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关文献在1979年到2022年内共计29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96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27214篇;相关期刊188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行政与法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及惩罚机制的协调学术研讨会等;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关文献由316位作者贡献,包括杨生、杨解君、鲁夫等。
行政违法行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7214篇
占比:98.91%
总计:27513篇
行政违法行为
-研究学者
- 杨生
- 杨解君
- 鲁夫
- 黎治潭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刘守芬
- 吴卫东
- 孙晓
- 张世诚
- 杨亦烽
- 杨春磊
- 杨海坤
- 梁春程
- 沈卫华
- 牛广济
- 胡海洋
- 袁彬
- 赵阳
- 邵焕
- 邹焕聪
- 高铭暄
- 黄涛涛
- 丁伟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乔建
- 买文毅
- 于占才
- 于琰峻2
- 于绍元
- 代长亮
- 任开志
- 何伟日
- 何家银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关振海
- 冯治明1
- 凯尤木·阿卜力米提2
- 刘业庆
- 刘中杰
- 刘云哲
- 刘井良
- 刘亚林
- 刘亮轩
- 刘仁文
- 刘刚
- 刘勉义
- 刘司法
- 刘名亚
- 刘国军
- 刘大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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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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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月22日修订,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新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本条规定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具体体现,其关键在于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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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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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市局各处室、执法总队、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分类目录》)已经2022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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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国华;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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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范围从诉讼领域向诉讼领域外拓展,丰富了检察权的内容。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符合法律监督基本原理。检察权介入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这符合当下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行政违法检察监督仍然具有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监督的对象、权力性质和监督原则都有限度。当前实践运作中,需要从线索来源、监督范围、监督方式上进行探索,尤其要处理好与现有检察制度设计的衔接,同时强化机制保障,建立案件化办理机制、检察一体化机制和外部协作机制,以实现检察监督的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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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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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违法行为包含了应受行政处罚行为、应不受行政处罚行为、可不受行政处罚行为三个下位概念,建构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成立要件的法理模型时应将这三个概念纳入考量范围。建构这一法理模型应采用阶层论而非要件论,但传统的三阶层论忽略了决定裁量权的存在,且其中的翻译词汇表述在本土语境下容易令人误解,所以应采用改良后的四阶层论建构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成立要件的法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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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处室: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建立失信主体自我纠错信用修复机制,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京体法宣字[2020]8号)有关要求,结合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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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京发改规[2020]5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违法行为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编制和信息公示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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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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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现行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通过,并于2009年、2017年先后作了个别条文的修改。该法颁布实施以来,对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依法惩处各类行政违法行为,推动解决乱处罚问题,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宝贵经验。然而,执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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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人防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权利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市场主体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行政处罚行为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统一编制了《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以下简称《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及可依申请缩短公示期。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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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城管执法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天安门地区、重点站区分局,房山燕山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建立失信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信用修复机制,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结合本市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管理暂行规定》和《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经2020年12月25日第4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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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6号)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编制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工作的函》(京经信函〔2020〕60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及职权调整情况及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修订了《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