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
药家鑫案的相关文献在2011年到2022年内共计5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信息与知识传播、教育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7篇、专利文献70425篇;相关期刊47种,包括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法学等;
药家鑫案的相关文献由66位作者贡献,包括朱思丞、蒋薇薇、许亮等。
药家鑫案—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70425篇
占比:99.92%
总计:70482篇
药家鑫案
-研究学者
- 朱思丞
- 蒋薇薇
- 许亮
- 赵婷
- 赵玥
- 赵璐
- 丁文生
- 严洋
- 于洪伟
- 刘凯
- 刘煜
- 刘超
- 吴爱红
- 周亚玲
- 周子建
- 周永坤
- 商原李刚
- 商登珲
- 夏勇
- 姜俣
- 姜志强
- 孟田田
- 宁林
- 尚甜
- 平逸凡
- 张志建
- 张海斌
- 张瑄
- 张鑫力
- 徐凤琴
- 徐志峰
- 方正
- 曾巧丽
- 朱爱莲
- 朱苏力
- 李筱
- 李霓
- 杨洪
- 杨琳
- 梁华
- 梅航
- 潘忠诚
- 潘艺林
- 牛静
- 王振鹏
- 王昔
- 申飞
- 石天瑜
- 翟小功
- 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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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
石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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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内民意中正义的报应刑罚观与日本民意中功利的预防刑罚观的差别,是导致中日间对“江歌案”和“药家鑫案”的不同判决结果的主要原因;在考虑民意时要区分民意的实质与民意的表现形式,民意的实质才是真正的民意,民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可以被误导和煽动的;民意具有历史性与相对性的特点,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意均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刑事司法应当体现民意的实质,无论是我国司法机关对“药家鑫案”的判决还是日本司法机关对“江歌案”的判决均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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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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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通过网络途径对社会事件发表看法,这在司法领域尤为明显。网络作为社会舆论的发表渠道之一,对司法产生了诸多影响。本文通过界定网络民意的概念与特征,回顾近年来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江歌案”与“药家鑫案”,对比网络民意对中日司法机关的不同影响,尝试探索解决的方法,提出要正向引导网络民意,使民意能够和司法机关产生正向交互;逐步完善网络实名制,以遏制不当干预司法的言论;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使网络上关于司法领域的言论逐渐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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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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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答案是唯一的——生命。可现实中我们时常看到关于青少年自杀或杀人的报道,让人触目惊心。浙江金华的高中生徐力,仅因母亲的几句唠叨,竟向养育自己17年的母亲举起铁榔头。除此以外,还有马加爵事件、药家鑫案、复旦大学饮水机投毒案等。也有不少青少年,因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而放弃生命,走上了绝路。面对这些现象,我们不能只简单地看作是心理问题所致,而要从青少年生命意识缺失的角度,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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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琳;
梅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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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发展,舆论对司法独立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在某些案件中影响了法院的量刑和审判.本文通过药家鑫案为切入点,讨论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的相互影响关系,分析二者失衡的社会原因和法律原因,并提出新闻媒体应自律自身的传播行为,司法系统应主动与媒体沟通,从而达二者互相监督,共同发展的良好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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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志强;
姜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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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媒体介入司法领域的案件层出不穷,"媒体审判"已经成为影响判决结果的重要因素.媒体利用自身的传播优势,有意或无意地发布有失真实、客观与平衡的报道,激发公众的非理性情绪,对司法部门造成巨大的压力,进而危害司法公正.本文将以药家鑫案为例,分析媒介审判的特点与危害,并对媒体报道司法案件的规范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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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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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舆论与司法的关系向来密切又复杂.司法活动因具有特殊的新闻价值历来受到媒体的关注,媒体以及民众舆论的影响力又使得司法机关不能不重视起来.媒体的新闻报道作为舆论表达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在社会事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成为监督司法审判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近几年的一些司法案件中出现了媒体和舆论超越正常司法程序,对案件提前下结论甚至影响和左右司法进程的情况,对司法的独立性造成了不小的威胁.本文以2011年的药家鑫案为例,在理清"舆论审判""媒介审判"等基本概念后,重新梳理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舆论审判现象,并试图分析其对司法独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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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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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民意的力量凸显了人们法治意识的提高,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使用不当可以对当今司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药家鑫案与快播案体现了网络民意的真实影响,两案或是作案手段残忍或是涉案当事人的敏感,在网络上掀起了全民热议的狂潮.在这种狂潮中理性认知是极为少数,更多地是将自己的意志肆意强加到司法上.没有充足的认知,也没有经过严密的逻辑分析,用极为不当的言论对司法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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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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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分为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两部分,这两部分并非截然分开,而是相互联系的,内部证成的合理性需要外部证成来保障,外部证成又必然涉及到内部证成,且二者都需要能够被重构为逻辑上正确的过程.做出司法裁判时,只要分析过程是正确的,就必须接受结论,论证理论的细密严谨的论证过程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做出司法裁判的形式合理性.因此虽然依据论证理论无法实现绝对的确定性,但它已经走在摆脱“明希豪森困境”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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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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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药家鑫案件使“激情杀人”这一概念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近年来,激情杀人的案件逐渐增多,而我国刑法没有对激情犯罪作出明文规定,使得激情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些难题。对激情杀人的认定和量刑问题成为学界和司法实践者共同关心的问题。本文以药家鑫案件为视角,参考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试图对激情杀人的认定和量刑问题进行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