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供述
被告人供述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2年内共计22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23篇、专利文献32篇;相关期刊109种,包括法学、法律与生活、人民检察等;
被告人供述的相关文献由249位作者贡献,包括陈瑞华、金恺、巩寒冰等。
被告人供述
-研究学者
- 陈瑞华
- 金恺
- 巩寒冰
- 柯葛壮
- 吴祥林
- 姜丹
- 张成河
- 徐益初
- 朱明
- 皇甫长城
- 陶建平
- A·特罗索夫
- 丁军青
- 丁卫红
- 丁明
- 万茵
- 万选才
- 丰禾
- 于春洋
- 付黎明
- 伍操
- 但斌
- 何家弘
- 何汉清
- 余子权
- 侯志国
- 储陈城
- 党建军
- 刘云雷
- 刘孟芬
- 刘峰
- 刘文俊
- 刘新港
- 刘潇1
- 刘睿
- 刘高鹏
- 包宇翔
- 卓然
- 单凤侠
- 卢斌祥
- 卢雨晨
- 叶惠伦
- 吕夫民
- 吕恩有
- 吕燕群(口述)1
- 吴旭
- 周勇
- 周国钧
- 唐席平
- 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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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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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作为我国实现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既能防止司法机关刑讯逼供,保障程序正义,又能固定证据、保障人权。从证据法的角度来看,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明取证合法性的证据已逐步得到认可,也即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已经有所突破,但从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刑事诉讼法作出的解释可以看出,立法机关对于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效力、功能定位以及与之相关的证据规则仍有所困惑。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同步录音录像证明案件事实的功能愈加突出却缺少对应的法律支撑。基于此,需要重新明确同步录音录像的功能,发挥其应有的证据价值。也就是说要在承认同步录音录像兼具证明取证合法性和案件事实的双重功能的基础之上,同时也需要根据不同的证明对象,将相应的证据审查判断规则做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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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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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王某在网上从他人手中购买中华、玉溪等假冒卷烟,在微信、QQ等朋友圈对外销售,共售出23万元,获利3万元。2016年3月的一天,王某在为客户运送其订购的假冒卷烟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从车内查获假冒卷烟100条。经鉴定,王某被查获的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上述事实有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手机提取笔录、微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电子数据检测报告、价格认定书、鉴定意见等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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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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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所外提讯是案件侦查的重要环节,但因“提解”与“提讯”的实质融合而出现制度偏差,妥当解决侦查取证与被告人权利保障之间的价值冲突,成为被告人监所外供述证据资格证成的首要举措.监所外提讯所获取供述须符合法定证据要件,并且遵循供述自愿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制的合法取证路径,在程序建构方面需要制定高层级的统一行为规范,以及全面推行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如此才能使监所外提讯所获供述具备法定证据效力,实现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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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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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审查判断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被告人供述的自愿性,明确侦控审三机关对被告人供述自愿性所负有的审查判断义务,强化对被告人供述真实性的实质要求,以刑事诉讼中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及刑事速裁程序为主要理论视角,详细分析了不同刑事程序视野下这一问题的特殊性及相应的实践情形.继而以被告人认罪供述自愿性问题为主线,提出了不同程序、不同阶段中的审查判断重点,以求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化、定型化作出一定的改革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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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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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口供补强规则是专门针对口供的证据规则之一.我国推行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该规则提出新的要求.口供补强规则破除口供依赖的制度价值在实践中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原因在于我国过于重视口供的事实发现功能,忽略事实证明功能.重塑其制度价值关键在于转变口供功能定位.该规则还存在口供界定模糊的问题.为此,我国应当明确口供的来源和性质问题.补强证据的证明对象出现偏误,也是该规则的问题之一.补强对象不应仅限于口供的真实性和自愿性,而应当以口供所涉事实为主,以口供的真实性为辅,并就案件事实进行具体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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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
李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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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捕诉合一后审查逮捕是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办理案件的首要环节,在审查批捕阶段认定、排除非法证据是关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首先产生于20世纪初的美国,范围比较窄,之后1996年的米兰达案使之扩大到言辞证据,此后被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广为接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保护个人权利,规范司法人员的行为,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其首次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作明确的规定,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