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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约谈

行政约谈的相关文献在2012年到2022年内共计8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政治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7篇、专利文献767篇;相关期刊79种,包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甘肃行政学院学报、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等; 行政约谈的相关文献由91位作者贡献,包括何伟日、刘芳、庞鹏等。

行政约谈—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7 占比:10.19%

专利文献>

论文:767 占比:89.81%

总计:854篇

行政约谈—发文趋势图

行政约谈

-研究学者

  • 何伟日
  • 刘芳
  • 庞鹏
  • 杨红
  • 郑雅莉
  • 卢超
  • 宁立成
  • 张笑天
  • 徐可行
  • 徐鹏飞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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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郝晓勇
    • 摘要: 在当今社会治理与行政管理工作中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在适用行政约谈制度,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行政约谈制度的性质加以界定。本文旨在探讨行政约谈制度的法律属性,通过从多种视角对行政约谈制度的法律属性进行探析,以期能够对行政约谈制度进行更加全面而深入的认识。
    • 巫芳兰
    • 摘要: 新一轮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精准监管、靠前服务、狠抓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保障。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稳住民生底线开展防疫用品及米、面、粮油等重要民生商品专项价格监督检查行动。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价格监督手段,督促各类经营主体切实做到诚信经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巡查市场主体240家,发放政策提醒函287份。
    • 李丹
    • 摘要: 行政约谈是位于“执法金字塔”底层的柔性规制工具,旨在预防风险和促进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协商。行政约谈因其柔性规制的特点成为网络信息内容监管的重要工具,但由于网络信息内容监管领域执法主体分散、执法资源有限以及执法义务平台化,在网络信息内容约谈制度设计上体现了“以问题为中心”的导向,在具体实践中导致约谈适用过度化与强制化。鉴于行政约谈在网络信息内容监管领域的适用偏差,需要明晰行政约谈的制度设计与功能定位的原初意涵,再基于行政约谈的适用原意审视当前的网络信息内容监管领域的适用偏差,最后从“行政过程论”的角度理解网络信息内容监管领域的行政约谈,实现约谈工具的角色复归。
    • 庄红韬
    • 摘要: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叮咚买菜进行行政约谈并启动立案调查,同时秉承“四个最严”的原则,即刻开展专项行动,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此前,因前置仓存在用死鱼冒充活鱼、擅自“翻包”换签、日常消毒流于形式等问题,“叮咚买菜”被媒体曝光,引起广大消费者关注。
    • 魏东
    • 摘要: 行政约谈,柔性执法手段中又一新的创新,其本身越来越得到我国行政执法部门的青睐。行政约谈在建设“服务型政府”道路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在立法上规定不完善、在执行程序上的规范不够完整,容易导致各个执法部门对其不合理和不合法运用。同时行政约谈内容的不公开也会导致其不够透明化,该制度最终能否很好的和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法治国家目标接轨,需要我们对其进行法治化研究。
    • 蔡书芳
    • 摘要: 行政约谈是在不确定性增加背景下政府治理手段的创新与变革,其以国家权力为逻辑基础,通过科层内部、科层外部两种约谈形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引导与规范,实现了行政执法从威慑到遵从的理念转变。行政约谈能够实现从模糊性负面趋向到确定性正向发展的转变,兼顾节约行政资源与提高治理效率,弥补制度漏洞与破解治理困境,但也有可能被异化为一种权宜之计、避责手段。基于此,应完善行政约谈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约谈法治约束、加强行政约谈监督问责,以保障行政约谈良性发展。
    • 张华
    • 摘要: 网络内容治理行政处罚存在行政处罚认定性难题、界定性难题与权责性难题。网络内容治理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缺陷、约谈制度对行政处罚的潜在影响及网络内容治理行政处罚机制供给不足是导致现实难题的制度性因素。真正的核心与要害在于制度,通过体系结构、重点领域、内容分级管理方面弥补网络内容治理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缺陷;正确解读与合理运用网络内容治理约谈制度,在协同治理理论下,实现网络内容治理约谈制度法律本位回归;构建完善网络领域行政处罚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行政处罚执法协作机制、行政处罚程序监督机制,实现网络内容治理行政处罚实践难题制度性破解。
    • 肖燕雄; 颜美群
    • 摘要: 行政约谈在网络信息内容规制领域面临法制与执法层面的诸多困境,包括约谈立法不完善、层级低,约谈范围、对象与主体泛化,约谈的启动条件偏离预防功能,约谈执法有目标偏移及异化的风险等。对行政约谈既有理论资源进行梳理与反思,发现约谈陷入了形式合法性、实质合法性以及规制资源整合的理论阐释困境。面对以上困境,在理论范式层面,提出由政府单向规制转向主体间性的大规制视角、由形式合法转向实质合法等思路。在法制供给和执法层面,提出提高法律位阶、补充程序规范与问责机制、科学规范约谈主体与启动条件、建立激励机制、复归预防性功能、优化组合规制工具、建立双向沟通机制等具体方案。
    • 陆洲
    • 摘要: 法范式存在法学理论研究范式和法治实践建构范式之辨,行政约谈制度属于在行政执法领域解决具体问题的法治范式。作为一种非典型的协商型执法范式,行政约谈制度的核心在于协商,但并非完全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之上。行政约谈制度与商谈存在较大差异,但与谈判有暗合之处。为平衡该制度弱强制性和协商性之间的张力,应建立一种提供平等机会的程序,以促进效率、保障公平。
    • 彭园
    • 摘要: 网约车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增加而不断发展,成为公共交通个性化出行的首选。然而,网约车的一些不规范经营行为,也同时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由于受现行政策法规的认知和解读的不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针对网约车从事定制班线运输的行为,分别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倍受争议,各地管理尺度不一,各地法院处理结果更是大相径庭。网约车该何去何从,该如何规范引导网约车发展与管理,笔者从一个案例入手抛砖引玉来谈谈个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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