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1129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08篇、会议论文105篇、专利文献109175篇;相关期刊597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
相关会议75种,包括2014年水电移民政策 技术 管理论坛、2014年福建省土地学会学术年会、四川省土地学会2013年学术交流年会等;补偿标准的相关文献由1877位作者贡献,包括张安录、方金华、陈钦等。
补偿标准—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09175篇
占比:98.99%
总计:110288篇
补偿标准
-研究学者
- 张安录
- 方金华
- 陈钦
- 董晨鹏
- 刘灵辉
- 左静
- 张敏
- 李国平
- 李箴
- 葛颜祥
- 蔡银莺
- 赵敏娟
- 刘世铎
- 刘利花
- 周伯煌
- 周海霞
- 孙佼皎
- 宋晓谕
- 张云
- 张伟
- 张春玲
- 张晶
- 张眉
- 张翼
- 张蕾
- 彭聪
- 徐涛
- 曹生国
- 朱晓刚
- 李云燕
- 李琳
- 杨欣
- 梁流涛
- 王伟
- 王琳
- 王磊
- 白斯琴
- 禹雪中
- 胡海川
- 许凤冉
- 陈银蓉
- 靳乐山
- 高慧忠
- 黄贤金
- K·A·克林克
- 严岩
- 乔丹
- 于德洋
- 于永海
- 何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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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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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生态补偿作为一项重要机制在研究和实践两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根据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案例及实践,对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内涵、对象、标准和模式进行初步分析,对几种急需开展的流域生态补偿类型及难题提出了解决建议。分析表明:无论是块状的自然保护地,还是跨行政区的水流及水生态的生态补偿,都需要考虑流域多要素和多利益主体的综合补偿,才能实现全流域的生态补偿;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根据保护地类型和重要性,在生态服务价值与保护成本加发展机会成本或者环境质量改进增量之间选择;在补偿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优化补偿要素和考核指标,才能使流域生态补偿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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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捷;
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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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嘉鱼县和崇阳县的实地调研数据,运用改进的Faustmann-Hartman模型测算杉木碳汇林在不同林龄的碳汇收益、木材收益和林地期望价值,基于碳汇造林带来的林业碳汇收益和农户损失的木材收益综合测算碳汇造林的生态补偿标准,并分析木材价格、碳价格和利率等经济因素变化对补偿标准制定的影响。结果表明:在设定的条件下,综合木材收益和碳汇收益的林地期望价值在林龄22 a时达到最大值43986.01元·hm^(-2),与之相比,林龄30 a时木材收益仅为29593.42元·hm^(-2),碳汇收益和农户损失的木材收益的综合价值为14392.59元·hm^(-2)。当补偿期限为30 a时,碳汇造林的生态补偿标准为832.33元·hm^(-2)·a^(-1)。碳汇造林补偿标准对木材价格变动的敏感性最高,其次是利率,最后是碳价格。基于上述结论,建议综合碳汇收益和农户损失的木材收益制定合理的碳汇造林生态补偿标准,并加强对农户营造碳汇林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的碳交易市场制度,以保障林业碳汇的供给,实现多效益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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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佳;
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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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完善的水利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重要途径。文章从水利生态补偿主客体内涵、类型及界定范围深入介绍了水利生态补偿机制;分析确定水利生态补偿标准的目标、原则和方法,以及水利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和总量计算方法。分析了在完善水利生态补偿机制实践中存在忽视各参与方自觉参与的内在动力、缺乏对水利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重视程度和缺乏健全、顺畅、衔接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进一步为水利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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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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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对流域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流域水生态的严重破坏,流域生态补偿成为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流域水环境生态质量的重要举措。本文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分析与归纳,详细梳理了流域生态补偿概念、理论基础、补偿标准核算方法和补偿模式等流域生态补偿的关键要素,并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以期我国能够完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为更好地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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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玉;
朱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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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保护环境并解决人民贫困的现状,世界各国陆续开展生态移民工作。在生态移民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社会发展问题的同时兼顾公平,切实保障移民的权益。我国生态移民研究起步较晚,适应我国国情的生态移民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在此背景下,通过对我国生态移民补偿实践的考察,学习借鉴国外的生态移民补偿经验,发现目前我国生态移民补偿存在生态补偿法规不完善、生态补偿内容不科学、公众参与机制缺失、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此,从完善生态补偿法规、细化生态补偿内容、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健全监督管理体系诸方面,提出完善我国生态移民补偿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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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悦荫;
张广帅;
宫玮;
闫吉顺;
姜峰;
王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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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历程的基础上,根据《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模式等方面提出构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框架,认为现阶段海洋生态保护补偿主体以政府为主,应该针对补偿客体建立基于海水质量目标和滨海湿地碳汇目标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补偿标准按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进行核算,通过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模式和以中央财政引导湾区协同治理的横向转移支付模式实现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并提出了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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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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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分别采用综合区片价格、地方实际补偿价格以及“同库同策”价格3种方案对洋溪水利枢纽工程土地补偿补助费进行测算,分析研究不同征地补偿标准对工程建设征地投资的影响,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采取地方实际补偿标准比较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可以减少征地难度,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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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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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离婚家务补偿制度是我国 2001 年婚姻法修订时增设的内容,但多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情况并不理想。2020 年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对该制度作出了修改与完善,但仍然存在补偿标准不具体、适用范围不明确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离婚家务补偿制度的司法适用现状,反思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完善离婚家务补偿制度,促进该项制度的实用化以及科学化,更好的发挥其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立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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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贤斌;
