆
- 朱艳
- 李员君
- 李忠民
- 李细珍
- 李蒙
- 李观求
- 李鑫
- 杨哲媛
- 杨郁娟
- 林伟
- 梁仓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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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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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诉讼目的、起诉主体与法律责任等方面与传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有很大不同.这一新型诉讼虽有诸多优点,但从司法实践看,该制度的运行存在主体困境、管辖两难、程序不畅、责任障碍等问题.追根溯源,这与环境刑事与环境民事公益两种诉讼在诉讼目的、权利系属、诉讼原理上存在巨大差异不无关系.当前,在世界范围内,不管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不存在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内生性制度,应在全面审视该制度的前提下和基础上,结合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通过修正诉讼理念、健全程序规则、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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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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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促进诉讼理念以纠纷解决的民事诉讼目的论、保障听审权的程序保障论和当事人自我责任论为正当性基础.体现时间利益和实体价值与程序价值之间的平衡,并展现两大法系的诉讼制度趋同。与之相比,我国仅依靠审理期限宏观外在把控诉讼节奏,导致法院权力不规范扩张和当事人权利过度压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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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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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子诉讼是信息革命的产物,学界当前有关电子诉讼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对其中涉及的微观问题的发现和应对,而缺乏对电子诉讼本源问题的探讨.这导致相关讨论或者因过度强调“电子”因素而无视一般的司法规律,或者因忽视电子诉讼与传统诉讼的本质性差异而固守工业时代思维.我们应当回归到对电子诉讼深层理念、价值和原则的讨论:电子诉讼应当坚守“当事人中心主义”的诉讼理念;程序效益应当成为电子诉讼首要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应恪守的价值底线,程序自由则应作为重要的价值保障;在此基础上,应当塑造信息安全和电子送达有效性两项全新的诉讼原则,同时应当对传统诉讼中的诚信原则、处分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和协议管辖原则的意涵进行重新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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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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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频发的冤假错案导致我国司法权威及公信力备受质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从公检法三机关职权合理化配置层面为冤假错案的防范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作为唯一具有监督职能的司法机关,其职能贯通刑事诉讼程序的始终,为在审判中心诉讼制度下防范冤假错案提供了可行性.然而,检察机关在监督理念、监督效力、监督具体制度层面存在的种种问题,限制了其在冤假错案防范中的功能的有效发挥.为此,应从监督理念向"自由优位"转型、强化监督效力,构建检察监督具体制度,建设精英检察队伍四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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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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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上我国公安法学教育是在职权主义的诉讼理念下开展的,强调法律适用过程当中的工具主义,这一理念已经难以适应新世纪依法治国以及警察执法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转变公安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高度重视法律的多重价值,并且不断调整课程结构来转变人才培养方式。本文简要介绍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公安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并论述公安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最后在此基础上探讨实现公安法学教育目标定位的相关措施。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的公安法学教育体现出多层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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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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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的制度改革对公诉部门办案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对公诉工作的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主动地位,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明确树立主角意识.要切实树立正确的诉讼理念,夯实案件质量基础,理顺引导侦查取证与发挥纽带作用的关系,处理好诉与不诉重点和中心的关系.要强化公诉职能,着眼于庭审,切实抓好公诉人职业能力建设,注重公诉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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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伟
-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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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是人民法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法院应对日益复杂生态资源纠纷的有效途径.本文从论述人民法院构建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理论支持入手,深入分析构建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现实动因,最后分别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全面设计构建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具体思路.本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背景,考察了人民法院构建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相关问题,以期能引起对法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思考.伴随着生态资源纠纷的日益复杂,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构建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在生态资源管理领域的积极体现,也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建立健全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统筹兼顾,要以“现代诉讼理念”为指引,努力探索,要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狠抓落实,为生态资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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