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结果
裁判结果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3年内共计82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1篇、专利文献639篇;相关期刊84种,包括法治与社会、法律适用、法律与生活等;
裁判结果的相关文献由1164位作者贡献,包括骆斌、周冰洁、舒怡等。
裁判结果
-研究学者
- 骆斌
- 周冰洁
- 舒怡
- 李传艺
- 杜宁
- 葛季栋
- 不公告发明人
- 周筱羽
- 李鑫
- 石鹏
- 李春荣
- 胡斌
- 李东海
- 侯晓焱
- 晋耀红
- 郭晓妮
- 其他发明人请求不公开姓名
- 史绪桐
- 崔维福
- 曾祥辉
- 李德彦
- 李轶
- 王竹
- 翁洋
- 赵健
- 刘大双
- 刘晓钟
- 司罗
- 周鑫
- 孙常龙
- 席丽娜
- 张雅婷
- 王文军
- 陈瞒
- 刘亚会
- 吴逢时
- 周业茂
- 张志一
- 戴建宾
- 李忠金
- 李泉志
- 王晓燕
- 王海宁
- 何鑫
- 姜华
- 孙晓明
- 孙福辉
- 张伟
- 张军锋
-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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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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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案件出现了逐年增加的态势,但由于其纠纷的数量和标的额都比施工合同少很多,致使勘察、设计合同纠纷在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有关疑难问题也没有得到系统的研究,容易造成此类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的不确定性。而对于广大勘察、设计企业来说,每一笔少付的勘察费、设计费都是企业的损失,特别是因证据不足导致勘察、设计费未被支持的情况,更是教训深刻。为此,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组成了第十二工作组,对勘察、设计合同纠纷的裁判进行了研究,并出版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裁判指引》一书。在此基础上,第十二工作组成员自2022年1月起在本刊开设专栏,就勘察、设计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撰写文章,以期对广大勘察、设计企业的风险管理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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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荷;
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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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为凸显庭审活动的中心地位,树立司法公正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对庭审法官话语权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在“案多人少”的现实语境和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影响下,基于年龄差异的不同主审法官庭审话语存在诸多差异,呈现出大量非理想的实然状态,影响裁判结果的一致性和公信力.建构规范化的庭审法官话语体系,平衡法官年龄差异造成的裁判异化,应树立法官问题意识,加强策略研究,制定话语标准,做到庭审语言明确简洁、中立客观、逻辑严密.培养法官良好庭审习惯,灵活规范地处理程序问题和实体性问答,将庭审话语的法律性和艺术性相互融合,以合议庭整体智慧平衡主审法官话语不足,辅之以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为类案同判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提供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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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某区法院在魏某诉乔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驳回起诉裁定。然而,魏某对裁判结果不服,并在其微信朋友圈及论坛中采用极端语言侮辱、谩骂该案承办法官。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某在社交平台侮辱、谩骂承办法官的行为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及司法形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魏某拘留10日,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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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晓蓉;
蔡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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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企业日常的用工管理中,出于防止员工泡病假等因素考量,用人单位往往会在规章制度之中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前往指定医院复诊”之条款。用人单位是否具备病假复查权、劳动者的就医自主权有无被侵犯,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结果,司法审判机构对于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也大相径庭。本文将结合具体的条款内容与实际案例进行对比分析,希望能给企业在规章制度优化方面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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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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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重复起诉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一是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在适用时,应作目的解释,不限于当事人数量、诉讼地位的完全相同,而是指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相同;二是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应指争议的法律关系相同;三是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主要是指后诉提起相反请求的情况,其适用阶段除了在前诉裁判生效后,还应当扩大规制到前诉系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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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明;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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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经营者在发表言论时尚未诉讼或者诉讼悬而未决的,应以案件最终的裁判结果来审查言论内容在客观上是否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相关言论与生效裁判一致,并未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不构成虚假宣传或商业诋毁。虚假宣传或商业诋毁以经营者存在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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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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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质化的刑事庭审活动,旨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基础上,做到法庭调查(司法证明)实质化、法庭辩论(控辩对抗)实质化,从而确保法官的心证通过听庭形成,裁判结果依据庭审情况作出。立足“庭审实质化”的要旨,可以归纳出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做好出庭公诉工作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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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朝阳;
胡林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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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民事案件再次发回重审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不应绝对化地将发回重审次数限定为一次。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作限制性解释合乎诉讼目的论,也才能应对司法实践的复杂多样性挑战。司法实践应着重审查再次发回重审的必要性,充分考量查清案件基本事实、保障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等价值因素。若对案件裁判结果具有显著影响的基本事实未经第一审法院进行实质性审理,或者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第一审诉讼,又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裁判情形的,二审法院可裁定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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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检察的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贯穿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既有结果监督,也有程序监督,就其功能来说,是“一手托两家”,一方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诉讼监督包括生效行政裁判和调解监督、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等。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包含非诉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是行政执行的一种,行政执行还包括行政裁判结果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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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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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与裁判结果。涉案房屋位于广东省昊川市梅菜街道人民中路45号,是吴川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下简j称“农业公司”)职工宿舍。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农业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吴府国用(2010)第005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1994年,原吴川县人民政府向农业公司颁发了涉案房屋的粤房证字第4521267号《房屋所有权正》。2004年,农业公司将30套职工宿舍转让给陈观娣等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