孙良萍;
赵怀琼;
刘乾坤;
王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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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跨流域调水工程占用耕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测算为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参考和指导,为促进区域间协调发展、支持调水工程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以市场收益、社会安全稳定效益、生态服务功能分别对各市的引江济淮工程永久占用耕地的三种价值进行核算。结果显示:工程永久占用耕地154.74 ha,其价值总量为15645.456万元,平均价值是101.11万元/ha,其经济、社会稳定、社会保障和生态价值所占比例分别是:10.11%、82.43%、6.85%、0.60%。耕地的三种价值组成差异性很大,社会价值占主导,其次是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所占比例极小。各市差异也显著:阜阳市和亳州市占总价值最多,其次是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其他城市很小。耕地面积、种植结构、国家补贴标准、人均耕地面积均是影响各市占用耕地价值因素。在制定工程占用耕地的补偿标准时,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依据国家补偿标准,充分考虑以上影响耕地价值因素,使补偿标准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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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宏;
贾立斌;
席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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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介绍哥斯达黎加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PES)在市场化运作机制、多元化资金渠道、差异化补偿标准等方面的做法,分析PES成功的实践和经验,提出对我国国土空间生态补偿的启示和建议。一是发挥制度和政策的协同效力;二是加强政府主导,推进市场培育;三是建立产品流通过程中生态价值的显现机制;四是实施精细化、差别化和动态化补偿标准;五是构建生态系统服务监测评估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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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波;
陈彭年;
陈叶红;
缪海粟
- 《2018年浙江省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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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成为新增建设用地、扩大城市规模的主要途径.作为土地征收的核心问题,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也随之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顺利与否.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对于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提高土地管理水平,保障失地农民财产利益,促使征地补偿工作走向市场化、法制化道路,推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深远的实践意义.本文对我国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现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作了调研,剖析了宁波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以及对解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提出了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基本思路,为各级破解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存在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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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艳翠
- 《2019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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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过去的三十年中,我国经历了从"拆迁"到"征收"的制度转变和理念转变,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制定标志着人本主义在政策制定理性中的体现.在这一理念下,各地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趋于改善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提升社会公平公正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然而,相似的政策理性在每个城市的具体落实过程中却不尽相同.笔者通过对我国31个内陆省会城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横向对比,得出征收补偿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和社会资源三方面的差异造成了全国各地具有弹性的补偿标准.政策的制定是城市的远见,弹性的政策能够因地制宜、有效地解决当地土地征收问题,但与此同时应当合理使用政策弹性,避免过度满足被征收人诉求、避免裁量权滥用以及社会资源的分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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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莉
- 《2018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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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目的:基于土地发展权的视角,分析中美耕地保护政策优势与不足,为优化完善中国耕地保护政策体系,实现耕地保护、城镇建设和利益补偿三者的协调提供建议.研究方法: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美国耕地保护政策体系中,土地发展权的设置和转移机制对协调城乡发展、平衡利益分配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这对完善中国耕地保护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研究结论:中国的耕地保护政策在统筹耕地保护和城镇建设双目标下,要综合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着力健全耕地指标转移补偿机制,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可通过明确产权、显化耕地价值、完善交易机制等路径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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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茹英
- 《2018年浙江省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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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破解征地困难,须解决好土地补偿问题.嵊州市征地安置多元化欠缺,征地批后实施造成信访多发,据此建议进一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探索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渠道,加强土地征收的监督,尊重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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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彦波
- 《2017中国房地产估价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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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物资产是农业活动涉及的活的动物和植物,具有数量(重量、体积、胸径、高度等)时刻变化的自然属性;而征收公告日和合同签订日往往时滞较长,时滞期生物资产数量必然发生变化,价值也随数量和单价的变化而变化,即产生期后事项.实践中按照公告日的价值补偿还是按照签订合同日的价值进行补偿成为争议.本文从生物资产的自然属性、公告日与合同日存在时滞、征收补偿实质为现货交易等角度,阐述生物资产应动态评估并最终应以合同签订日价值为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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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凯
- 《第十一届江苏九三论坛——科技创新与推进江苏乡村振兴》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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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全国各地通过加大农村宅基地置换、收储、市场化等方式探索农村宅基地的退出与补偿机制.本文通过对宅基地置换典型模式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探讨当前农村宅基地退出中面临的现实困境,研判推动宅基地平稳退出的合理路径,为实现农村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提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