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管制
行业管制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0年内共计96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邮电经济、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5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6805篇;相关期刊86种,包括甘肃行政学院学报、领导决策信息、光彩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2012年学术年会暨第十八届中国财务学年会等;行业管制的相关文献由120位作者贡献,包括曾庆军、刘涛、崔新宇等。
行业管制—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6805篇
占比:99.43%
总计:16901篇
行业管制
-研究学者
- 曾庆军
- 刘涛
- 崔新宇
- 左志民
- 张翕
- 李强
- 林暐
- 石军
- 纪国涛
- 苏青娥
- 郭立夫
- Amylee
- 丁璐燕(整理)
- 于尔根·费琛
- 伦蕊
- 何宝峰
- 何谨
- 刘伶
- 刘升
- 刘国强
- 刘宸
- 刘希凤
- 刘悍中
- 刘春
- 刘有鹏
- 刘源
- 南客
- 叶明华
- 吉伟莉
- 吕廷杰
- 吕德文
- 吴德军
- 周向红
- 周新军
- 周昕
- 周艳
- 周闽军
- 唐伟强
- 唐国平
- 唐建新
- 姚曦
- 孙丽
- 孙建国
- 岳峥
- 张彬
- 张悦玫
- 张敏
- 张斌
- 张粟
- 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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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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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的兴起,对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的营业额申报标准构成挑战.在国内,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这两大互联网出行领域的行业巨头,在进行合并时的营业额是否达到申报标准的问题.本文认为,平台企业营业额的计算方法受到行业管制的影响,以网约车新政的颁布实施为标志进行划分.在新政出台前,按照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与平台的中介属性,滴滴、优步等网约车平台企业仅作为中介平台,收取费用的性质为中介信息服务费,营业额应以平台实际收取的抽成所得进行计算;在网约车新政出台以后,滴滴等网约车平台企业为了拿到城市出租车客运市场的准入资格,必须新增一项交通运输服务类的主营业务,性质也变成了一家出租汽车公司.此时,营业额则应为客户支付的全部费用,即需要算上总流水额或订单总额,所有资金流过的消费痕迹即为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所控制的交易规模.政府规制措施的介入使得营业额的计算方法发生改变,进而影响了竞争政策的实施,产业规制与竞争规制的双重博弈通过会计处理争议的形式展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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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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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的兴起,对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的营业额申报标准构成挑战。在国内,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这两大互联网出行领域的行业巨头,在进行合并时的营业额是否达到申报标准的问题。本文认为,平台企业营业额的计算方法受到行业管制的影响,以网约车新政的颁布实施为标志进行划分。在新政出台前,按照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与平台的中介属性,滴滴、优步等网约车平台企业仅作为中介平台,收取费用的性质为中介信息服务费,营业额应以平台实际收取的抽成所得进行计算;在网约车新政出台以后,滴滴等网约车平台企业为了拿到城市出租车客运市场的准入资格,必须新增一项交通运输服务类的主营业务,性质也变成了一家出租汽车公司。此时,营业额则应为客户支付的全部费用,即需要算上总流水额或订单总额,所有资金流过的消费痕迹即为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所控制的交易规模。政府规制措施的介入使得营业额的计算方法发生改变,进而影响了竞争政策的实施,产业规制与竞争规制的双重博弈通过会计处理争议的形式展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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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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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的金融行业管制太多,最应该做的是放松管制.行政干预越多,使得金融产品进入市场的定价和资源配置跟基本面脱钩的越多,造成了资金的空转,与实体经济脱节.改变这种局面的办法还是要回归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上面来,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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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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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计质量具有隐蔽性的特征,市场机制难以解决独立审计质量隐蔽性特征造成的审计合约不完全问题,审计服务需求者在审计质量的判断上存在严重困境,从而易受注册会计师"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侵害.对独立审计行业的适度管制有助于完善审计市场机制和保证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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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谢水园;
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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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与行业协会作为独立审计行业管制的两大主体,在管制方式上存在着不同,并且具有各自的管制优势和劣势.建立政府和行业协会两种主体相配合的管制机制将更有利于促进独立审计行业发展.文章对独立审计行业的管制主体进行了研究,最后提出建立政府和行业协会两种主体相配合的管制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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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悦玫;
张芳;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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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以2007-2012年我国上市公司5970个公司年数据为样本,建立修正的高管薪酬外部公平性度量模型,计量高管薪酬“外部公平性”程度,实证分析外部治理环境(包括政府干预、要素市场发展水平和法治水平)、行业管制对高管薪酬外部公平性的影响.研究发现,外部治理环境与高管正向额外薪酬正相关,与高管负向额外薪酬负相关;相对于非管制行业企业,行业管制加强了外部治理环境对高管薪酬外部公平性的约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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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金凤;
田文萍;
白银卉
- 《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2012年学术年会暨第十八届中国财务学年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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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应计利润操控和真实活动操控两种盈余操控手段来衡量发行公司的盈余管理,并且用销售操控、生产操控和费用操控三种方式来衡量真实活动操控程度.以沪深A股2006-2010年期间的552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为研究样本,考察了发行公司出现的普遍融资超募现象、以及超募率的差异是否是由于在IPO前进行了不同手段、不同程度的盈余操控,盈余操控是否起到了推动融资超募的作用,发行公司是通过何种手段的盈余操控来进行盈余管理.盈余操控程度与融资超募比率正相关,在IPO前发行公司不仅进行了应计利润操控,而且也进行了销售操控.考虑到发行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很可能影响盈余管理手段的选择,进一步区分了管制性与非管制性行业.发现当发行公司处于管制性行业时,其盈余操控被发现的风险较高,因此倾向于选择更为隐蔽的销售操控、生产操控手段;而当发行公司处于非管制性行业时,应计利润盈余操控与融资超募率显著正相关,真实活动盈余的三种操控手段与融资超募率均没有统计上的显著性,这说明非管制性行业受各方的监控较弱,其盈余操控被发现的风险较低,因此更倾向于选择成本相对较低的应计利润盈余操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