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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2年内共计10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4篇、专利文献4702篇;相关期刊83种,包括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相关文献由100位作者贡献,包括何萌、吴攀艺、于静涛等。

行政法基本原则—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04 占比:2.16%

专利文献>

论文:4702 占比:97.84%

总计:4806篇

行政法基本原则—发文趋势图

行政法基本原则

-研究学者

  • 何萌
  • 吴攀艺
  • 于静涛
  • 余厚宏
  • 刘逸凡
  • 周佑勇
  • 周孜予
  • 夏硕
  • 姜明安
  • 张淑芳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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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中国行政法学罕见的原创性概念,但也一直被批评为不利于应急法治。这是对该原则的误解。其内涵是:为应对紧急事件,基于公共利益的必要,应在事前制定法律规范,突破日常法律授予行政机关应急权力,促进有效应急,但仍须尽量持守法治价值,避免无限授权。行政应急性原则具有法律原则的特征,亦符合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标准,能为完善事前应急立法的程序、内容和效力以及应急行为事后审查的渠道和逻辑提供规范性指引。这一由中国学者首倡的概念,理应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下一阶段的应急法治建设。
    • 梁艺
    • 摘要: 便民原则并非仅是一种价值倡导,除指导立法以外,便民原则能够在司法适用层面体现其独有的规范内容,即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完全作为与不合理迟延;在不影响履行职责的前提下,积极实现相对人的合理请求,适当减免当事人的程序负担。在行政法基本原则体系中,便民原则是在“控权”基础上的“赋权”,对其它行政法原则具有重要的补充功能。便民原则的适用需要考量多重限度,包括法定职权的适度扩张与法定管辖权、个体意愿的适当实现与公共利益、行政行为瑕疵治愈的限制以及作为非正式裁判方式的建议适度运用。
    • 周佑勇
    • 摘要: 在当下中国,制定一部"行政法总则"并推动行政法的法典化,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成法治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法的基本原则是一部法律统领性的灵魂条款。如果欠缺"基本原则"条款,那么一部法律就纯粹只是一些法条的堆砌而失去了灵魂。行政法基本原则为行政法蕴涵的根本价值,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律制度和行政法规范始终的基本准则。科学设置"基本原则"条款,是制定"行政法总则"首要的基本任务。
    • 姜明安
    • 摘要: 行政法基本原则传统上是以不成文法形式存在的,但在现代社会有逐渐法定化、成文法化———即在制定法(行政法单行法律或行政程序法典)中明文规定———的趋势。目前,我国正准备启动基本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的编纂,并拟在基本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中系统规定执法、司法实践较普遍适用的各种较重要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如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等。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定化的路径是:先通过行政法单行法律确立个别的特定行政法基本原则,再编纂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系统规定具有普遍性的各项行政法基本原则,使这些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通过立法确定化、具体化和在行政执法、司法实践中具有普遍适用力。
    • 王芳
    • 摘要: 风险规制的特殊性、大量不确定法律概念、合法性审查原则与立法不完善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风险警示涉及多方利益关系等因素决定了需要借助法律方法对风险警示不作为进行司法审查.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对作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标准的“行政行为”的外延进行界定,判断出风险警示不作为是具有可诉性的.另外,对风险警示不作为案件原告资格要进行扩张解释.判断是否构成风险警示不作为,需要运用行政法基本原则,并注重对推理过程进行审查.
    • 吴攀艺
    • 摘要: 行政法基本原则为行政法立法与司法实践奠定了牢固的基石,但对于其基本原则的界定学术界仍莫衷一是。从民主宪政的角度出发,行政法基本原则涵盖行政法定原则、行政均衡原则以及行政正当原则。从两版《原则》的差异中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法基本原则也变得更具时代性、实践性、前瞻性以及普遍性。而随着行政法理论的不断深入,行政法基本原则也从重视实体规则转向重视程序公正、从重视形式正义转向重视实质正义、从囿于法条转向法官释法,随着"民法典时代"的到来,则由相对独立走向民行融合。
    • 蔡鹏
    • 摘要: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立法、执法、司法、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以及处理行政争议的基础性法则.它是司法的重要依据,一方面能弥补行政法律条文的局限,另一方面又填补了行政法律规范漏洞.行政法基本原则作为行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司法中予以适用,但司法中如何适用行政法基本原则,则是一个理论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探索.实践中,行政法基本原则有的表现为明确的法律条文,有的无具体表述;有的在效力层次上处于宪法位阶,有的则处于法律位阶.不同表现形式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不同效力层次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司法适用方面则应当遵循不同的适用规则,并采取不同的司法技术.一旦违反了这些规则和技术,就可能与行政法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相矛盾.过去,各级法院有很多判决都创造性适用了行政法基本原则,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就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司法适用提出一些思考,以期使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
    • 吴攀艺
    • 摘要: 行政法基本原则为行政法立法与司法实践奠定了牢固的基石,但对于其基本原则的界定学术界仍莫衷一是.从民主宪政的角度出发,行政法基本原则涵盖行政法定原则、行政均衡原则以及行政正当原则.从两版《原则》的差异中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法基本原则也变得更具时代性、实践性、前瞻性以及普遍性.而随着行政法理论的不断深入,行政法基本原则也从重视实体规则转向重视程序公正、从重视形式正义转向重视实质正义、从囿于法条转向法官释法,随着"民法典时代"的到来,则由相对独立走向民行融合.
    • 吴攀艺
    • 摘要: 行政法基本原则为行政法立法与司法实践奠定了牢固的基石,但对于其基本原则的界定学术界仍莫衷一是.从民主宪政的角度出发,行政法基本原则涵盖行政法定原则、行政均衡原则以及行政正当原则.从两版《原则》的差异中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法基本原则也变得更具时代性、实践性、前瞻性以及普遍性.而随着行政法理论的不断深入,行政法基本原则也从重视实体规则转向重视程序公正、从重视形式正义转向重视实质正义、从囿于法条转向法官释法,随着"民法典时代"的到来,则由相对独立走向民行融合.
    • 蔡鹏
    • 摘要: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立法、执法、司法、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以及处理行政争议的基础性法则。它是司法的重要依据,一方面能弥补行政法律条文的局限,另一方面又填补了行政法律规范漏洞。行政法基本原则作为行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司法中予以适用,但司法中如何适用行政法基本原则,则是一个理论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探索。实践中,行政法基本原则有的表现为明确的法律条文,有的无具体表述;有的在效力层次上处于宪法位阶,有的则处于法律位阶。不同表现形式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不同效力层次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司法适用方面则应当遵循不同的适用规则,并采取不同的司法技术。一旦违反了这些规则和技术,就可能与行政法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相矛盾。过去,各级法院有很多判决都创造性适用了行政法基本原则,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就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司法适用提出一些思考,以期使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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