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
设区的市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37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71篇、专利文献43160篇;相关期刊217种,包括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设区的市的相关文献由333位作者贡献,包括姚明、孙莹、涂永珍等。
设区的市—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3160篇
占比:99.15%
总计:43531篇
设区的市
-研究学者
- 姚明
- 孙莹
- 涂永珍
- 滕修福
- 田飞
- 郑磊
- 张钦
- 徐辉
- 李青龙
- 楼阳生
- 王春业
- 田飞1
- 闫然
- 马竞遥
- 丛斌
- 代桂明
- 任兰
- 伊士国
- 俞祺
- 吴伟
- 周光权
- 庞凌
- 廖军权
- 彭庆
- 曹蕙
- 曾庆辉
- 曾文忠
- 朱金艺
- 李店标
- 李敏
- 李春燕
- 李鼎君
- 杨峥嵘
- 桂群
- 江必新
- 汤振华
- 滕宏庆
- 王武祥
- 王能萍
- 珊玮
- 石东坡
- 石东洋
- 羡法氏
- 莫晓
- 覃珠坚
- 谭波
- 赵莉莉
- 邓佑文
- 邹琰婷
- 郭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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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1年9月3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9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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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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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订草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部分省级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代表等征求意见;在中国人大网公布修订草案全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到海南、福建、浙江、上海调研,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地方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型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还就修订草案主要问题与有关方面交换意见,共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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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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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热情高涨、进展顺利且成效显著。但在立法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困惑,面临一些难点与焦点,如人大与政府的关系、利益法制化与经验法制化的区分、地方法与上位法的关系、体系化与要点化的选择、“闭门造车”与社会参与的努力等等。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新晋享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可以从强化人大立法主导、提高立法精准度与特色性、注重立法简洁性与实用性、推进立法机制创新等方面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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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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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设区的市是与地方环境和自然要素联结最为紧密的立法主体,特色性赋予设区的市环境立法以生命。实证分析表明设区的市环境立法在立法选题、立法类型及立法内容上普遍存在特色性不强的问题。省与设区的市环境立法权重叠、环境要素保护的整体性要求在权限和事实上约束了设区的市环境立法权限,是设区的市环境立法难有特色的重要原因。立法权限的优化须由以下进路展开:一是在与国家法的互动中形成设区的市环境立法新的结构秩序;二是运用辅助原则突出设区的市环境立法权的优先性;三是以“地方性事项”为标准确立设区的市环境立法的权限范围;四是将立法前评估作为设区的市环境立法“有特色”的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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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
滕修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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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了一次较大程度的修正,自3月12日起施行。地方组织法第六次修正,就提名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正职(包括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下同)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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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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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有关单位、部分省(区、市)和设区的市人大以及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全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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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首次公布备案审查案例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公布一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这是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备案审查省市县全覆盖后的又一新举措,发挥典型个案指导示范作用,为“问题文件”纠错,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并推动21个设区的市和122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全部开展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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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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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立法体制,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权由省级和较大的市扩张到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扩容在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和提升市域治理水平的同时,也给地方各级人大带来了立法数量激增和有经验的立法专业人才不足的困扰。山东省人大机关,通过建立高校立法基地的形式成功解决了立法专业化、精细化不足以及立法经验欠缺的问题,发挥高校在立法中的智库作用,为地方立法开创了“山东经验”。本文通过研究山东省高校参与地方立法的实践,探讨如何在地方立法权扩张前提下发挥高校立法基地在立法实践中的智库作用,从而为地方立法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提供有益的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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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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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设区的市怎样立好地方性法规是新时代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内涵,对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毫无疑问,坚持全过程尊崇民意,立好地方性法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之意。只有坚持全过程尊崇民意,才能立好地方性法规,提升地方性法规的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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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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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正草案印发中央有关单位、各省(区、市)、部分设区的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正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有关部门、有关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