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
营利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28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教育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80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6篇;相关期刊232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制与社会、物流时代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等;营利的相关文献由292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倩、刘琨、危力军等。
营利
-研究学者
- 刘倩
- 刘琨
- 危力军
- 吴开华
- 吴跃文
- 常睿
- 曾世湘
- 李建伟
- 李政辉
- 杨支柱
- 王缇莹
- 费江伟
- 赵丽敏
- 邝红军
- 邵允振
- 邵宝康
- 阙明坤
- 陈国梅
- 陈春梅
- 陈泼机
- 马科
- 骆海东
- 鲁彦平
- 黄锫坚
- 黎玉
- 丁亚丽
- 丁笑梅
-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课题组
- 于庆生
- 于景凤
- 于萍
- 但昭彬
- 何文杰
- 何珂
- 余炳毛
- 侯同晓
- 侯益灵
- 保跃平
- 兰日辉
- 冉维芳
- 冯旭
- 冯江涛
- 况宇1
- 刁智
- 刘丹
- 刘冠华
- 刘宗胜
- 刘尚雷
- 刘彦文
- 刘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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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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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首次以基本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营利-非营利”的法人区分标准,这一规定蕴含着丰富的商法理念,符合比较法的经验与我国的现实。但因缺少关于“公法人-私法人”的基础概念,且“营利-非营利”分类逻辑未能彻底贯彻于非法人组织之间,使得相关规定略有欠缺,而这也为《民法典》关于法人分类的规定留下了改进与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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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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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保障儿童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免受侵害,是宪法保护儿童权益的应有之义。《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了拐卖儿童罪,惩罚侵犯儿童在原本生活状态下的身体安全和人身自由的行为。一直以来,“父母出卖亲生子女”的社会现象频发,虽然司法机关针对这一行为的认定出具了多份文件以及司法解释,但实践中对该行为的定性仍混乱不清,究其根源是对其主观上的认定存在不同的标准。对此,本文将通过现有判例对“出卖亲生子女”这一行为进行分析,对拐卖儿童罪构成要件的主观方面展开讨论,并厘清该行为“故意”的认识范围和“目的”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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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开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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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在技术力量推动、金融资本加持、产业链条延展、疫情环境催生下,各类商业行为跑步涌入直播行业,形成网络直播的群聚效应。直播突破了内容产业的边界,与不同行业产生全方位交集,成为数字生活的重要入口,促进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大直播时代的来临,有效地为社会生活数字化转型赋能,也对营利规范的长效机制建设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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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淑芬;
杨红娟;
阙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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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民办高校陷入"营非性质"选择困境,这将阻碍分类管理改革进程.基于行为决策理论剖析民办高校"营非"选择问题,得出陷入困境原因:决策问题重要且复杂,决策主体被动,决策信息不完整和决策方案不可逆.举办者必须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完善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政策,合理设定"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管理权"和利益相关者薪酬结构,增设"追踪决策"环节等,以期民办高校走出"营非"选择困境,顺利推进分类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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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伟;
张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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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体系思维之下的法秩序中存在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的分野.内在体系具有为外在体系提供证立和解释的功能.但民法典颁布后商法内在体系的缺失导致民事审判思维对商事裁判领域的入侵.商法的独特性在民商形式合一的立法背景下应该得到充分关注,商法有必要构建具备其自身特色的内在体系以彰显独特价值.基于民法典内在体系外显,商法可借鉴其成文化明示的路径以构建具备融贯性的法律原则体系.鉴于营利性之于商法的核心价值地位,商法内在体系应以营利原则为体系基点,以效益原则与安全原则为双层维度,勾勒出一个融贯开放的法律原则体系.商法内在体系的构建对于运用商事审判思维正确审理商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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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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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制定我国纲领性商事基本法的呼声再起.商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乃是制定商法通则、商法典抑或其他类似商法基本法绕不开的话题.法律原则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源于规范二元论,基本原则和其他原则的区分体现出法的价值取向及其在法规范体系的安放范式.商法作为私法的特别法,需要构建不同于私法一般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核心理念和终极价值追求是营利,营利性原则作为商法的基本原则,伴随着商业社会发展的需要演绎出营利促进原则与营利风险防控原则两个分支,最终形成以营利基本原则为统率,以营利促进原则和营利风险防控原则为支点,以其他具体原则为填充的商法基本原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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