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规定:“临时性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a;易替换结构件的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25a;普通建筑和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a;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a。”那么,自新中国成立到现在,中国将会陆续有大量的建筑(构筑)物行将达到或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此外,受材料的安全使用寿命影响,一般认为,民用或工业建筑消防系统中最常用的热浸镀锌钢管在使用超过15a后,或多或少会出现管道锈蚀(氧化腐蚀或微生物腐蚀等)泄漏。轻度泄露者,据需维修即可;泄漏严重者,势必影响到建筑物的正常使用,需对相关水消防系统进行大面积改造。再者,为缓解水资源和能源供应矛盾,减少碳排,降低建筑水耗和能耗水平,对既有建筑进行节水、节能改造势在必行。直面上述三个问题,结合国内建筑的客观实际,或可归类为针对既有建筑的“三改造”——“消防改造、节水节能改造、安全改造(结构安全等)”。而且,有关“三改造”的相关技术、工艺、措施等,在相当长时间内,值得相关行政主管单位、科学研究机构、勘察设计院(公司)和施工安装企业等广泛关注。本文针对既有建筑的节水、节能改造研究,从建筑给水排水专业的角度,结合工程实践提出具体看法,在保障既有建筑正常用水的前提下,通过必要的工程技术手段,开源节流,进一步降低既有建筑(小区)的自来水消耗。